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職能
《中煤地質報》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圍繞中國煤炭地質總局的中心開展工作,以煤炭(田)地質事業改革、發展、穩定為中心,充分發揮中國煤炭地質總局黨政喉舌、輿論導向、政策指導、信息總匯的作用。中煤地質報人堅持“三貼近”的辦報原則,深深植根於我國煤炭(田)單位和煤炭(田)地質職工心中,報基層事,言職工情,獲得了煤炭(田)單位和職工的廣泛讚譽。
所獲榮譽
《中煤地質報》經過二十多年的艱難跋涉和風雨兼程,已經由原來的四開四版的黑白小報,發展成對開四版的彩色大報,連續多年在全國企業報紙評比中榮獲一等獎,多次在河北省報紙質量評比中獲“優質獎”、“優勝獎”,有上百篇新聞作品先後獲省部級好新聞獎。
報刊規模
《中煤地質報》在全國各省區設立了18個記者站、12個通訊站,共有記者、特約記者和通訊員600多人,形成了遍布全國的通訊報導網路,辦公條件實現了電腦網路化,同時還設立了中國煤炭地質新聞網站、華辰廣告部,達到了采、編、排、發一體化。發行範圍覆蓋所有煤炭(田)地質單位,在煤炭行業和社會各界的影響力不斷擴大,已成為全國企業報中發行範圍最廣的報紙之一。
現任領導
社長、黨支部副書記:翟方明
黨支部書記、副社長:劉照宏
副總編輯:張 立
組織架構
綜合部經理:鄭向昱

經營部經理:平海洋
采編中心主任:葉 靜
首席記者:王 冰
理事會
章程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煤炭(田)地質系統新的管理體制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發揮中國煤炭地質總局主管、主辦和各煤炭(田)地質單位協辦的行業辦報優勢,加強《中煤地質報》與煤炭(田)地質企事業單位間的聯繫,建立優勢互補、雙向服務的辦報機制,發揮新聞單位的橋樑、紐帶作用,增強《中煤地質報》的活力,經主管單位中國煤炭地質總局黨委同意,成立《中煤地質報》理事會。
第二條 理事會的宗旨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為指導,認真遵守憲法、國家政策和新聞出版的法律、法規,積極開拓中國經濟新常態下《中煤地質報》改革的新路子,促進煤炭(田)地質企事業單位關心《中煤地質報》的建設和發展,在指導辦報、記者和通訊員隊伍建設、資金和物資等方面,為報社提供支持;積極促進《中煤地質報》更好地為煤炭(田)地質企事業單位的改革和發展服務,為廣大職工民眾服務,為各理事單位服務,為煤炭(田)地質事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第三條理事會是在中國煤炭地質總局黨委領導下,由中煤地質報社和有關煤炭(田)地質和煤炭系統企事業單位聯合組成的顧問、指導和監督組織。
理事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凡承認本會章程,履行有關義務,按時交納會費的煤炭(田)地質企事業單位,與中煤地質報社協商,並經理事會討論同意後,均可成為理事會的理事單位。每個理事單位派一名領導同志出任理事會理事,原則上由理事單位的法人代表、黨委書記或分管宣傳工作的領導出任。
第四條 為了便於理事會開展工作,設立副理事長單位和常務理事單位若干個。副理事長單位、常務理事單位由職工隊伍規模較大的理事單位擔任。
第五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第六條 理事會設立秘書處作為處理理事會日常事務的機構,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各理事單位可委託1名理事代表,與理事會秘書處保持經常聯繫。
第七條 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兩年召開一次。經理事長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議,可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
第八條 理事會每屆任期四年,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換屆。
第九條 堅持黨對新聞宣傳工作的領導,把政治方向擺在第一位,牢牢堅持黨性原則,牢牢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牢牢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牢牢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全面加強理事單位新聞宣傳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理事單位新聞宣傳工作隊伍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堅定政治立場,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築牢思想道德防線,切實擔負起黨的新聞輿論工作高舉旗幟、引領導向,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團結人民、鼓舞士氣,成風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謬誤、明辨是非,聯接中外、溝通世界的職責和使命。
第十條理事單位的權利:
1.聽取理事長和理事會秘書處關於理事會工作和中煤地質報社工作的報告,對理事會工作進行審議,作出決策,實施監督。對《中煤地質報》的辦報方針、報導重點、經營管理和改革發展等重大事項進行審議、指導,提出意見與建議,幫助報社改進工作。
2.享受中煤地質報社的宣傳報導服務。《中煤地質報》為增強理事單位形象和提高知名度積極創造條件,圍繞理事單位的中心工作,組織宣傳報導;優先為理事單位提供重點採訪報導服務;為理事單位培養通訊報導人才。
3.享受報社的信息服務。優惠刊登理事單位的廣告、企業形象專版。為理事單位承辦招商、合作、經營開發等業務的諮詢策劃工作。不定期組織理事單位的考察、學習、研討、交流活動。
第十一條理事單位的義務:
1.為中煤地質報社的發展提供支持和幫助,積極為報社撰稿、組稿、提供報導線索和工作信息。
2.按時交納理事會會費,及時反映讀者意見。
3.支持《中煤地質報》的記者通訊員隊伍建設、經營等有關工作。
第十二條 按照中國煤炭地質總局主辦,各理事單位協辦的原則,理事單位按規定交納會費。會費開支範圍用於行業內訂閱發行報紙及相關發行費的開支。
第十三條 根據煤炭(田)地質單位點多面廣、流動分散的特點,為提高《中煤地質報》的新聞性、時效性,建立“集訂分送”的發行工作新機制,由中煤地質報社按各理事單位的行政機構和職工隊伍情況,統一制定發行方案並與郵政發行局配合組織發行工作。
第十四條 本章程自理事會全體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的解釋和修改權屬《中煤地質報》理事會。
領導機構
《中煤地質報》第五屆理事會領導機構
工作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名譽理事長:趙 平
理 事 長:侯慎建
副理事長:王 勇 王宏偉 鄭懷明 彭永忠
王中鋒 黃 玢 謝達平 郭晉寧
譚克龍 穆 勇 翟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