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交部網站訊息,當地時間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在巴黎發表關於第三方市場合作的聯合聲明。
兩國政府希望繼續加大努力,落實2014年3月發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法蘭西共和國聯合聲明——開創緊密持久的中法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新時代》和《中法關係中長期規劃》。中法關係穩定、快速發展。戰略對話、高級別經濟財金對話和高級別人文交流機制推動了中法開展務實合作,深化交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於第三方市場合作的聯合聲明
一、應法蘭西共和國總理曼努埃爾·瓦爾斯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2015年6月29日至7月2日對法蘭西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
二、當前,世界經濟仍處在國際金融危機後的深度調整期,面臨各種挑戰。國際社會需要繼續同舟共濟,積極推進結構改革,通過創新合作模式支持世界經濟強勁、共同、包容增長。中法在這方面負有重要責任。兩國應共同為世界經濟的穩定與復甦、世界各地區發展、幫助開發中國家落實聯合國2015年後發展議程發揮積極作用。
中法願鼓勵和支持兩國企業在第三方市場開展或加強合作。
三、第三方市場合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企業主導,政府推動。企業是在第三國開展貿易和工業合作的主體,應遵循有關國際法、國際慣例、商業原則及中法兩國和第三國法律法規。政府可向兩國企業提供支持,發揮引導協調作用,為企業合作創造良好環境和有利條件。
(二)平等協商,互利共贏。中法希幫助建設對地方經濟具有支柱性作用的項目,促進互聯互通,支持區域一體化。重點推動能夠發揮專業能力和保障融資、對當事國或地區有重大影響的大規模項目。雙方將充分尊重有關國家和地區自身特點、發展需要和經濟發展戰略及目標。中法合作項目應符合第三國確定的優先事項。堅持“三國共同選擇,第三國同意,第三國參與,第三國受益”,提高本地化程度。重點推動涉及當事國和地區重要民生需求、支持就業和經濟成長的項目。還將鼓勵有助於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項目。
(三)互補、互利、開放、包容。中法將充分利用各自在生產、技術和(或)資金等方面的優勢互補開展合作,鼓勵雙方企業以組建聯合體投標、聯合生產以及聯合投資等新型合作代替傳統分包的模式。除了私營部門外,參與方還可包括官方和半官方融資機構、公共經營者。對其他國家、國際和地區組織參與持開放態度,可在世界各地尋找合作機遇,重點放在亞洲和非洲。
此外,中法希望兩國企業在第三方市場的合作能符合兩國對雙邊關係的高期待。在落實本聯合聲明的過程中,雙方將高度重視企業實施符合社會和環境要求的項目,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護生態系統和自然資源。中法將在尊重對象國主權的基礎上關注其金融可持續性,加強其公共管理和治理能力建設。
四、雙方擬在以下領域開展合作:
(一)在基礎設施和能源領域,推動兩國企業在第三方市場開展環境友好型產業合作。鼓勵雙方企業為歐洲、非洲和亞洲地區互聯互通及私營部門的發展提供支持。民用核能合作另見擬於2015年6月30日發表的《中法兩國深化民用核能合作的聯合聲明》。
(二)支持兩國聯合生產的民用航空器進入第三方市場。
(三)在交通領域,充分利用雙方優勢加強幹線鐵路和城市鐵路領域的合作,共同研究和探討合作地區和合作潛力。
(四)在農業領域,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在糧食安全、食品安全和農業培訓等方面加強雙邊合作,以兼顧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的可持續發展方式,通過知識共享、合作開展農業培訓與科學研究,加強在養殖、種植等專門領域和生態農業、農業機械化、農村能源、地理標識等領域的合作,幫助開發中國家提高農業生產水平,實現農業和農業食品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五)在衛生領域,共同應對新發傳染病和重大疫情,積極開展疫情分析和信息共享等合作。加強上述合作將會對與兩國分別有來往的第三國產生積極影響。
(六)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中法希探討在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效、災害預警、防災減災等領域在第三國,特別是開發中國家開展合作。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在即,兩國讚賞並支持非洲和開發中國家為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所做的努力。
(七)通過發揮兩國專業技能開展聯合項目,推動有關國家和地區工業園區創造附加值。
(八)金融和保險行業可為兩國企業在第三國開展合作提供便利,特別是:鼓勵兩國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原則和多邊實踐開展合作;在上述機構間建立定期對話和信息共享機制;積極發展聯合融資、平行貸款、股權投資、風險參與以及技術援助等合作方式;推動在合作項目中使用公共資金和私人資金相結合的創新融資方式;為有關投資項目建立治理框架,創造公平、公開、透明的市場環境;考慮與第三方金融機構進行合作,實現融資來源多樣化,為兩國企業提供必要的融資便利。
五、雙方重視中法高級別經濟財金對話等兩國現有多雙邊對話合作機製作用。應發揮上述機製作用,加強與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和各區域多邊開發銀行,特別是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對接和協調,共同參與在第三方市場的合作項目。鼓勵兩國企業積極探討在國際招標中進行聯合投標。
六、雙方鼓勵兩國企業、智庫和民間機構就第三方市場合作加強交流(開展聯合調研,分享合作經驗,交流第三國政策、經濟、法律等信息,交流中法各自在第三國的官方發展援助政策,共同加強風險評估和防範等)。
七、中法將在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世界銀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展援助委員會等相關多邊機構框架內加強交流合作,共同支持開發中國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