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
- 外文名:China and Japan Marine Affairs high level consultation mechanism
- 參會雙方:中國、日本
磋商簡述,歷輪磋商,
磋商簡述
輪數 | 時間 | 地點 |
---|---|---|
第一輪 | 2012年5月15日至16日 | 浙江省杭州市 |
第二輪 | 2014年9月23日至24日 | 山東省青島市 |
第三輪 | 2015年1月22日 | 日本橫濱市 |
第四輪 | 2015年12月7至8日 | 福建省廈門市 |
第五輪 | 2016年9月14至15日 | 日本廣島 |
第六輪 | 2016年12月7至9日 | 海南省海口市 |
第七輪 | 2017年6月29日至30日 | 日本福岡 |
第八輪 | 2017年12月5日至6日 | 上海市 |
第九輪 | 2018年4月19日至20日 | 日本仙台 |
第十輪 | 2018年12月17日至18日 | 浙江省嘉興市烏鎮 |
第十一輪 | 2019年月10日至11日 | 日本小樽 |
參考資料: |
歷輪磋商
2012年5月15日至16日,第一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行。雙方就中日海上各方面問題與海上合作交換了意見。雙方一致同意要充分利用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平台,加強中日間各方面海上問題的對話與交流,增進了解與互信,推動務實合作,管控矛盾,妥善處理有關問題。中方並就釣魚島問題闡明了立場。
2014年9月23日至24日,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在山東省青島市舉行。中方首席代表、外交部邊海司副司長易先良與日方首席代表、外務省亞洲大洋洲局審議官下川真樹太分別率團與會。
2015年1月22日,第三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開始在日本橫濱市舉行。
2015年12月7至8日,第四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在福建省廈門市舉行。雙方舉行了磋商機制全體會議和機制下設的政治和法律、海上防務、海上執法與安全以及海洋經濟四個工作組會議,就東海有關問題交換了意見,並探討了開展海上合作的具體方式。
2016年9月14至15日,第五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在日本廣島舉行。雙方舉行了磋商機制全體會議和機制下設的政治和法律、海上防務、海上執法與安全、海洋經濟四個工作組會議,就東海相關問題交換意見,並探討了開展海上合作的具體方式。
2016年12月7至9日,第六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在海南省海口市舉行。雙方舉行了磋商機制全體會議和機制下設的政治和法律、海上防務、海上執法與安全、海洋經濟四個工作組會議,就東海相關問題交換意見,並探討了開展海上合作的具體方式。
2017年6月29日至30日,第七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在日本福岡舉行,雙方舉行了磋商機制全體會議和機制下設的政治和法律、海上防務、海上執法與安全、海洋經濟四個工作組會議,就東海相關問題交換意見,並探討了開展海上合作的具體方式。
2017年12月5日至6日,第八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在上海市舉行。雙方舉行了磋商機制全體會議和機制下設的政治與法律、海上防務、海上執法與安全、海洋經濟四個工作組會議,就東海相關問題交換意見,並探討了開展海上合作的方式。
2018年4月19至20日,第九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在日本仙台舉行。雙方舉行了磋商機制全體會議和機制下設的政治與法律、海上防務、海上執法與安全、海洋經濟四個工作組會議,就東海相關問題交換意見,並探討了開展海上合作的方式。
2018年12月17日至18日,第十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在浙江省嘉興市烏鎮舉行。雙方舉行了磋商機制全體會議和機制下設的政治與法律、海上防務、海上執法與安全、海洋經濟四個工作組會議,就東海相關問題交換意見,並探討了開展海上合作的方式。
2019年5月10日至11日,第十一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在日本北海道小樽市舉行。中日外交、防務、海上執法和海洋管理等部門的人員參加磋商。達成多項共識。雙方原則同意今年下半年在中國舉行第十二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