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七號)》是歷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簽署的,具有次於憲法效力的命令。
主席令,歷屆主席令,第六屆,第七屆,第八屆,第九屆,第十屆,第十一屆,第十二屆,第十三屆,
主席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簽署的,具有次於憲法效力的命令,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的決定和通過的法律在形式上需要國家主席的簽署才能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國務院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發布戒嚴令,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歷屆主席令
第六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七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1985年6月18日的決定:
一、任命李鵬為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兼)。
免去何東昌的教育部部長職務。
二、任命丁衡高為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
免去陳彬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職務。
三、任命李鐵映為電子工業部部長。
免去江澤民的電子工業部部長職務。
四、任命鄒家華為兵器工業部部長。
免去於一的兵器工業部部長職務。
五、任命李緒鄂為航天工業部部長。
免去張鈞的航天工業部部長職務。
六、任命於洪恩為煤炭工業部部長。
免去高揚文的煤炭工業部部長職務。
七、任命丁關根為鐵道部部長。
免去陳璞如的鐵道部部長職務。
八、任命艾知生為廣播電視部部長。
免去吳冷西的廣播電視部部長職務。
九、任命王濤為石油工業部部長。
免去唐克的石油工業部部長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李先念
1985年6月18日
一、任命李鵬為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兼)。
免去何東昌的教育部部長職務。
二、任命丁衡高為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
免去陳彬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職務。
三、任命李鐵映為電子工業部部長。
免去江澤民的電子工業部部長職務。
四、任命鄒家華為兵器工業部部長。
免去於一的兵器工業部部長職務。
五、任命李緒鄂為航天工業部部長。
免去張鈞的航天工業部部長職務。
六、任命於洪恩為煤炭工業部部長。
免去高揚文的煤炭工業部部長職務。
七、任命丁關根為鐵道部部長。
免去陳璞如的鐵道部部長職務。
八、任命艾知生為廣播電視部部長。
免去吳冷西的廣播電視部部長職務。
九、任命王濤為石油工業部部長。
免去唐克的石油工業部部長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李先念
1985年6月18日
第七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七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90年4月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楊尚昆
1990年4月4日
第八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七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1994年5月12日的決定:
一、免去朱訓的地質礦產部部長職務。
任命宋瑞祥為地質礦產部部長。
二、免去艾知生的廣播電影電視部部長職務。
任命孫家正為廣播電影電視部部長。
三、免去呂培儉的審計署審計長職務。
任命郭振乾為審計署審計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4年5月12日
一、免去朱訓的地質礦產部部長職務。
任命宋瑞祥為地質礦產部部長。
二、免去艾知生的廣播電影電視部部長職務。
任命孫家正為廣播電影電視部部長。
三、免去呂培儉的審計署審計長職務。
任命郭振乾為審計署審計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4年5月12日
第九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於1999年12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9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9年12月25日
第十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七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4年8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4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4年8月28日
第十一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2年12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公布,自2013年7月7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12年1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12年12月28日
第十二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七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5年4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5年4月24日
第十三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9年4月23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