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簡稱《規定》)要求和《關於印發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通知》(中府〔2008〕66號)的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10年度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五部分組成,內容涵蓋城管執法局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報告內容
按照《規定》,市城管執法局十分重視信息公開工作,在2009年9月28日正式啟用改版升級的網站後,安排由局宣傳組專門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發揮了政務網站作為行政執法部門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時,規範政務操作規程。截至2010年底,城管執法局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法律法規公布、網上留言答覆等工作均得到有序、穩步和全面地開展。
(一)領導重視,責任到人。
市城管執法局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有分管的局領導負責領導信息公開工作,並具體安排宣傳組負責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做到有領導分管、有工作人員負責,建立健全了工作機制,確保了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加強宣傳,細化服務。
城管執法局充分利用基層25個分局開展宣傳活動,細化服務,將信息公開工作融入宣傳中、融入服務中。一是積極拓展信息公開渠道,利用開展各類宣傳活動發放宣傳小冊、宣傳單張等多種形式宣傳信息公開工作;二是開展領導接訪工作,除局機關每月10日為局長接訪日外,各分局從今年(2010年)7月1日開始也建立了分局長每月10日接訪民眾的制度,對涉及民生的熱點信息進行公開,樹立城管執法部門關注民生的良好形象;三是在每個分局的值班視窗都擺放有信息公開資料,方便民眾取閱了解。
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內容。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把社會普遍關心、與民眾利益密切聯繫的信息作為公開的重點,把法律法規、政府規範性檔案、辦事指南、以及監督投訴渠道等方面的信息主動向社會進行動態公開。
(二)通過入口網站、簡報、宣傳欄、宣傳片、宣傳海報等渠道發布政府信息的情況。
1.網上信息公開的內容進一步深化規範,強化了政府信息公開搜尋引擎,方便公眾檢索。
2.信息公開查閱點和受理點便民服務措施進一步完善。在全市25個分局的值班視窗,民眾可以查詢到我局公開信息。
3.城管執法局主要會議貫徹落實情況、法律法規修改、職能調整等情況均通過局公開網站通知公告專欄公開發布。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由於我局公共網站能夠滿足需要,加上我局未有任何行政審批項目,因此沒有政府信息公開權利人向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人申請公開信息的情況。
四、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未發生因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而出現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雖然城管執法局的信息公開工作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開渠道利用、內容全面性等方面仍有待改進。
為使城管執法局信息公開工作有長足發展,針對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將採取以下措施積極穩妥地推進信息公開工作。
(一)完善公開內容。對照政府有關規定,對原有的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不斷豐富公開內容,努力做到信息公開的內容不斷充實和完善。
(二)加強公開載體建設。加強以市局入口網站為中心的網站群建設,強化政府與網民互動交流,提高網上辦事能力;充分發揮分布於各個鎮(區)的25個分局所擁有的公開載體,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信息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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