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籌備
競賽辦法
(一)資格賽
1.參賽隊數不足8支隊或超過14支隊時,競賽辦法另定。
2.參賽隊數為8隊時,採用以下辦法。
第一階段:分成兩組,採用單循環比賽辦法,決出第一階段各小組的名次。
1/4賽:A1-B4,比賽1;B2-A3,比賽2;A2-B3,比賽3;B1-A4,比賽4。
上述比賽的勝者決第1-4名,負者決5-8名。
半決賽:比賽1負者-比賽2負者,比賽5;比賽3負者-比賽4負者,比賽6;比賽1勝者-比賽2勝者,比賽7;比賽3勝者-比賽4勝者,比賽8。
決賽(名次賽):比賽5負者-比賽6負者,決第7-8名;比賽5勝者-比賽6勝者,決賽5-6名;比賽7負者-比賽8負者,決賽3-4名;比賽7勝者-比賽8勝者,決賽1-2名。
3.如參賽隊為9-12個隊,則先採用參賽隊為8個隊的辦法決出第1-8名,其中:如9個隊伍時,獲小組第5名的隊為本次比賽最後一名;如10個隊時則各小組第5名進行附加賽決出第9-10名,如11-12個隊時,則小組第四名以後的隊伍進行循環賽決出9-12名(第一階段相遇過的隊成績有效,不再重複比賽)。
4.參賽隊為13-14支隊伍時,則先採用參賽隊為8個隊的辦法決出第1-8名,各組5-7名的隊採用循環賽決出9-14名,(第一階段相遇過的隊成績有效,不再重複比賽);
5.競賽日程編排原則
(1)不分組比賽時,按2020年度全國錦標賽名次為序號進行編排;分組比賽時,按2020年度全國錦標賽名次為序號,採取蛇形排列辦法分組。未參加2020年度全國錦標賽的隊,其編排序號將按報名先後順序排在曾參賽隊後面。
(2)通過人才交流組成的隊、聯合培養的隊或同一省市的隊,分組比賽時原則上不與原省(市)隊或聯合培養相關隊同在一組。強制分組時,由原屬同一省(市)或聯合培養的兩個隊位置排後的隊與另一組中其位置相對應隊(如A組中4、5、8、9與B組中3、6、7、10相對應)相互調換。
(3)執行國際手聯頒布的《手球競賽規則》及中國手球協會有關特別規定。
(4)競賽特別規定
a.快攻得分計1.5分,遠射得分計1.5分,快板得分計1.5分。
b.以上所述三種得分情況如在一次射門中同時出現其中任意兩種或三種,不累計得分,僅計1.5分。
(二)決賽
1.第一階段:採用分組單循環賽辦法進行比賽;決出A、B兩組的全部名次。分組原則以全運會手球資格賽成績為序號,按同序列抽籤原則進行分組。具體辦法如下:
第1、2名的隊為第一序列,第3、4名的隊為第二序列,以此類推,分別抽籤進入A、B組。抽籤順序由第一序列至第四序列進行,東道主男女隊與各資格賽第7名隊伍同被指定在第四序列,東道主有權優先選擇組別,同水平序列的另一隊則自動劃入另一組。通過交流協定組成的隊伍,如抽籤分組與原屬省市隊在同一組,則該兩隊比賽調整至前面的輪次進行。
2.按國際手聯慣例,東道主有權選擇第一輪比賽的對手。但必須遵守“通過交流協定組成的隊伍,抽籤分組與原屬省市隊在同一組,則該兩隊比賽調整至前面的輪次進行”該項規定。
3.第二階段:1/4賽:A1-B4,比賽1;B2-A3,比賽2;A2-B3,比賽3;B1-A4,比賽4。上述比賽的勝者決第1-4名,負者決5-8名。
半決賽:比賽1負者-比賽2負者,比賽5;比賽3負者-比賽4負者,比賽6;比賽1勝者-比賽2勝者,比賽7;比賽3勝者-比賽4勝者,比賽8。
決賽(名次賽):比賽5負者-比賽6負者,決第7-8名;比賽5勝者-比賽6勝者,決賽5-6名;比賽7負者-比賽8負者,決賽3-4名;比賽7勝者-比賽8勝者,決賽1-2名。
4.執行國際手聯頒布的《手球競賽規則》及中國手球協會有關特別規定。
5.競賽特別規定
(1)快攻得分計1.5分,遠射得分計1.5分,快板得分計1.5分。
(2)以上所述三種得分情況如在一次射門中同時出現其中任意兩種或三種,不累計得分,僅記1.5分。
(三)資格賽、決賽所有單循環的比賽結束時,若雙方打成平局,直接按規則進行七米球決勝。其它比賽按規則進行決勝期和擲七米球的辦法決出勝負。
(四)單循環比賽決定名次辦法
1.勝一場得2分,負一場得0分,積分多者名次列前。棄權隊按0-10計算,如棄權時淨負球多於10個,按實際比分計算。棄權隊不得因棄權獲得任何利益。並由仲裁決定是否需要執行其它處理措施。
2.如遇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按下列辦法計算名次:有關隊相互間比賽積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積分仍然相等,則積分相同的隊採用特別程式擲七米球決勝的方法排出小組名次,特別程式擲七米球決勝方法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特別程式擲七米球決勝將在循環賽結束當天適當時間進行。
(2)特別程式擲七米球決勝的球門場地由裁判員確定。
(3)同組積分相等的球隊需預先抽籤確定球隊位置。
(4)特別程式擲七米球決勝的有關隊每輪派出3名隊員參加擲球,守門員可隨意調換;有關隊的教練員須先確定本隊3名參加擲球隊員的號碼;雙方各3名隊員全部按規定順序擲發一次七米球後為一輪,得分多者即獲勝。如一輪結束未能決出勝負,教練員須重新確定3名參加擲球隊員的號碼(可和上輪擲球隊員號碼重複)進行一對一的擲發決勝(一方得分而對方未得分則結束)。如仍未分出勝負,則再確定3人重複進行一對一的擲發決勝,直至分出勝負。勝隊得1分,負隊0分。
(5)根據球隊抽籤所確定的位置,按照3-1(決出勝負)、2-3(決出勝負)、1-2(決出勝負)的順序進行擲七米球,排在左邊的球隊先擲球、右邊的球隊先守門,依次輪換。相關兩支球隊間直至決出勝負為止。然後再根據抽籤的位置規定與另外一支球隊繼續進行擲七米球決勝。
(6)相關隊伍相互間全部對陣擲七米球決出勝負後為一個循環,如第一循環未能決出相應名次則進入第二循環。第二循環仍然依照第一循環方法進行,以此類推。
(7)一個循環後按各隊得分多少決定排名,得分多的隊名次列前。
(8)參加特別程式決勝的球隊須穿著統一的比賽服裝。
(9)參加該輪次特別程式擲七米球的兩支球隊應位於中線以後的非比賽半場兩側;下一輪次擲罰七米球的球隊應位於非比賽半場的球門區處或替補席候場。
參加辦法
(一)資格賽
1.凡報名參加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手球比賽的隊伍(不含東道主)必須參加資格賽(包括香港、澳門)。
2.獲得資格賽前7名的隊伍參加決賽;東道主陝西男隊、陝西女隊直接獲得決賽資格,不再參加資格賽。
3.資格賽前將對所有報名參賽隊員進行統一的基礎體能測試,未達到相應及格標準的運動員不得參加資格賽和決賽(香港、澳門除外;東道主陝西男隊、陝西女隊在決賽前參加體能測試)。
4.報名人數:每單位可報男、女各1個隊。每隊可報領隊1人,主教練1人,教練員2人,醫生1人,管理1人。運動員16人,替補運動員8人。不接受上述人員名稱之外的任何形式和人員的報名,如有外教的運動隊可加報一名工作人員(翻譯),在賽區必須遵守一切競賽規定。
5.所有運動員都必須參加基礎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後,各隊確認參賽的16人名單。不足10人的隊伍不予參賽。名單確認後,不能再進行替換。
6.如教練員兼運動員須同時列入教練員和運動員報名人數統計。按國際手聯規則規定,同一場比賽中,一個人不得同時確認為隊員和官員,身份一旦確認,比賽過程中不得更改。
7.教練員須在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運動管理中心註冊,未註冊(或未參加崗位培訓)的教練員不得參賽(外籍教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賽隊除外)。
8.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的各參賽隊領隊、教練員必須通過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運動管理中心組織的賽風賽紀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的培訓和考核,未通過者不得進入比賽場地指揮比賽。(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賽隊另行考核)。
9.報名隨隊醫生須持有醫師資格證,赴賽區必須攜帶醫師資格證。
10.如參賽隊伍的領隊、主教練無故不參加組委會在賽區組織的相關會議,將視情況停賽一場或數場(經中國手球協會批准的除外)。
(二)決賽
1.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手球決賽參賽隊伍男、女各8支(含東道主)。
2.按資格賽名次先後順序依次錄取男7支、女7支隊伍進入十四運會手球決賽;東道主陝西男隊、陝西女隊直接進入決賽。
3.報名人數:每單位可報男、女各1個隊。每隊可報運動員16人,替補運動員4人,共20人(必須是資格賽合格的24人之內運動員)。運動隊官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體競字〔2019〕121號)規定執行。
4.所有參賽運動員都必須參加資格賽前組織的基礎體能測試或決賽前組織的補測(香港、澳門除外),未達到相應及格標準的運動員不得參加決賽(香港、澳門除外)。體能測試後,各隊確認參賽的16人名單。不足10人的隊伍不予參賽。名單確認後,不能再進行替換。決賽不再進行體能測試。
5.如教練員兼運動員須同時列入教練員和運動員報名人數統計。按國際手聯規則規定,同一場比賽中,一個人不得同時確認為隊員和官員,身份一旦確認,比賽過程中不得更改。
6.教練員須在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運動管理中心註冊,未註冊(或未參加崗位培訓)的教練員不得參賽(外籍教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賽隊除外)。
7.參加第十四屆全運會的各參賽隊領隊、教練員必須通過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運動管理中心組織的賽風賽紀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的培訓和考核,未通過者不得進入比賽場地指揮比賽。(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賽隊另行考核)。
8.報名隨隊醫生須持有醫師資格證,赴賽區必須攜帶醫師資格證。
9.如參賽隊伍的領隊、主教練無故不參加組委會在賽區組織的相關會議,將視情況停賽一場或數場(經中國手球協會批准的除外)。
獎勵辦法
(一)資格賽
1.獲得前八名成績的隊伍予以獎勵。
2.按資格賽名次先後順序依次錄取男7支、女7支隊伍進入十四運會手球決賽。
3.設“體育道德風尚獎”。
4.評選單項技術獎。
(二)決賽
決賽階段比賽的錄取名次和獎勵按照《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的通知》(體競字〔2019〕121號)和《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補充規定的通知》(體競字〔2020〕168號)相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獲得各項目比賽前3名的,分別頒發金、銀、銅牌和獎勵證書;獲得其它名次者只頒發獎勵證書。
2.獲得各項目比賽前3名運動員的教練員也分別頒發金、銀、銅牌。
3.華人華僑運動員參賽實施“一次比賽、兩次排名”政策,即華人華僑參加的比賽結束後,根據成績進行第一次排名,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現有參賽單位運動員進行第二次排名,華人華僑比賽名次與第二次排名相同名次並列,並予以公布。
4.設“創世界紀錄獎”和“體育道德風尚獎”。
賽事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手球比賽共設定2個單項,分別是男子手球和女子手球。
賽事陣容
賽事場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手球比賽安排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陝西省西安市西安體育學院新校區手球館,位於西安體育學院鄠邑校區內。占地面積20026m,甲級大型體育館,總建築面積34950m,其中地上32870m,地下2080m,總座位數為6567個。
賽事進程
2021年8月28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手球比賽的各個運動隊報到時間。
2021年8月31日至9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手球比賽進行小組賽3輪賽事。
2021年9月7日至9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手球比賽進行四分之一決賽。
2021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手球比賽進行半決賽。
2021年9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手球比賽進行女子項目的排位賽及決賽,產生1塊金牌。
2021年9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手球比賽進行男子項目的排位賽及決賽,產生1塊金牌。
2021年9月13日,各個運動隊離會。
註:以上賽事進程參考來源
賽事數據
賽事之外
2021年9月11日,在第十四屆全運會女子手球決賽中江蘇隊45-24戰勝山東隊獲得冠軍,江蘇隊實現了在該項目上的全運會兩連冠,從該屆全運會小組賽開始,江蘇隊六戰全勝奪得金牌。
2021年9月12日,在第十四屆全運會男子手球決賽中江蘇隊22.5-21.5戰勝北京隊獲得冠軍,實現該項目上的全運會四連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