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供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 作者: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供稿
- 出版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802192225
- 定價:8 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供稿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定本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1995年6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號公布,1995年10月1日起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供稿 內容簡介 法律對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省、...
為了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結合審判實踐經驗,對人民法院審理擔保糾紛案件使用法律問題作出如下解釋。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布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 2000年12月8日 實施時間 2000年12月13日 屬性 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配套規定》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及其配套規定叢書》編寫組。本書對主體法條文以及密切聯繫的條文進行綜合適用解釋,注釋法條中的重點、難點,幫助讀者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內容簡介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直屬的中央級法律圖書專業出版機構 法律、行政法規的權威出版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文書範本》是2011年3月1日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ISBN是9787511817730, 7511817734。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文書範本(註解版)》以現行有效的常用法律法規為核心,結合日常生活中的常見法律問題,收錄與其相關的常用文書範本,並予以精要解讀,以便於廣大讀者充分利用法律文書實現自身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新舊與關聯對照》是2010年1日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主要收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緊密聯繫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以及請示答覆。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新舊與關聯對照(7)(套用本)》主要內容簡介:我國擔保立法到目前為止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萌芽期,從...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案例套用版》是2009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內容簡介 法律的生命在於適用,而案例是法律適用的結果。因此,案例為我們理解法律打開了一扇窗戶,使抽象的法律以鮮活的面孔呈現在我們的面前。通過學習案例,我們可以知道,法律語言如何成為我們的生活語言,從而更好地理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實用版)(2018版)》是2018年8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擔保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檔案,對擔保法的重點、難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提供關聯法規連結及相關典型案例,幫助讀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書後還附錄相關文書等內容,為讀者解決相關法律...
擔保人即保證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契約是主契約的從契約,主契約...
約定擔保 是指當事人通過約定而產生的擔保。除了法定擔保外,其他的擔保可以依據當事人的約定而產生。約定擔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和定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由民事關係產生的債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以擔保法規定的...
《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實務手冊》是2001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梁書文,楊振山。書籍目錄 第四部分 質押 第四部分 質押 相關法律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節錄)(1995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節錄)(1995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1990年9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一本通/法律一本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一本通/法律一本通》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擔保物權屬於從權利,主債權消滅,擔保物權亦消滅。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擔保物權的消滅。情形 (一)主債權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第七十四條規定,質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質權也消滅。第八十八條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此處所謂重大困難情形,包括債務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住所變更的時間,必須是在保證契約成立之後,而不能是成立之前或當時。其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債權人於此期間不能從主債務人處獲得清償,...
第一編擔保制度核心法律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1995.10.1)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2007.10.1) 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節錄)(1999.10.1) 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錄)(2009.8.27) 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節錄)(2017.10.1) 第二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導讀 第一編擔保制度核心法律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1995.10.1)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2007.10.1)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節錄)(1999.10.1)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錄)(2009.8.27)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節錄)(2017.10.1)第二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擔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9條第2款採納第二種觀點。而我國台灣地區的《動產擔保交易法》第25條規定,抵押權人依本法規定實行占有抵押物時,不得對抗依法留置標的物之善意第三人。該規定顯然採納的是上述第三種觀點。在我國學術界,大部分學者支持第二種觀點,認為留置權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國家有關外匯管理行政法規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現予以發布,從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 1996年9月25日 管理目的 為深化境內機構提供對外擔保管理改革,支持境內機構參與國際經濟金融合作。辦法內容 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1995年6月30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的目的 第二條 適用範圍及擔保方式 第三條 擔保活動基本原則 第四條 反擔保 第五條 擔保契約與主契約的關係以及擔保契約無效後的法律後果 第二章 保證 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 保證的定義 第七條 保證人的資格和範圍 第八條 國家機關...
第二,政府貸款擔保所遵循的原則有:一是統一管理原則。政府貸款擔保統一由國務院授權財政部管理。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制定貸款擔保的具體管理實施方案,制定的法律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這裡涉及對最高(限)額含義的理解問題。對最高額的含義通常有兩種理解,即最高發生額或最高餘額。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擔保法〉解釋》)第八十三條第二款將最高額明確規定為“實際發生的債權餘額”是很有必要的。對最高餘額,仍然有兩種理解,即最...
3.留置權對債權人的效力 六 定金法律制度 (一)定金概述 1.定金的概念與特徵 2.定金的種類 3.定金與預付款、違約金、押金的區別 (二)定金的成立 1.定金契約 2.定金的交付 (三)定金的效力 1.證約效力 2.預先給付的效力 3.定金的擔保效力 附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附錄二: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法院錯判導致債權利息損失擴大保證人應否承擔責任問題的批覆(法釋[2000]24號2000年8月8日)【解讀】解讀《關於因法院錯判導致債權利息損失擴大保證人應否承擔責任問題的批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44號2000年12月8日)【解讀】解讀《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定本法。第二條 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第三條 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 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契約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另外...
《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是為規範公證機構的抵押登記活動制定的辦法。行文內容 第 68 號 《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已經2002年2月20日法務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部 長 張福森 二○○二年二月二十日 登記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公證機構的抵押登記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
保證人追償權又稱“保證人求償權”,是指保證人在履行保證債務後,得請求主債務人償還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31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民法通則第89條也規定:“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成立條件 保證人追償權的成立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保證人向債權人...
作為質物的動產或權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出質人必須依法享有對質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並向銀行書面承諾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以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支票、本票、存款單、國庫券等有價證券質押的,質押率最高不得超過90%;以動產、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商業承兌匯票、倉單、...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是為正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的。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第四十八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第六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