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目前包括美國、
英國等國家都擁有完善的《住房法》界定其房地產發展的定位。
在2016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給明年樓市定下了“平穩健康”發展的主基調,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同時提出,要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
這或許向外界發射出了一個信號,中國也有望出台“住房法”。制定“住房法”的念頭早在幾年前就有探討過。這一次再次提到了推動住房法的制定和出台,意味著或將住房法再次擺上檯面。
有參與過“住房法”起草工作的學者回憶稱,“大概在7、8年前,住建部牽頭起草住房法,在當時是住建部的主要任務之一。”有參與當時探討的上海學者描述,當時,住建部連同上海住建委、上海市房產經濟學會、上海房地局等部門以及華東政法大學、復旦等法律方面的十餘個專家共同探討了住房法。這一探討起草的工作持續了大概一年的時間,各個專家也通過收集國外住房法的資料完善起草的內容,光是提交到上頭的基礎性材料就有20多萬字。當時起草的住房法涵蓋住房保障以及商品市場的住房問題,不過後來有法律界專家稱住房法應主攻住房保障。
對於後續為何會擱置的問題,學者表示,十二五期間,住房保障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推進,國家做了很多實際的工作,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也在不斷建設,而後又提出了住房制度改革,“因此我們認為住房法是涵蓋在住房制度改革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社會評價
從國際經驗看,許多國家在解決住房問題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通過法律穩固和規範涉及住房相關制度,調節和處理好住房相關主體的利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