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辦公廳是五四憲法體制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這一國家機構內設的名義上的綜合性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廳)。
時任國家主席劉少奇於1968年10月31日被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1969年11月12日在虐待中病死。
1969年至1972年,國家主席職權由國家副主席宋慶齡、董必武代行。1972年至1975年,董必武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代主席。
1971年,張經武被打成重傷死於秦城監獄。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二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取消國家主席建制。
現對應機構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某某某同志辦公室”(副部級),該辦主任通常由任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的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之親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