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全書33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全書33(2008年1月-2008年6月)》的法律規範包括法律、法規和部分規章以及法律規範性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全書33(2008年1月-2008年6月)》內容接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全書》,即2008年1月至6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及所屬部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所頒布的法律、法規與規章及法律規範性解釋。《法律全書》(32)在出版前,由於各種原因,尚未編入的2007年(9-12)法規、規章以及司法解釋也一併補入。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全書33(2008年1月-2008年6月)》各編內部排列順序為:法律、法規和規章、法律規範性解釋。但對某部法律、法規的解釋,對某項規章或法律規範性解釋的補充內容,因其內容關係密切,編排時,未按上述原則排列,而是將其放在某部法律、法規或規章、法律規範性解釋之後,便於讀者查閱。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全書33
  • 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
  • 頁數:1696頁
  • 開本:16
  • 品牌:吉林人民出版社
  • 作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王懷安
  • 出版日期:2008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20605753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全書33(2008年1月-2008年6月)》是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

圖書目錄

民商法編
1 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註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衝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船舶碰撞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公司、企業
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補充規定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
草案編報辦法(試行)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補遺:
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央企業負責人第二業績考核任期薪酬管理的意見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
3.保險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停駛機動車交強險契約到期日順延有關事宜的批覆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壽險保單質押貸款業務有關問題的復函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明確保險公司法人機構直接經營
保險業務行為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關於保險中介機構註冊資本金
繳納問題的復函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關於保險機構在辦理交強險業務中代收代繳車船稅有關問題的復函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機動車輛商品車投保交強險有關事宜的復函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
人員培訓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引》具體適用有關事宜的通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新疆少數民族保險行銷員實施分類單獨考試有關事宜的批覆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保險索賠代理公司有關問題的復函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機動車商業保險條款費率
有關問題的復函
中國保監會關於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同意在交強險定額保單上印刷條形碼的批覆
補遺: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部分法律文書送達工作的指導意見
保險業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預警和查處工作暫行辦法
4.證券、期貨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2008年修訂)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證券投資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監管事項的補充規定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監督管理信息公開辦法(試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證券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監管意見書有關問題的規定
證監會公告20號——證券公司分公司監管規定(試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證券營業網點的規定
《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實施前後有關人員任職資格的銜接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控股、參股期貨公司有關問題的規定
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試行)
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試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的決定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修正)
行政法編
綜合
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國務院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低溫雨雪冰凍災後恢復重建規劃指導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於問題的意見
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的決定
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國務院關於支持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
2.行政機構
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
置的通知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設定
3.機關工作
國務院工作規則
4.軍事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
5.環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環保總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建設部水利部關於加強重點湖泊水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第1號——於發布國家環境保護行業標準《環保用微生物菌劑環境安全評價導則》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第2號——關於執行《車用汽油有害物質控制標準》有關問題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第3號關於發布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新化學物質申報類名編制導則》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第4號關於發布達到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第二階段(第六十八批)、
第三階段(第二十五批)和第四階段(第一批)排放限值的生產機動車型和發動機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和監測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第5號關於修改《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技術規範煙氣循環流化床法》
(HJ/T 178-2005)等兩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淮固體廢物屬性鑑別程式(試行)
危險廢物出口核准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
局公告第11號——關於發布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和《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公眾申請公開建設項目環評檔案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第8號——關於開展車用汽油清淨劑監督管理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第9號關於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放標準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第10號關於發布達到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第二階段(第六十九批)、
第三階段(第二十六批)和第四階段(第二批)排放限值的新生產機動車型和發動機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關於國家環保總局等五部門2008年11號公告中使用過的廢塑膠袋、膜、網的有關說明的通知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排污費徵收標準管理辦法》第三條適用問題的復函
環境保護部公告第13號——關於發布達到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
的新生產機動車型和發動機型地震災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技術指南(暫行)
地震災區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技術方案(暫行)
地震災區地表水環境質量與集中飲用水水源監測技術指南(暫行)
災後廢墟清理及廢物管理指南(試行)
地震災區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技術指南(暫行)
地震災區過渡性安置區環境保護技術指南(暫行)、
地震災區工業企業恢復生產環境保護技術指南(暫行)
6.海關
海關總署公告第2號——關於耐磨紙反傾銷案中有關德國企業權利義務變更
海關總署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公告第3號——關於對糧食出口加征出口關稅
海關總署公告第4號——關於預歸類貨物報關單填報有關問題
海關總署公告第5號——關於籍船舶適用優惠船舶噸稅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集中申報管理辦法
海關總署公告第6號——關於取消“中性包裝原產國別”名稱與代1瑪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
海關總署公告第7號——關於調整部分乙醇胺原產廠商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
海關總署公告第8號——關於調整部分化肥產品出口關稅稅率
海關總署公告第9號——關於對國內企業為開發、製造大型煤
炭採掘設備而進口的部分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所繳納的進口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
征後退
海關總署公告第10號——關於大型露天礦用機械正鏟式挖掘機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
海關總署公告第11號——關於公布《海關業務基礎數據元目錄:和《海關業務代碼集》2項海關行業標準
海關總署公告第12號——關於暫時進境測試車輛監管有關事宜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航空旅客艙單電子數據傳輸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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