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9號)

1994年1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3號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自2006年2月17日起廢止。對該規定中的菸葉收入徵稅,另行制定辦法。

總 理 溫家寶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9號
  • 發布時間:2006年6月27日
  • 發布機構:國務院
檔案發布,廢止時間,

檔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459
1994年1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3號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自2006年2月17日起廢止。對該規定中的菸葉收入徵稅,另行制定辦法。

廢止時間

1950年12月15日政務院第六十三次政務會議通過,1950年12月19日政務院發布的《屠宰稅暫行條例》自2006年2月17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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