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輪談判
2013年03月26日~2013年03月28日,在韓國
首爾舉行第一輪
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首輪談判將重點討論各領域的談判日程和範圍。第一輪談判涉及商品、原產地、
貿易救濟、服務和投資、智慧財產權等。首輪談判,韓國方面
首席代表為崔京林,中方代表團首席代表為商務部
部長助理俞建華,日本代表團的首席代表為
外務省負責經濟事務的外務審議官
鶴岡公二。
三方確認,中日韓三國自貿協定協商範圍將以三國共同研究報告為依據,必要時將增加新的內容。
貨物貿易、
服務貿易和投資協定等所有領域的協商將同時進行。其中貨物
貿易協定談判將採取雙邊協商和三方協商同步進行的方式。服務貿易、投資協定、法律協定原則上按照三方協商方式進行。關於協商小組的構成,三方同意設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以及其他領域的專門協商小組。而是否將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等納入協商範圍之內,三方未達成一致。三方還就減讓關稅等具體技術性細節交換了意見。
二輪談判
2013年07月30日~2013年08月02日,在中國上海舉行第二輪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三輪談判
在此輪談判中,各方就商品領域基本方針、談判範圍、與其他自貿協定的關係等事宜進行磋商。在商品領域,與會各方主要商討減讓案擬定方式、各項目分類和處理方案及統計交換的基本方針。
此外,三方在原產地和通關、
貿易便利化、貿易救濟、
衛生檢疫、
貿易技術壁壘等領域召開了工作小組會議。除了商品領域,三方在服務、投資、競爭、總則、智慧財產權領域召開工作小組會議,而電子商務、環境、政府採購和食品領域的專家進行了對話。
四輪談判
決心深化和加強上述關係,以發展和提升彼此間經貿關係;
決心推動世界貿易的和諧、可持續發展;
憶及彼此建立有關合作機制以鞏固、拓展和豐富中韓間貿易和投資的意願;
認識到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將為中韓雙方帶來利益並提升雙邊經貿合作;
憶及雙方於2012年5月2日在北京發表的關於正式啟動中韓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聯合部長聲明;
注意到雙方談判代表已就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實質內容達成一致,但文本須經雙方進一步商談完成;
達成以下關於中韓自由貿易協定的諒解:
二、按照指示,雙方談判團隊將在年底前完成餘留技術問題的談判。
本紀要於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在北京簽署,
一式兩份,以中文、韓文和英文書就,三種文本同等作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