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汶萊達魯薩蘭國聯合公報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政治
  • 簽訂日期:2004年09月22日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邀請,汶萊達魯薩蘭國蘇丹和國家元首蘇丹•哈吉•哈桑納爾•博爾基亞•穆伊扎丁•瓦達烏拉陛下於2004年9月20至22日對中國進行工作訪問。
二、訪問期間,胡錦濤主席與蘇丹陛下舉行了會談。兩國領導人在誠摯友好的氣氛中就加強雙邊關係及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國際問題交換了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會見了蘇丹陛下。
三、雙方對中、文建交13年來在政治、經貿、文化、教育、衛生、司法、防務等領域合作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雙方一致認為發展中、文友好合作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表示願共同推動雙邊關係邁上一個新台階。
四、雙方強調1991年《建交公報》和1999年《聯合公報》所確定的原則,包括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以及互不干涉內政等原則,對兩國友好關係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文方重申將繼續堅定堅持一個中國政策,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方對此表示讚賞。
五、雙方同意繼續保持兩國領導人經常交往,推動兩國各層次官員交流。雙方還一致同意拓展全方位合作,以增進相互了解與信任。為鼓勵兩國民間交往,雙方對“中國與汶萊友好協會”的成立表示歡迎。
六、雙方注意到兩國簽署《高等教育合作諒解備忘錄》和《最高法院合作諒解備忘錄》,表明雙方有關部門希望建立更加密切聯繫的意願正不斷加強。
七、雙方同意加強經貿聯繫,擴大貿易和雙向投資,爭取2010年雙邊貿易額達到10億美元。汶萊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
八、雙方還一致認為兩國有關部門簽署《促進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諒解備忘錄》將有利於兩國政府加強和擴大農業、能源、旅遊、交通、通訊和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雙邊合作。雙方對兩國有關部門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表示歡迎。
九、鑒於工商界對經濟發展的重要貢獻,雙方鼓勵兩國企業在已經確定的合作領域進行投資。雙方歡迎中國企業參與汶萊油氣資源的勘探開發。
十、關於地區合作,雙方讚賞中國與東協關係近年來取得的顯著進展,一致同意密切合作,共同推動中國東協戰略夥伴關係的發展。雙方重申致力於中國-東協自貿區的建設。雙方同意通過現有的東協與中、日、韓(10+3)合作機制進一步推動東亞合作。中方重申將支持東協在東亞合作進程中繼續發揮主導作用。在次區域合作方面,文方歡迎中方支持並參與地跨汶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菲律賓的東協東部增長區建設。
十一、雙方表示將繼續致力於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與東協其他國家一道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後續行動。雙方還表示願探討在南海開展合作的途徑。關於東北亞局勢,文方讚賞中方在六方會談中發揮的重要作用,認為會談有助於維護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
十二、雙方同意加強兩國在聯合國、東協地區論壇、亞太經合組織、亞歐會議、世界貿易組織以及其他國際和地區組織中的協調與配合,以進一步促進和平、穩定與發展。
十三、雙方重申致力於打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主張反恐應採取綜合措施,包括應設法解決產生恐怖主義的根源問題。雙方還表示反對將恐怖主義與特定的民族或宗教相聯繫,並呼籲加強國際反恐合作。
十四、蘇丹陛下對在華訪問期間受到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並邀請中國領導人在方便的時候訪問汶萊。中國領導人接受了邀請,並期待著有機會訪問汶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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