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防務部門海上聯絡機制

中方2015年10月4日拒絕了日本提出的中日海上聯絡機制的方案。2015年6月,日本共同社曾報導稱,中日兩國最早或於7月簽署旨在避免雙方在東海偶發性衝突的“海上聯絡機制”協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日防務部門海上聯絡機制
  • 拒絕時間:2015年10月4日
機製作用,發展歷史,爭議,

機製作用

中日防務部門海上聯絡機制是兩國和兩國防務部門領導人達成的共識,有利於避免因誤判引發海空意外事件,增進兩國防務安全互信。此前,經過三輪專家組磋商,雙方已就聯絡機制的基本內容達成一致,並且具備了啟動運行的條件。

發展歷史

2008年4月福田康夫當政時期,中日兩國就機制進行首輪磋商。2012年第三輪專家組磋商結束後,由於日本方面提出“釣魚島國有化”、中日東海防空識別區爭端等原因,這項工作被迫停滯。

爭議

在2015年1月13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洪磊表示,中日雙方確認了迄今就建立該機制達成的共識,並就防務部門海空聯絡機制相關內容及有關技術性問題進行了協商,達成了一定共識。雙方一致同意,在此輪磋商基礎上進行必要調整後,爭取早日啟動該機制,並舉行了第四輪磋商。按照談判主張,雙方應當在各自海岸起200海里以內的經濟海域、公海、防空識別區範圍內運用該機制,而釣魚島爭議領海、領空並不包括在機製作用範圍之內。
據《讀賣新聞》報導稱,日本提出的方案同意領海、領空不在機製作用範圍,但仍然主張在沖繩——尖閣列島(即釣魚島)海域實行這一機制,最終方案遭到中方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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