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首部文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將明確地方政府在促進地方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義務,以確保民眾可以享受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
- 性質:中國首部文化法
- 起源:第六屆中國民族文化產業發展論壇
- 包 括: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
法規背景,社會影響,
法規背景
2014年12月28日,從第六屆中國民族文化產業發展論壇上得知,中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正在草擬中,最快有望在2015年兩會上表決通過。
本屆論壇在中國傳媒大學中傳國際交流中心召開,主題為“全媒體時代民族文化產業發展:國際傳播與法治建設”。
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政法學院副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的起草人之一王四新教授表示,《文化產業促進法》醞釀了近2年時間,2014年年初開始進入實際的草擬階段。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發展研究院是接受委託進行草擬工作的科研單位之一。王四新說,草擬中的《文化產業促進法》最快有望在2015年兩會後予以公布出台。
如草案第七條“國務院制定公共文化服務標準, 建立相應的人員、經費保障等機制”;草案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外來務工人員、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特殊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務”。
在地方政府要提供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方面,包括但不限於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綜合文化中心、廣播台、電視台、公共電子預覽室、公共閱讀欄、流動文化服務車等,把政府要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內容具體化。
公共文化服務權利方面,草案強調公共文化服務要有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等,為當地老百姓提供公共文化服務。
據悉,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指出,要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經濟政策法定化,健全促進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制度規範。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認為,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是中國文化產業法治化的重要保障。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經濟政策法定化,健全促進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的制度規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文化產業立法列入立法規劃。教科文衛委員會高度重視文化產業立法工作,赴陝西、四川等省開展了文化產業促進法立法調研。下一步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同有關部門的配合協作,積極推動文化產業促進法立法進程。
社會影響
作為中國首部文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將明確地方政府在促進地方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義務,以確保民眾可以享受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務。
該法的出台將彌補現有法律體系中文化法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