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索關於建造索馬里國家劇場的換文是由索馬在1965年05月10日,於摩加迪沙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文化
- 簽訂日期:1965年05月10日
- 生效日期:1965年05月10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換文
- 簽訂地點:摩加迪沙
(一)我方去文
索馬里共和國外交部長閣下:
我謹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確認,為了進一步婚應諒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索馬里共和國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增進兩國人民之間的友誼和促進彼此間的文化交流,雙方經過友好商談,達成協定如下:
應索馬里共和國政府的要求,中國政府同意無償地在摩加迪幾請沙建設和裝備一座規模為一千到一千二百座位的劇場,作為局霸充灶贈送給索馬里國家的禮物。
訂戀槳有關建設劇場的具體問題,將由中國政府派遣的專家厚罪承組同索馬里政府指定的機構另行商定。
閣下,請接受最崇高的敬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拘斷駐索馬里共和國
特命全權大使
(簽字)
一九六五年五月十日於摩加迪沙(二)對方來文
索馬里共和國政府外交部長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索大使的信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索馬里共和國大使閣煮射櫃淚下:
我謹提到一九六五年五月十日您的來信,內容如下:
(內容見我方去文)
為此,我高興地通知閣下,索馬里共和國政府以滿意的心情接受您的慷慨提議,並同意您的上列來信和這件覆信構成一項協定,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可以按照來信所示方針和程式,著手進行關於在摩加迪沙建築劇院的提議。
閣下,請接受我崇高的敬意。
索馬里共和國政府外交部長
(簽字)
一九六五年五月十日於摩加迪沙
索馬里共和國外交部長閣下:
我謹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確認,為了進一步婚應諒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索馬里共和國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增進兩國人民之間的友誼和促進彼此間的文化交流,雙方經過友好商談,達成協定如下:
應索馬里共和國政府的要求,中國政府同意無償地在摩加迪幾請沙建設和裝備一座規模為一千到一千二百座位的劇場,作為局霸充灶贈送給索馬里國家的禮物。
訂戀槳有關建設劇場的具體問題,將由中國政府派遣的專家厚罪承組同索馬里政府指定的機構另行商定。
閣下,請接受最崇高的敬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拘斷駐索馬里共和國
特命全權大使
(簽字)
一九六五年五月十日於摩加迪沙(二)對方來文
索馬里共和國政府外交部長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索大使的信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索馬里共和國大使閣煮射櫃淚下:
我謹提到一九六五年五月十日您的來信,內容如下:
(內容見我方去文)
為此,我高興地通知閣下,索馬里共和國政府以滿意的心情接受您的慷慨提議,並同意您的上列來信和這件覆信構成一項協定,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可以按照來信所示方針和程式,著手進行關於在摩加迪沙建築劇院的提議。
閣下,請接受我崇高的敬意。
索馬里共和國政府外交部長
(簽字)
一九六五年五月十日於摩加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