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企業名錄管理暫行規定》旨在切實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及更好地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由財政部於2020年7月13日印發,共九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金融企業名錄管理暫行規定
- 印發機關:財政部
- 印發時間:2020年7月1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7月13日
《中央金融企業名錄管理暫行規定》旨在切實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及更好地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由財政部於2020年7月13日印發,共九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 關於印發《中央金融企業名錄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07-27] 2. 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
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進一步搞好國有企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制定本條例...
《中央金融企業名錄管理暫行規定》旨在切實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及更好地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由財政部於2020年7月13日印發,共九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12年10月10日,財政部、監察部、審計署以財金〔2012〕125號印發《中央金融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職務消費、管理和監督、附則4章...
200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了《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和公務迴避暫行規定》。...
《國有金融企業集中採購管理暫行規定》由財政部於2018年2月5日印發,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 47 號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經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謝旭人 二〇〇七年...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占有與變動情況,防止國有金融資產流失,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192號),制定本辦法...
為做好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的試點工作,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局長張茅 ...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國有重點金融機構,是指國務院派出監事會的國有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以下簡稱國有金融機構)。
《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是2010年3月,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87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該規定是為了促進中央企業高度重視商業秘密保護工作,加快...
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在2019年9月9日審議通過的有關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建立統一的出資人制度的相關規定。...
“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工商總局”) 制定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經國務院批准...
主要職責包括:監督地方金融企業執行本辦法及其他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地方金融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督促地方金融企業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地方...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央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和財政預算單列的企業集團總公司(以下統稱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存款賬戶)的管理。中央預算單位...
《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市場發行管理暫行規定》在1998.11.28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 第三十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中央結算公司負責制定金融債券登記、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