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縣應急管理局是中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為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凱江鎮一環路東段618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江縣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凱江鎮一環路東段618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鄉(鎮)、縣級各部門(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煤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應急指揮平台,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上級開展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全縣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縣應急局貫徹執行國家、省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的編制和落實;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台(站)等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管理全縣地震群測群防、抗震設防、安全性評價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震情速報和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參與地震災情損失評估和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等工作。
(十)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照相關規定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
(十五)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地區救援工作。
(十七)擬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改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八)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九)承擔縣安辦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
(二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按照本部門權責清單履行相關職責。
(二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縣應急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 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預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領導分工
王 斌 局黨委書記、局長
王文鋒 局黨委成員、副局長
秦 冬 局黨委成員、副局長
王 聖 局黨委成員、總工程師(分管政務公開工作)
李 東 局黨委成員、縣防震減災和應急服務中心主任
賀 軍 防震減災和應急服務中心副主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財務、內部審計、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黨群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信訪、政務公開、輿情應對、綜合性文稿起草等機關綜合事務性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負責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全縣應對災害指揮部綜合性工作,負責推進指揮平台對接工作,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工作,負責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負責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
(三)政策法規股。負責新聞宣傳、文化建設、普法等工作。負責草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執法監督等工作;負責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培訓,負責組織安全資格培訓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承擔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
(四)災害救援與預案管理股。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應對災害事故指揮部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全縣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編制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計畫並推進落實。擬訂防汛抗旱、地震、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工作,負責組織水旱災害、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地震、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防治及重要江河防汛工作。
(五)救災物資保障股。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 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縣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全縣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和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負責化工 (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承擔非藥品類易製毒品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產基礎管理股。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油氣開採、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監督指導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八)綜合協調股。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和綜合協調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負責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負責縣安辦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縣委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