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17680.11-2008):核電廠應急計畫與準備準則(第11部分)應急回響時的場外放射評價準則》由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提出。由全國核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17680.11-2008):核電廠應急計畫與準備準則(第11部分)應急回響時的場外放射評價準則》主要內容: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劑量評價、釋放特徵的描述、劑量計算模式、劑量評價在防護行動決策中的套用、與場外應急組織的協調等。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應急回響時的場外放射評價準則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6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 外文名:Criteria for Emergency Planning and Preparedness ofr Nuclear Power Plants-Part 11:Criteria for the Conduct of Offsite Radiological Assessment for Emergency Response
- 類型:中國國家標準(GB)
- 出版日期:2008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13157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17680.11-2008):核電廠應急計畫與準備準則(第11部分)應急回響時的場外放射評價準則》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前言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術語和定義
4劑量評價
5釋放特徵的描述
6劑量計算模式
7劑量評價在防護行動決策中的套用
8與場外應急組織的協調
9劑量評價小組及人員培訓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術語和定義
4劑量評價
5釋放特徵的描述
6劑量計算模式
7劑量評價在防護行動決策中的套用
8與場外應急組織的協調
9劑量評價小組及人員培訓
文摘
著作權頁:
6 劑量計算模式
6.1 概述
6.1.1 應具備多種劑量評價手段,例如採用計算機進行模式計算、採用計算器進行手算、採用預先編制好的劑量圖表來進行估算,或利用這幾種方式的組合。
6.1.2 除了需要具備氣載放射性釋放的劑量評價能力之外,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還需具備液體放射性釋放的劑量評價能力,這取決於核電廠的位置與水體之間或與公眾飲用水源之間的相對關係。
6.2 模式的要求
6.2.1 劑量評價模式和它所需要的資料庫應結合廠址和核電廠的情況,以體現出該電廠廠址周圍的主要氣象和地形(和水文)的特徵,社會特徵(例人口分布、土地和水資源的利用等)以及該電廠的事故放射性釋放特徵。為了體現當地的特徵或影響,應該對計算中用到的與環境有關的某些參數(即模式參數中的預設值)作實地調查。
6.2.2 模式中涉及到的氣象或水文部分應適合於應急時劑量評價的實時性和短期性的特徵。在應急條件下,該模式所需的輸入數據應該是一組能夠合理地獲取的自然環境參數和人文經濟參數等。就氣象部分而言,氣象數據應能足夠代表當地的彌散特性,特別是濱海廠址或位於複雜地形的廠址。
6.2.3 在發生事故應急時應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模式和評價手段,以便能滿足應急評價及時、快速的要求。
6.2.4 劑量模式應能計算核事故中釋放的主要放射性核素引起的劑量。
對於氣載放射性釋放模式,一般應具有對下列照射途徑進行計算的能力:
a) 放射性煙羽引起的外照射;
b) 吸入煙羽中的放射性核素引起的內照射;
c) 地面放射性沉積物引起的外照射;
d) 吸入地面放射性沉積物再懸浮引起的內照射;
e) 食入污染的食物和飲水引起的內照射。
對於液態放射性釋放,應根據核電站廠址的具體環境情況來確定各種可能的照射途徑。
6 劑量計算模式
6.1 概述
6.1.1 應具備多種劑量評價手段,例如採用計算機進行模式計算、採用計算器進行手算、採用預先編制好的劑量圖表來進行估算,或利用這幾種方式的組合。
6.1.2 除了需要具備氣載放射性釋放的劑量評價能力之外,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還需具備液體放射性釋放的劑量評價能力,這取決於核電廠的位置與水體之間或與公眾飲用水源之間的相對關係。
6.2 模式的要求
6.2.1 劑量評價模式和它所需要的資料庫應結合廠址和核電廠的情況,以體現出該電廠廠址周圍的主要氣象和地形(和水文)的特徵,社會特徵(例人口分布、土地和水資源的利用等)以及該電廠的事故放射性釋放特徵。為了體現當地的特徵或影響,應該對計算中用到的與環境有關的某些參數(即模式參數中的預設值)作實地調查。
6.2.2 模式中涉及到的氣象或水文部分應適合於應急時劑量評價的實時性和短期性的特徵。在應急條件下,該模式所需的輸入數據應該是一組能夠合理地獲取的自然環境參數和人文經濟參數等。就氣象部分而言,氣象數據應能足夠代表當地的彌散特性,特別是濱海廠址或位於複雜地形的廠址。
6.2.3 在發生事故應急時應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模式和評價手段,以便能滿足應急評價及時、快速的要求。
6.2.4 劑量模式應能計算核事故中釋放的主要放射性核素引起的劑量。
對於氣載放射性釋放模式,一般應具有對下列照射途徑進行計算的能力:
a) 放射性煙羽引起的外照射;
b) 吸入煙羽中的放射性核素引起的內照射;
c) 地面放射性沉積物引起的外照射;
d) 吸入地面放射性沉積物再懸浮引起的內照射;
e) 食入污染的食物和飲水引起的內照射。
對於液態放射性釋放,應根據核電站廠址的具體環境情況來確定各種可能的照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