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準予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準予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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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注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並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注的證芯。

行駛證主頁正面文字顏色為黑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字型為12pt黑體,位置居中; “號牌號碼”、“車輛類型”、“使用性質”、“所有人”、“住址”、“品牌型號”、“發動機號碼”、 “車輛識別代號”、“註冊日期”、“發證日期”等文字。副頁正面文字顏色為黑色。“號牌號碼”、“核定載人數”、“檔案編號”、“整備質量”、 “總質量”、“核定載質量”、“外廓尺寸”、“準牽引總質量”、“備註”、“檢驗記錄”等文字。

2024年6月13日,公安部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2024年7月1日起將進一步深化電子證照推廣套用,在北京、天津等60個城市試點推行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實施行駛證電子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駛證
  • 外文名:vehicle license
  • 定義:準予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 別名:行駛執照、行照
功能,核查,法律規定,注意事項,辨別,過期,補證,辦理地點,辦理時限,收費,提交的資料,相關法律,相關處罰,行政處罰,記分,審核相關,補辦,相關規定修訂,相關提案,

功能

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於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一欄不僅僅是姓名的問題,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保險索賠憑證。對於辦理了保險的機動車輛,如果發生了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機動車行駛證》,而且是有效的行駛證(即按時參加了年度檢驗),保險公司才有可能理賠。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之內,保險公司也將拒絕賠償。

核查

行駛證核查系統可以核查比對機動車真偽,查詢機動車信息,為您提供出行安全保障。您只需在系統中輸入機動車基本信息,就可以核查出機動車是否真實,若核對一致,還可核查出機動車其他信息。

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該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後已經作廢。且根據新的《侵權責任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駕駛員手中的《機動車行駛證》上詳細記載了許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準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惟一性的特點,即對於某一輛機動車來說,只有一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只有一個車牌號碼。正因如此,《機動車行駛證》具有以下幾個重要的功能:
車輛上牌憑證。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於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隨身攜帶。
產權權屬證明。《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一欄不僅僅是姓名的問題,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車輛行駛證只是車輛合法上路的資格證,並不具有證明權屬的作用。《物權法》規定動產的所有權變動以交付為準。但是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登記證書才是證明車輛權屬的最好憑證。
機動車是一種特殊的動產,如果你的機動車被犯罪分子盜竊,報案後,公安機關經過偵察又查獲了這輛車。這時必須出示《機動車行駛證》,而且該證記錄的車主姓名、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等均與實物完全一致,才能證明這輛車確實屬於你的財產,才有可能領回。

注意事項

另外要注意,車主買新車時即使同時購買機動車輛保險,部分保險項目也要在機動車入戶和領取《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起才能生效。
新車保修憑證。《機動車行駛證》還有一個特殊的功能,就是能夠確定新車“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例如,一汽集團規定該廠生產的汽車保修期限為汽車領取《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起2年和累計行駛4萬公里以內,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在此保修期之內,凡是因為製造、裝配以及材料質量問題引起的車輛損壞,用戶可以憑保修卡、《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在該廠的特約服務站免費接受保修服務。
《機動車行駛證》是我國法律、法規認可的重要證件,具有非同小可的作用。機動車駕駛員務必高度重視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辨別

如何辨別行駛證真偽,真假行駛證的識別,是高速公路收費站人員及其它相關人員工作中的一個難題。科技越來越發達,造假證的水平也越來越高、越來越精巧。下面介紹幾個行之有效的進行行駛證真假辨別的方法:
步驟/方法
  1. 一是查看照片。正常情況下行駛證的照片都是在車管所拍攝,照片清晰,效果較好,若發現照片模糊、拍攝地點和方向有所出入時,須引起注意。
  2. 二是查看印章。看印章時要了解每個地方印章的特點,包括印章的大小、字型、色澤、框線乃至筆劃特徵。如2004年以前為"XX省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2004年起則為"XX省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以發證日期為準加以對照。也能查出部分假證。
注意事項
當然,除了以上方法還有很多辨別真假行駛證的方法,如證件底色、邊沿、印花等.本站的行駛證核查功能也是您進行行駛證查詢的不二選擇。
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駕駛員手中的機動車行駛證上詳細記載了許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惟一性的特點,即對於某一輛機動車來說,只有一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只有一個車牌號碼。車主買新車時即使同時購買機動車輛保險,部分保險項目也要在機動車入戶和領取《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起才能生效。
機動車行駛證還有一個特殊的功能,就是能夠確定新車”保修期"的起始日期。在此保修期之內。凡是因為製造、裝配以及材料質量問題引起的車輛損壞,用戶可以憑保修卡、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在該廠的特約服務站免費接受保修服務。

過期

行駛證過期有兩種過期:
  1. 年審過期。就沒有在到期時年審,上年的年審時效過期。到期沒有年審說明車沒有經過一年一次或兩年一次的合格年驗。沒有年驗合格的車輛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駛,當然在公路上行駛就要遭到處罰。
  2. 時效過期。這種過期就如同沒有行駛證一樣。沒有行駛證的車輛也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駛的。當然也要遭到同樣的處罰。

補證

辦理地點

(一)使(領)館、外籍號牌機動車到車輛管理所辦理。
(二)其他機動車到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記載的住所地址所屬車輛管理所分所辦理。其中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記載的住所地址在遠郊區縣的京B號牌機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輪式自行機械到本區縣車管站辦理。

辦理時限

(一)補領、補換機動車行駛證的,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補領、補換機動車號牌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結。

收費

汽車反光號牌收取100元副,機車反光號牌收取70元副,掛車反光號牌收取50元副,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反光號牌收取40元副,單獨補領號牌專用固封裝置收取1元個,機動車臨時號牌收取5元張,機動車行駛證收取工本費15元本。

提交的資料

(一)《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二)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三)機動車號牌辨認不清的或丟失一面號牌的應將原號牌交回。
(四)補領機動車行駛證的,還需提交機動車標準照片。

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十一條規定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相關處罰

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規定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本法第九十條”的內容詳見詞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一次記12分

審核相關

行駛證核查系統可以核查比對機動車真偽,查詢機動車信息,為您提供出行安全保障。您只需在系統中輸入機動車基本信息,就可以核查出機動車是否真實,若核對一致,還可核查出機動車其他信息。
審核事項:
1、核對車主姓名與車主身份證姓名是否一致
2、核對號牌號碼與機動車行駛證是否一致。
3、注意機動車行駛證上的年審日期,如果年審已經過期,必須年後才能補辦。
4、年審到期日在查違章的同事可以查詢。要核對一下和機動車行駛證的到期時間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有可能是委託外地年審的車或是沒有辦完驗車手續。
5、機動車行駛證的補辦,車輛是必須要到場的

補辦

機動車行駛證丟失或者損毀的,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請表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髮行駛證。

相關規定修訂

2022年4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中,取消了駕駛機動車未隨身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等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

相關提案

2024年6月13日,公安部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為更加便利民眾辦事出行,公安部制定出台8項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其中一項就是進一步深化電子證照推廣套用。在北京、天津等60個城市試點推行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為機動車所有人以及相關行業和管理部門提供行駛證線上“亮證”“亮碼”服務,該措施於2024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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