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庫條例

中央金庫條例是我國中央政府為統一國家財政收入和支出,設立國家中央金庫,並於1950年3月3日第二十二次政務院會議通過並公布的一項《條例》。內容包括:中央金庫的組織機構、職責和許可權、庫款的收納和支撥等,並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1985年7月27日國務院發布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舊《中央金庫條例》同時廢止。《中央金庫條例》是我國財政收入和支出管理的綱領性檔案,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