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的相關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2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存在問題、改進措施等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海洋與漁業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統計期限: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 類別:行政法規
- 目標: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我局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行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理創新,建設民眾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2年局進一步完善健全工作制度,加大局公眾網站建設,明確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及工作要求,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有序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為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各科室、漁政支隊、技術推廣中心站等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兼)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日常事務,並由局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定期對信息公開各環節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因人員工作崗位變動,我局及時對工作小組成員作出相應調整。政務公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健全,制度落實到位。2012年先後6次組織召開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各單位在工作中及時調整、修改、完善辦事指南、審批流程等後公之於眾。
(二)加強制度建設,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措施。我局結合工作實際,按照政務公開的基本要求,逐項落實,逐條公開。主要工作措施有: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公告欄、手機簡訊以及新聞媒體,重點向社會公布行政審批執法收費項目、政策依據、辦事條件、辦理程式、承諾時限、收費標準、辦理結果以及職能單位、責任追究、投訴舉報等有關政務信息方面內容;編制了《市海洋與漁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對重大事項實行社會公示、公開聽證制度;設定表格下載、辦事指南等欄目,向民眾提供申辦有關手續;充分利用開展“六五”普法、“12·4”法制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等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將與社會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辦證指南,如《海島保護法》、《漁業法》、《行政強制法》等政策法規編印成冊和單張,在主要漁區、重點漁港宣傳派發3800多份。
(三)加強審批規程,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審批制度。在現有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制定行政審批操作規程和流程圖,再次推進簡化手續和審批環節,實行行政審批公開制度。對每一項行政審批通過市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網站、海洋與漁業局網站、辦事大廳查詢顯示屏公開。推進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逐步完善網上審批制度。我局始終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把信息公開作為提高政府行政活動透明度,保障公眾知情權的一項重要舉措。2012年我局行政審批系統共辦結審批事項 1600多項,較好地完成了有關行政審批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局年初工作會議部署要求,有計畫、有步驟、分期分批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參加培訓學習,使幹部職工初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開的目的、意義、公開程式和要求。並在入口網站上公布了進行信息公開的程式和方法,為我局政府政務信息及時公開奠定堅實基礎。
(四)加強網站建設,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監督管理。在現有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完善《中山市海洋與漁業公共信息服務綜合管理平台建設方案》網站系統建設。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多次主動向市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匯報工作,爭取在技術和經費上支持,並同意我局網站後台伺服器託管,由市財政拔款35萬元專項資金進行網站建設。2012年我局完成了網站《公共信息服務綜合管理平台建設方案》等工作,對網站目錄系統進行重新增減、調整,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及充實目錄內容,並指定專人負責該目錄信息定期維護,及時更新目錄有關信息。同時,增設了海洋監測信息服務、水產品市場信息分析等欄目,進一步完善了局長信箱、留言板、公眾監督受理、答覆信息申請,公開舉報、投訴、監督等電話,進一步拓寬了民眾信訪渠道,提高了我局公眾服務的效率和效能。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2012年,我局在中山市海洋與漁業局網(中山入口網站)上共向社會公開了620條信息,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8條、部門檔案類信息46條、行政執法類信息25條、辦事指南類信息20條、政務動態類信息295條、財政類信息4條、其它信息27條。全年先後在省局網站、農業部政務網站採用信息85條,在《中國海洋報》、《中國漁業報》、《中國水產》、《南方日報》、《南海與珠江漁業》、《中山日報》、《中山商報》等報刊雜誌發布信息110多條,播發新聞報導30多條。內容涉及本部門的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度或規範性檔案、中山市水產信息、本部門各項業務辦事指南(辦理程式)等內容。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2012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同時我局沒有公開任何不應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為我局制發的各類上報省、市的請示件、報告件,我局與其他機關之間及下屬事業單位之間有關人事、財務(經費)、機關行政管理等事項的公文等。
四、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我局2012年未發生針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也未發生針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2年度未發生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的情況,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訴訟相關的費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以來,我局雖然按照《條例》規定及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通過幾年的工作已有很大的進步,並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制度完善、規範操作上存在著一定薄弱環節,主要表現為:一是本單位沒有專職從事信息工作的專業人員;二是在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還不夠完善;部分信息的公開時限還不夠及時;三是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有待豐富和完善,尤其在社會關注、百姓需求的信息內容的公開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改進措施
在今後工作中,我局將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工作思路,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目的、意義的認識,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意識。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服務經濟、服務社會、服務民生的重要途徑,與海洋與漁業行政管理和執法等具體工作結合起來。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責任到人,建立起各負其責、運轉協調的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二)加強制度建設,完善考核機制。按照省、市政務信息公開的要求,不斷完善各類政務公開辦事制度和政務公開考核評議辦法、評價等激勵機制,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不斷完善網上行政審批的受理、辦理、反饋和各環節流程規定,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促進網上辦事程式更加快捷、便民、高效,進一步規範、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考核制度,保證網站信息及時更新。
(三)加強網站建設,加大管理力度。在網站建設上,要切實加強經費投入,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內容、流程、要求進行規範和統一,提高自動採集業務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努力提高信息管理人員專業技術水平,運用信息技術優勢,大力推動電子政務建設,切實做好信息資源的充分共享,真正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