【發布單位】財政部 【發布文號】2009年第124號 【發布日期】2009-12-04 【生效日期】2009-12-04
通知
(2009年第124號 )
內容
一、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面向社會各類投資者發行。
二、本期國債計畫發行面值150億元,實際發行面值為150億元。
三、本期國債期限91天,經招標確定的發行價格為99.708元,折合年收益率為1.2%,本期國債2009年12月7日開始發行並計息,12月9日發行結束。12月11日起,本期國債在各交易場所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國債低於票面面值貼現發行,2010年3月8日(節假日順延)按面值償還。
五、本期國債在2009年12月7日至12月9日的發行期內,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通過各交易場所分銷部分,由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