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被一些媒體稱為“禁令之年”,2014年公務員所面臨的“禁令”有增無減。中央每到重要時間節點出台相關禁令,已逐漸成為一種慣例,值得關注的是,這些禁令在約束公務員的同時,還配有問責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15道禁令
- 外文名:That the central 15 ban
- 時間:2014年1月15日
- 特點:中紀委三次全會公報
基本內容,15道禁令,禁令1,禁令2,禁令3,禁令4,禁令5,禁令6,禁令7,禁令8,禁令9,禁令10,禁令11,禁令12,禁令13,禁令14,禁令15,重大影響,
基本內容
2014年1月15日發布的中紀委三次全會公報,2013年至今,中央已先後出台15個與公務員工作生活相關的檔案通知,涵蓋了從“舌尖”到“車輪”、從月餅賀卡到煙花爆竹的多個方面。這些禁令包括:
15道禁令
禁令1
《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要求培訓期間不得公款互相宴請,不得集體聚餐吃請,不收受紀念品土特產。
禁令2
《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要求紀檢系統會員卡清退,做到“零持有、零報告”。
禁令3
《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禁止新建樓堂館所,嚴禁豪華裝修,領導幹部辦公用房面積超標者清退。
禁令4
中宣部等五部門發出的通知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舉辦文藝晚會。
禁令5
《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遊、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禁令6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嚴控會議規格,精簡會議,不允許在風景名勝區開會。
禁令7
《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
禁令8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禁令9
《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要求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兼職(任職)。凡按規定經批准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和其他額外利益。凡按規定經批准到企業任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黨政機關的各種待遇。
禁令10
《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菸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
禁令11
《關於嚴格規範黨報黨刊發行工作嚴禁報刊違規發行的通知》嚴禁以黨報黨刊名義搭車發行或利用行政權力攤派發行其他報刊。
禁令12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菸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禁令13
《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嚴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藉機收斂錢財。
禁令14
《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嚴格監督管理,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菸草消費開支。
禁令15
2014年1月15日,中紀委三次全會公報嚴禁用公款互相宴請、贈送節禮、違規消費。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幹部到私人會所活動、變相公款旅遊問題。重點糾正領導幹部利用各種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係單位和個人的禮金行為。
針對日前媒體熱議的私人會所大行其道,並已淪為公款吃喝、官商“密室政治”的黃金寶地。北京市日前率先對“會所歪風”祭出重拳,要求一律關停市屬公園內的私人會所和高檔娛樂場所。杭州市委市政府近日表示,將堅決向會所歪風說“不”,真正實現讓西湖“還湖於民”。1月15日,西湖會、蓮莊、抱青會館、柳鶯玖號等五家位於西湖景區公園內的會所正式關停。
有分析指出,全面清理公園內的私人會所,無疑將有力打擊官場隱秘的“會所腐敗”。不僅精準擊中了長期“潛伏”頗深的隱性腐敗高消費,更還公園以“公共”屬性,此舉受到輿論的讚賞。
重大影響
1月15日晚間,長達11000餘字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布後立即成為輿論焦點。這份新規在2002年中央頒布的同名《條例》基礎上修訂而成,與舊版比較,新版除了在篇幅上增加不少,更有諸多引人矚目“原則”、“禁令”首次寫入。這是中共時隔12年對此條例的一次大修。在全面深化改革征程開啟之際,諸多選人新規備受矚目。
在開篇的幹部選任原則中,新《條例》將對官員品德操守的考察提升到首要位置。除了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總體原則外,還特別提出“以德為先”的幹部選拔任用原則。
值得關注的是,新修訂條例,緊跟反腐新形勢,明確提出了“裸官一律不得提拔”的禁令,相當於堵住了“裸官”的升遷之道;新修訂條例還就防止“帶 病提拔”和“火箭升遷”作出新規定;擴大紀檢部門和巡視機構在幹部選任中的發言權和話語權,保障幹部選任合法合規,也能嚴把選任幹部的“清廉關”。
對於“中央禁令對公務員影響”,最近有媒體在東、中、西部三個地區的一些省份隨機抽取了100位公務員進行調查發現,全部受訪者都認為中央禁令 對其影響很大;更有93位受訪者表示“公務員不好當”。甚至有些基層公務員認為禁令過於“一刀切”,一些公務員在失去隱性收入後,甚至考慮離職轉型。
“當官不易將會成為一種常態”。人民日報從1月15日起,連續三天在評論版刊文論“如何看待‘為官不易’”。文章從多個角度批評部分幹部存在的不良心態,呼籲讓貪官不好貪,庸官不好混,壞官不好受,並發出“有鐵面問責,誰還敢把紀律當成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的聲音。
有外媒就指出,中國公務員的“不好當”是慣出毛病後的撒嬌,當中國官場“規定”不斷,無非是對權力屬性的回歸,官員的違法違規“好處”是到了自我了斷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