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現公布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信息公開諮詢情況、複議和訴訟、申訴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費用、存在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概述
2010年,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繼續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緊緊圍繞增強工作透明度,加強民主監督,密切與人民民眾的聯繫,規範政務公開要求,深化政務公開內容,提高政務公開水平,為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政務公開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為確保我局各項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提高我局各科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我局成立政務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日常事務,不定期對公開情況進行檢查。明確政務公開工作機制,每年都將擬出台的重大政策和工作方案進行徵求意見,同時按要求、按時上報政務公開材料,建立健全政務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我局將各科室工作職責、辦事流程掛在局入口網站,同時印成宣傳單張擺放在辦事大廳方便市民索取,另外,還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報》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信息。
二實行多措並舉,將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局在做好自身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
1、健全政務信息公開規範體系。按照《條例》要求,經反覆徵求意見,出台了《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信息公開實施細則》,有力推動了我局信息公開的制度化、程式化建設。
一是參考《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參考樣本》、《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參考樣本》、《政務信息公開參考流程》、《政務信息公開標準文書樣本》等四個文本,對我局公開的信息進行認真梳理,統一公開標準,規範發布格式,編制和修訂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積極做好主動公開信息網上公開工作;參考相關流程,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我局建立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局辦公室、信訪科、法制監察與政策研究科、市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辦公室、市人事勞動仲裁院、市人力資源考試院、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市技師學院組成,負責研究、協調推進我局政務信息公開過程中的重要事項。
三是擬公開的政務信息以下列一種或者多種形式,向社會予以公開:一中山市政府入口網站及其子網站;二中山市人民政府政報或其他公開發行的政務信息專刊;三政務信息公開服務熱線或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其子網站;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料索取點、信息查詢點、信息公告欄、電子螢幕等場所或者設施;六勞動保障諮詢熱線;七新聞發布會;八各級各類檔案館及現行檔案查閱服務中心;九便民手冊、服務指南、公告或通告;十其他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獲得政務信息的形式。
2、注重調查研究。我局認真分析、研究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重點、難點問題,加大協調力度,密切與各單位相關工作機構的聯繫溝通,積極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努力推動政務信息公開規範有序進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24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61條,占14.4%;政策法規檔案類信息31條,占7.3%;公共服務及工作動態類信息332條,占78.3%。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我局實行審核、備案制度,具體程式如下:
一需要以我局名義公開的事項,由各職能科室(單位)提出申請,局辦公室提出審核意見後,報局分管領導審批後公開;
二以局屬各單位名義公開的事項,由該單位提出申請,局辦公室提出審核意見後,報局分管領導審批後公開;
三以其他依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公共事務管理職能或提供公共服務的組織公開的事項,由該組織負責申請,局辦公室提出審核意見後,報局分管領導審批後公開。
對已公開的事項進行變更、撤銷或終止,應依本條規定進行審核,及時告知公眾並予以說明。
三、信息公開諮詢情況
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視窗接受民眾現場諮詢16人次。
四、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0年度,發生針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0件,行政複議案、申訴案(包括信訪、舉報)0件。
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費用
本年度,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訴訟相關的費用支出,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任何費用。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0年度,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同時也存在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公開形式的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和不足。為此,我局將採取以下措施積極改進。
一加強制度建設。研究制定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社會評議辦法、責任追究辦法,以及政務信息發布協調製度,明確實施政務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問責的具體要求,建立完善發布協調機制,進一步提高政務信息公開規範化水平。
二強化監督檢查。對貫徹落實《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發現並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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