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釋義》是一本2022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愛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釋義
  • 作者:王愛立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2年4月1日
  • 頁數:377 頁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6533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特邀國家*高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的立法專家組織編寫。《反有組織犯罪法》於2021年12月24日通過,於2022年5月1日施行。本書詳細講解我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對總則、預防和治理、案件辦理、涉案財產認定和處置、國家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處理、國際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的規定。本書通過提煉《反有組織犯罪法》的條文主旨、進行逐條解讀的方式,幫助讀者及時、準確地理解本法的立法原意。並且,此書附有該法草案說明、歷次審議報告等立法資料,是國家立法機關法律釋義的標準、專業文本。

作者簡介

王愛立,男,王愛立多年從事立法體制、立法程式、立法技術規範等立法理論研究和民商法、刑法等部門法的立法研究工作。參與了刑事訴訟法、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反恐怖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部分釋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核心概念與適用範圍】
第三條【工作方針】
第四條【工作原則】
第五條【依法反有組織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六條【有關機關工作職責】
第七條【協助義務與保護措施】
第八條【舉報、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預防和治理
第九條【有組織犯罪的預防和治理工作】
第十條【反有組織犯罪的宣傳教育】
第十一條【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的義務】
第十二條【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資格審查制度】
第十三條【行業預防治理的長效機制】
第十四條【監察機關和政法機關的意見建議】
第十五條【重點區域、行業領域、場所的預防治理】
第十六條【防範有組織犯罪信息的傳播】
第十七條【履行反洗錢義務】
第十八條【監管教育矯正和安置幫教】
第十九條【個人財產及日常活動報告制度】
第二十條【任職審查及監管】
第二十一條【境外黑社會組織入境管理】
第三章案件辦理
第二十二條【案件辦理原則和刑事政策】
第二十三條【利用網路、“軟暴力”手段實施黑惡犯罪的認定】
第二十四條【線索收集處置】
第二十五條【國家機關線索移送】
第二十六條【線索調查和信息收集】
第二十七條【查詢財產信息和緊急止付、臨時凍結、臨時扣押的緊急措施】
第二十八條【立案偵查】
第二十九條【限制出境措施】
第三十條【羈押措施】
第三十一條【特殊偵查措施】
第三十二條【分案處理】
第三十三條【從寬處罰情形】
第三十四條【對黑社會性質組織人員的財產處罰】
第三十五條【關於對有組織犯罪的罪犯從嚴管理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特定的有組織犯罪的罪犯減刑、假釋程式】
第三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的程式規定】
第三十八條【考慮財產性判項的執行情況】
第四章涉案財產認定和處置
第三十九條【對涉案財物進行查封、扣押、凍結】
第四十條【財產調查】
第四十一條【查封、扣押、凍結、處置涉案財物的要求】
第四十二條【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協查義務】
第四十三條【涉案財產的先行處置】
第四十四條【涉案財產的甄別和處理】
第四十五條【涉案財產的追繳、沒收】
第四十六條【涉案財產追繳、沒收的特殊情形】
第四十七條【違法所得沒收程式】
第四十八條【洗錢犯罪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
第四十九條【利害關係人對涉案財物處理不服的異議及救濟】
第五章國家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處理
第五十條【國家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處理】
第五十一條【建立線索辦理溝通機制及報案、控告、舉報】
第五十二條【依法查辦有組織犯罪案件】
第五十三條【對從事反有組織犯罪工作人員的名譽保障】
第六章國際合作
第五十四條【反有組織犯罪開展國際合作】
第五十五條【開展國際合作的具體機制】
第五十六條【刑事司法協助、引渡】
第五十七條【國際合作中的證據使用】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五十八條【保障措施的一般規定】
第五十九條【隊伍建設】
第六十條【經費保障】
第六十一條【特殊人員的保護措施】
第六十二條【保護措施的批准與配合】
第六十三條【參照特殊人員保護】
第六十四條【執法、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的保護】
第六十五條【傷殘、死亡人員的待遇】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六條【有組織犯罪相關的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涉未成年人有組織犯罪的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從業禁止】
第六十九條【對尚不構成犯罪情形的處罰】
第七十條【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處罰】
第七十一條【對金融機構等相關單位不履行緊急止付、臨時凍結義務的處罰】
第七十二條【電信業務經營者、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法規定的處罰】
第七十三條【拒不履行、拖延履行及拒不配合反有組織犯罪法定職責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四條【違反保密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七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處理】
第七十六條【對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第九章附則
第七十七條【施行日期】
第二部分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三次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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