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382-2006)》是根據建設部建標(2004)67號“關於印發《二○○四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定、修訂計畫》的通知”的要求編制的。本規範在編制過程中認真貫徹了“調整地位、驗評分離、充實內容、嚴格程式、強化檢測、明確職責”的指導思想,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總結了我國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質量控制的實踐經驗,並廣泛徵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本規範提出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的質量保證措施、驗收方法、驗收程式和質量標準,明確了建設各方在工程質量控制中的職責,嚴格規定了材料進場和質量檢測的程式及方法,體現了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規範對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質量的控制。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 作者: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 出版日期:2006年9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80058788
  • 外文名:Code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Urban Rail Transit Communicaton Engineering
  • 出版社:中國計畫出版社
  • 頁數:138頁
  • 開本:32
  • 品牌:中國計畫出版社
圖書目錄,文摘,

圖書目錄

1總則
2術語
3基本規定
3.1一般規定
3.2通信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
3.3通信工程質量驗收
4通信管線安裝
4.1一般規定
4.2支架、吊架安裝
4.3線槽安裝
4.4保護管安裝
4.5通信管道安裝
4.6纜線布放
5通信光、電纜線路及終端
5.1一般規定
5.2光、電纜敷設
5.3電纜接續及引入終端
5.4光纜接續及引入終端
5.5光、電纜線路特性檢測
6傳輸系統
6.1一般規定
6.2傳輸設備安裝
6.3傳輸設備配線
6.4系統傳輸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6.5SDH傳輸系統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6.6ATM傳輸系統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6.7OTN傳輸系統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6.8傳輸系統網管功能檢驗
7公務電話系統
7.1一般規定一
7.2公務電話設備安裝
7.3公務電話設備配線
7.4公務電話系統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7.5公務電話系統網管功能檢驗
8專用電話系統
8.1一般規定
8.2專用電話設備安裝
8.3專用電話設備配線
8.4專用電話系統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8.5專用電話系統網管功能檢驗
9無線通信系統
9.1一般規定
9.2鐵塔安裝
9.3天饋線
9.4漏泄同軸電纜
9.5無線通信設備安裝
9.6無線通信系統指標檢測
9.7無線通信系統功能檢驗
9.8無線通信系統網管功能檢驗
10閉路電視監視系統
10.1一般規定
10.2閉路電視監視設備安裝
10.3閉路電視監視設備配線
10.4閉路電視監視系統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10.5閉路電視監視系統網管功能檢驗
11廣播系統
11.1一般規定
11.2廣播設備安裝
11.3廣播設備配線
11.4廣播系統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11.5廣播系統網管功能檢驗
12乘客信息顯示系統
12.1一般規定
12.2乘客信息顯示設備安裝
12.3乘客信息顯示設備配線
12.4乘客信息顯示系統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12.5乘客信息顯示系統網管功能檢驗
13時鐘系統
13.1一般規定
13.2時鐘設備安裝
13.3時鐘設備配線
13.4時鐘系統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13.5時鐘系統網管功能檢驗
14電源及接地系統
14.1一般規定
14.2電源系統設備安裝
14.3電源系統設備配線
14.4電源系統指標檢測及功能檢驗
14.5電源監控系統功能檢驗
14.6接地裝置
15單位工程觀感質量
15.1一般規定
15.2通信管線安裝
15.3通信光、電纜線路及終端
15.4傳輸系統
15.5公務電話系統
15.6專用電話系統
15.7無線通信系統
15.8閉路電視監視系統
15.9廣播系統
15.10乘客信息顯示系統
15.11時鐘系統
15.12電源及揍地系統
附錄A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附錄B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附錄C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附錄D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附錄E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本規範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

文摘

著作權頁:



14.5.3 電源監控系統的系統軟體應具有設定許可權等功能,並能記錄相應的登入登出操作。
檢驗數量: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施工單位在控制中心進行監控系統的功能檢驗。監理單位見證試驗。
14.5.4控制中心監控系統應採用漢語語言,應具備圖形顯示、曲線顯示、顏色顯示等方式,應能列印各種狀態、信息、參數數據表和動態圖形。
檢驗數量: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施工單位進行控制中心監控系統功能檢驗。監理單位見證試驗。
14.5.5車站(場)電源監控設備數字量輸入、輸出點的動作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數量: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施工單位對車站(場)電源監控設備的全部數字量輸入點進行動作檢測,檢查其發生脈衝數與接受脈衝數是否一致;對全部數字量輸出點進行動作檢測,檢查受控設備的電氣控制開關工作狀態應正常,受控設備運行應正常。監理單位見證試驗。
14.5.6車站(場)電源監控設備的模擬量輸入精度檢測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採用模擬顯示錶顯示時,其測量值和顯示值的相對誤差不應大於2%。
2在採用數字顯示錶顯示時,其測量值和顯示值的相對誤差不應大於5‰。
檢驗數量: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施工單位進行檢測。監理單位見證試驗。
14.5.7車站(場)電源監控設備模擬量輸出控制效果應符合設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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