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整合中山市長江水庫工程管理處、中山市小水電管理總站、中山市金鐘水庫工程管理處,組建中山市水庫水電工程管理中心,為市水務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
任務調整,主要任務,
任務調整
將原中山市長江水庫工程管理處、中山市小水電管理總站、中山市金鐘水庫工程管理處等3個事業單位所承擔的任務,劃入中山市水庫水電工程管理中心。
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利方針政策、法規和中山市生態保護區的有關規定,擬訂水庫庫區水利水電、水土保持工作的計畫和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直屬水庫大壩的安全監測、水文監測、日常維護、養護修理、除險加固、白蟻防治和調度運行等管理工作,維護工程安全和正常運行。
(三)建立健全“三防”行政和技術崗位責任制,做好管轄範圍內的防汛、防風、防旱、排澇工作,確保水庫工程安全度汛。
(四)做好供水用水計畫,合理調度用水量。做好庫區綠化、環境整治、水土保持工作,保護水源,防止水質污染;負責轄區的水庫三防信息、防洪防旱調節等工作。
(五)負責轄區水庫的水文、水情觀測記錄整編等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各項水庫水電工程、水文、水情檔案;
(六)負責處理長江片區、五桂山片區、金鐘片區等庫區電站管護範圍內的違章事項,協助市水政監察支隊等有關部門調解水事糾紛;
(七)承辦上級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