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

初創時期。中山大學法學院源於1905年成立的廣東法政學堂,至今已有100多年的辦學歷程。中山大學法學教育秉承孫中山先生主張的“學以致用”傳統,十分重視實踐(實驗)教學。1979年復辦法學教育後,中山大學法律系就逐步建立刑事偵查實驗室、模擬法庭、模擬仲裁庭、法律援助中心等實驗教學機構,是國內較早開展法學類實驗教學的高校之一。1984年,又成立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是廣東第一批律師事務所之一),為法律系師生提供實踐性法律事務實驗教學的平台,拓寬了法學實驗教學的空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
  • 創辦時間:1905
  • 學校類型:法學
  • 學校屬性:211,985
  • 前身:廣東法政學堂
  • 合併項目:中山大學與中山醫科大學合併
  • 國家:中國
中心介紹,發展歷程,

中心介紹

初創時期。中山大學法學院源於1905年成立的廣東法政學堂,至今已有100多年的辦學歷程。中山大學法學教育秉承孫中山先生主張的“學以致用”傳統,十分重視實踐(實驗)教學。1979年復辦法學教育後,中山大學法律系就逐步建立刑事偵查實驗室、模擬法庭、模擬仲裁庭、法律援助中心等實驗教學機構,是國內較早開展法學類實驗教學的高校之一。1984年,又成立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是廣東第一批律師事務所之一),為法律系師生提供實踐性法律事務實驗教學的平台,拓寬了法學實驗教學的空間。

發展歷程

二、整合時期。2001年,中山大學與中山醫科大學合併,成立新的中山大學,學校的發展上了新的台階,也為我校法學實驗教學的發展帶來新的機遇,法學實驗教學步入了快速發展期,在刑事偵查實驗室和法醫學實驗室的基礎上成立了法醫鑑定中心。2002年,為配合法學教育走國際化的道路,在原有模擬仲裁庭的基礎上建立模擬國際民商事仲裁實驗室。同年,中大法學院與美國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建立了合作關係,在雅禮協會(The Yale-China Association)、福特基金會(The Ford Foundation)和嶺南基金會(The Lingnan Foundation )的支持下,成立中山大學法律診所,開闢了中山大學法學實驗教學國際化的新途徑。
2005年,為了培養“套用性、複合式、融通性、國際化”的高素質創新人才,學校確立了“大法學”的觀念,整合了校內資源,成立了“中山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中心下設地方立法實驗室、模擬訴訟實驗室、司法鑑定實驗室、模擬國際民商事仲裁實驗室、法律實務教學實驗室、科學證據實驗室、環境法律事務實驗室等七個實驗室,涵蓋法學教學的主要領域,形成了一個全新的實驗教學體系,學生可以在實驗室中模擬法律運行的全過程。
三、快速發展時期。近年來,在 “211”及“985工程”項目建設經費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對實驗室進行了整合和擴建,實驗室規模得到進一步發展,同時更新、購置了一批新的教學實驗儀器。目前實驗中心面積近3000平方米,擁有各類儀器設備1120台(件),價值人民幣3850萬元。實驗中心堅持以學科為依託,科研與教學互動,以科研成果促進實驗教學發展,近五年投入實驗教學儀器設備的研製和購置的科研經費總計達1200餘萬元。
2007年10月,學校啟動“本科教育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中心籍此加強實驗教學改革力度,組織專家編寫實驗教學講義,開發實驗教學軟體,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教學環境。為了進一步提高實驗教學的效果,學校明確了法學實驗教學的思路,大力推動實驗教學與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的改革,改革教學手段與教學方法,創建現代化的實驗教學機制,培養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優秀思辨能力、法律運用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的高素質的套用型法律人才。此外,還選拔了一批學科帶頭人和中青年學術骨幹充實到實驗教學隊伍當中。目前,中心的實驗教學隊伍由專職的實驗技術人員和兼職教師擔任,現有專職教師17人,兼職教師60人。通過“在實踐中學習”的教學方法,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的法律素養、高度的社會責任感、熟練的法律實踐操作技巧和靈活的應變能力。
2009年11月,中心成功申報成為國家級法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單位,是目前華南地區首個獲批為法學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單位,也是我校文科類首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單位。
經過近年的建設與發展,中心已實現從小到大、從有到精的質的飛躍,成為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重要教學實踐基地,在華南地區至全國地區已產生良好的示範作用和輻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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