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關於加強經濟合作的三年行動計畫(2014年至2016年)

中意關於加強經濟合作的三年行動計畫(2014年至2016年)是由義大利在2014年06月12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自2014年06月12日起生效。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經濟
  • 簽訂日期:2014年06月12日
  • 生效日期:2014年06月12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北京
  中意關於加強經濟合作的三年行動計畫(2014年至2016年)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邀請,義大利共和國總理馬泰奧·倫齊於2014年6月10日至12日對中國進行了正式訪問。
***
在中意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十周年之際,雙方均對深入而緊密的雙邊政治對話、持續的雙邊互訪以及兩國在各領域的高水平合作表示關注和高度讚賞。
雙方指出,兩國間不斷深化的合作不僅加強了兩國中央行政機構的關係,也推動了兩國地方政府機構間的對話與合作,這種對話與合作豐富和補充了兩國全面關係。
為進一步發展和加強雙邊關係,雙方一致肯定由兩國外長共同主持的中意政府委員會所發揮協調和推動作用的重要性,委員會下一次聯席會議擬於2014年內在北京召開。
雙方對中意企業家委員會的成立感到滿意,共同出席此次委員會成立大會並將為委員會運作提供大力支持。雙方相信這一新機制將為加強雙邊經濟合作、增加雙向貿易與投資作出寶貴貢獻。
雙方對中意文化合作機制的成立感到滿意。中意文化合作機制為雙邊文化領域的對話與合作提供了一個長期合作平台。雙方都認識到這一機制將會對文化產業和旅遊合作產生重要的積極影響。雙方支持實施《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並願共同努力,確保在義大利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期間於2014年10月在米蘭舉辦的亞歐首腦會議圓滿成功。
此外,雙方一致同意,深化和加強在主要國際和地區問題上,特別是聯合國和二十國集團框架內的共識。
***
鑒於雙邊關係的積極發展勢頭,考慮到兩國政府各自的經濟、金融治理任務以及所推動改革取得的積極成效,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中意兩國在貿易、經濟和金融領域的合作。基於上述目的,同時也作為2010年所簽訂的雙邊行動計畫的延續,雙方為2014-2016年度合作制定以下指導方針:
一、貿易往來
考慮到兩國經貿往來的巨大潛力,雙方將致力於推動雙邊商品和服務貿易繼續穩步增長,並通過義大利商品和服務對華出口的顯著增長逐步加速實現雙邊貿易再平衡。
雙方指出,中意兩國中央和地方行政機構的積極參與有利於實現兩國貿易再平衡。中國經濟趨向於主要依靠增加國內收入和消費以實現經濟成長。此外,中國政府在“十二五”規劃以及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框架內所確定的優先發展方向與義大利卓越的生產體系間具有高度互補性。這些都有利於實現兩國貿易再平衡。
根據上述互補性以及2013年10月30日在羅馬召開的中意政府委員會第五次聯席會議所商定的內容,雙方同意共同加強下列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一)環境與可持續能源。
(二)農業領域:農業機械化、農產品生產與加工、可持續發展和糧食安全。
(三)可持續城鎮化。
(四)食品藥品及衛生領域: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安全監管、傳統醫學以及包括殘疾人和老年人在內的衛生服務。
(五)航空航天。
兩國政府一致同意將指示主管部門落實上述五個領域的合作。
雙方樂見中意經濟合作混委會第11次會議儘快於雙方商定的日期在北京召開,並肯定混委會下屬各工作組定期開展活動的重要性,特別是在加強貿易、促進投資、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和中小企業合作等領域。
雙方認為需進一步加強海關、衛生和植物檢疫領域的雙邊合作,在相互尊重對方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為增加貿易往來提供便利。為此,雙方同意將更加有效地開放國內市場,減少貿易和投資壁壘。
雙方認為簽訂歐盟和中國地理標識保護協定具有重要意義,將有利於農產品的雙邊貿易往來,雙方希望加快磋商並取得積極成果。
雙方同意依託中國對米蘭世博會的高水平參與以及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成功經驗,充分利用2015年米蘭世博會這一契機加強在上述5個領域的雙邊貿易往來及企業合作。並將共同支持米蘭世博局和由中國貿促會與中國農業部組成的2015年米蘭世博會中國館組委會開展合作。
雙方同意加強和深化對彼此法律體系的了解,重點在民事和商事法律方面,並推動兩國法律服務界人士的對話和經驗交流,以促進兩國經貿關係進一步發展。
雙方強調將共同支持多邊貿易體制,反對任何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雙方還重申將共同致力於全球貿易的自由發展,其中包括共同打擊國際海盜。
二、工業與投資合作
雙方確認工業合作和相互投資在促進兩國經濟成長和就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此,雙方指出應利用好兩國生產體系互補性強的優勢。
從這個角度出發,雙方同意以2014年1月義大利經濟發展部與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簽訂的合作備忘錄為基礎,共同發展下列領域的合作:廢品回收工業、可再生能源、能效、建築與設計、健康和衛生服務、農產品-食品、航天航空、發動機技術、機械、通信技術、納米技術、生物製藥、造船、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同時,雙方還同意將充分利用中國資本在意投資的潛力,參與義大利公共設施改造項目、新工業布局、包括港口在內的物流、基礎設施(包括科技園區)、貿易、服務業、歷史、藝術和文化領域遺產的評估與保護等。
雙方指出,近幾十年來義大利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為中國經濟的增長作出了貢獻,其中包括發展雙邊合作項目。
雙方同意,加強兩國地方政府代表間的交流,借鑑義大利中小城市發展模式的經驗,作為中國城鎮化建設的參考範例。
為推動雙向投資顯著增長,特別是中國對義大利的投資,並使目前相互投資不對稱情況得到改善,雙方同意發揮中國商務部投資促進事務局的作用以及義大利政府新推出的激勵和便利機制,加強兩國對投資機遇的信息交換。
在此背景下,雙方鼓勵義大利國有機構(存貸款集團,特別是義大利戰略基金和義大利基礎設施基金)與相對應的中方機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國家開發銀行)共同開發並資助具體項目。雙方認可私募股權基金在雙向投資中發揮的作用。
雙方同意,充分發揮義大利經濟發展部與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之間的合作機制、中意經濟合作混委會等政府間合作機制的作用,通過合資或者企業協會間簽署合作協定等方式,積極推動兩國中小企業進一步合作發展。
雙方讚賞兩國商、協會間已有的長期友好合作,一致希望進一步加強聯繫和經驗交流。
同時,雙方認為智慧財產權保護在維持兩國互信氛圍、經貿關係發展的可靠性和促進兩國消費者利益最大化等方面發揮著戰略性作用。鑒此,雙方同意,在中國與歐盟的相關合作框架內,通過兩國各自部門開展更為有效的信息交流以及更加密切的合作,兩國將加強合作保護智慧財產權,更有效地反對假冒仿製現象。
雙方對中歐投資協定談判的啟動表示滿意,其中包括投資保護和市場準入的內容。考慮到儘早完成協定將使雙方受益,雙方希望談判能夠高效、務實推進。
三、金融領域合作
雙方肯定了金融服務為各自國家經濟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同意為貿易、投資以及信貸機構和金融運營商一體化進程提供支持。為促進實質互惠,雙方強調,依法為對方國家設立銀行分支機構以及已全面開展運營的金融機構提供便利。
雙方讚賞義大利出口信用保險公司(SACE)分別與中國招商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所簽署的協定,希望這樣的合作模式能夠得到推廣,以增加有意在華開展業務的義大利企業獲得貸款的機會。
考慮到政府支持對於出口所起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特別是在當前國際經濟金融大環境下,雙方重視在相關“國際工作組”框架下加強出口信貸領域合作。
雙方同意在雙邊和多邊層面加強兩國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管機構的對話。
四、商務、旅遊訪問
為加強貿易往來和相互投資,雙方重申在符合中國、義大利和歐盟現行法規的前提下為簽證發放提供便利。在此背景下,雙方認可意方在增加在華頒發籤證數量以及大幅縮短發證時間方面作出的巨大努力。
雙方將致力於在本國境內為製造業投資者、不動產投資者以及文化和藝術投資者提供入境與居留便利。
中方理解意方希望在其領事機構所在地以外的城市設立簽證申請中心的願望,並將對此積極研究。雙方重視以2015年米蘭世博會為重要契機,進一步加強人員往來,提高中國赴意遊客的數量。
雙方注意到中意兩國間遊客數量的增長,強調客流進一步增長對促進兩國經濟發展以及增進人民間的相互了解和友誼具有的重要意義。
雙方相信,義大利駐重慶總領事館的開設,將拉近中國西部省份同義大利的距離,從而推動各領域雙邊關係進一步發展。
為進一步加強互惠互利,雙方同意加強旅遊領域的雙邊合作,通過分享推廣策略、交流專家經驗、相互參展、繼續在世界旅遊組織框架下開展兩國間合作等予以實施。
五、技術創新領域
雙方同意,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和加強科技合作,依託中意政府間科技混委會和中意創新論壇等雙邊合作機制,推動重點領域高水平的聯合科研合作。雙方同意充分發揮現有中意創新合作平台及聯合研究中心的作用,推動具體項目的開展。
***
最後,雙方同意由中意政府委員會會同其他雙邊合作機制,監督並協調兩國有關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為實現本行動計畫開展活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