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依據全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依據全書》是一本正文語種為簡體中文的書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依據全書
  • 出 版 社中國工商出版社
  • ISBN:9787802151178
  • 出版時間: 2006-11-01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信息

作 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依據全書》編寫組 編
出 版 社: 中國工商出版社
ISBN: 9787802151178
出版時間: 2006-11-01
版 次: 1
頁 數: 1534
裝 幀: 精裝
開 本: 16開
所屬分類: 圖書>法律>法律法規

內容簡介

為了進一步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加快依法行政進程,明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許可權的來源,確定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更好地發揮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能作用,我們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期集中梳理的與工商行政管理有關的458件現行執法依據彙編成書。
一、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依據全書》收錄內容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以前頒布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和決定,國務院頒布或國務院批准由部門發布的行政法規、法規性檔案,以及與工商行政管理有關的行政規章(聯合規章)總計458件。
二、分類 全書共分為四個部分: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法律依據,總計99件;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行政法規依據,總計258件;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行政規章依據,總計69件;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聯合規章依據,總計32件。
三、體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依據全書》所收內容按法律效力由高至低排列,同一效力等級的按公布時間先後排列。經修正和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在題注中詳細說明,收入時以最後一次修正或修訂的內容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依據全書》所收集的法律法規規章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的依據,也是企業經營者從事合法經營和經營者、消費者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法律依據。 由於時間緊迫,我們在編輯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紕漏,敬請批評指正。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第一次修正根據2001年8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第二次修正根據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第三次修正根據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第四次修正根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第五次修正根據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第六次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自1979年7月8日起施行根據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1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1982-g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5.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自1982年11月19日起施行根據1991年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三十條的決定》第一次修正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二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曰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82-g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次修正根據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次修正根據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三次修正根據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四次修正
7.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決定》修正
8.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9。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決定》修正
……
第二部分 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行政法規依據
第三部分 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行政規章依據
第四部分 現行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聯合規章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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