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聯合宣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聯合宣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邀請,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埃莫馬利·拉赫蒙於2012年6月1日至7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訪問並出席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聯合宣言
  • 外文名:Joint decla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Republic of Tajikistan
  • 時間:2012年6月1日
  • 人物:埃莫馬利·拉赫蒙
會議內容
訪問期間,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和塔吉克斯坦總統拉赫蒙在北京舉行了正式會談,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賈慶林分別會見了拉赫蒙總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聯合宣言
雙方就中塔關係以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以下共識:
一、雙方滿意地指出,中塔建交20年來,兩國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發展取得重大成果。2007年1月15日兩國元首共同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為兩國關係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雙方認為,中塔關係和兩國各領域合作快速發展將為兩國人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雙方將繼續保持高層交往勢頭,就雙邊關係和重大國際問題及時交換意見。兩國政府及各部門將加強聯繫,擴大和鞏固政治、經貿、安全、人文等領域合作,不斷提升中塔睦鄰友好合作關係水平。
二、塔方重申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塔方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及中國和平統一大業。中方對此高度評價。
三、雙方一致認為,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是本地區乃至全球安全與穩定面臨的嚴重威脅。雙方將根據2001年6月15日簽訂的《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和2003年9月2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合作協定》,進一步加強在雙邊和多框線架內的密切合作,採取必要措施,共同打擊“三股勢力”、販毒、武器走私等一切形式的跨國有組織犯罪,繼續開展防務安全合作,維護兩國和本地區的和平、安寧與穩定。
四、雙方積極評價中塔經貿合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決定進一步發揮兩國政府間經貿合作委員會及下設新疆—塔吉克斯坦經貿合作分委會的作用,落實兩國在經貿領域達成的合作共識,創新合作模式,完善合作規劃,不斷提高經貿合作的質量和水平。為擴大經貿聯繫,雙方將繼續改善貿易投資環境,為相互投資提供支持和便利。
五、雙方對交通領域合作成果表示滿意,將繼續積極開展該領域合作,促進區域交通基礎設施網路化建設,實施本地區航空、鐵路和公路等交通領域互聯互通項目。同時採取有效措施,擴大在國際道路運輸領域的互利合作。
六、雙方願加強兩國電力領域的合作,促進並落實電力生產和區域能源基礎設施網路化建設合作項目。雙方願為兩國有關部門和企業落實上述合作項目提供支持和便利。
七、雙方將加強礦產資源勘探開發領域合作,在實施好現有合作項目的基礎上,共同最佳化投資環境,進一步擴展合作領域,擴大合作規模。
八、雙方對中塔卡拉蘇—闊勒買口岸合作取得顯著成效表示滿意,決定採取有效措施,共同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邊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協定》,同時繼續加快口岸基礎設施建設,為進一步推進兩國經貿合作和人員往來提供便利。
九、雙方將加強金融領域合作,鼓勵並支持在雙邊貿易中使用本幣結算,支持兩國銀行建立代理行關係並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
十、雙方一致認為,擴大農業領域合作是兩國合作的優先方向之一。雙方將進一步發揮兩國農業合作委員會的作用,在農作物種植和良種推廣、灌溉技術、農業機械、農業技術交流等方面開展合作。
十一、雙方將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合作的協定》,充分利用地理毗鄰優勢和中國—亞歐博覽會的平台作用,推動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與塔吉克斯坦相關州市在經貿、交通、通信、電力、礦產開發、口岸、農業等領域合作再上新台階。
十二、雙方表示,願擴大和充實在防救災領域的合作,提升防救災能力。
十三、雙方將繼續擴大文化、教育、衛生、旅遊、體育和新聞等領域的互利合作,促進兩國青年團體的友好交往,支持兩國高校建立聯繫和探討合作,不斷夯實兩國友好合作的社會基礎。
十四、雙方認為,聯合國應在維護世界和平與穩定、促進共同發展、加強國際合作方面發揮核心作用。雙方支持聯合國及其安理會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改革,提高工作效力和效率。
雙方在聯合國安理會改革問題上主張優先增加開發中國家代表性,使中小國家有更多機會參與安理會決策;支持在廣泛民主協商的基礎上,通過“一攬子”改革方案,就聯合國安理會改革所有相關問題達成最廣泛一致。
十五、中方在擔任上海合作組織主席國期間工作卓有成效,在“睦鄰友好年”框架下舉行多項活動,加強上海合作組織促進地區和平與發展的作用,積極推動上海合作組織與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擴大交往。塔方對此高度評價。
雙方認為,在中方積極籌劃和各方共同努力下,2012年6月6日至7日在北京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峰會將在規劃本組織未來發展、維護地區安全穩定、推動成員國務實合作等各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雙方將繼續與上海合作組織其他成員國一道,加強相互協作,致力於鞏固上海合作組織保障地區安全,應對共同威脅和挑戰,推進經濟和人文合作的作用。
十六、雙方強調,實現阿富汗的和平與穩定十分重要,中亞地區的穩定與安全同阿富汗局勢休戚相關。
雙方強調,應在聯合國主導和有關各方參與下加快阿富汗和平重建進程,充分發揮上海合作組織等現有涉阿地區合作組織和機製作用。
雙方一致認為,實施第五屆阿富汗區域經濟合作會議提出的有關電力和交通基礎設施等項目,推動區域經濟合作,對阿富汗經濟重建具有長遠意義。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埃莫馬利·拉赫蒙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和中國人民給予塔方代表團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並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在方便的時候對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訪問日期將通過外交渠道商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胡錦濤  埃莫馬利·拉赫蒙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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