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強調,各級黨委和領導幹部要深入學習貫徹習主席有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領會中央軍委制定改進作風規定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加強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堅決落實習主席和中央軍委提出的各項要求,對照檢查自身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制定改進措施和辦法。要堅持從軍委、總部嚴起,以高中級幹部為重點,以解決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從官兵反映強烈的問題改起,以上率下,持續用力,一抓到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各項規定不折不扣落實,以領導幹部的清風正氣帶動部隊作風明顯進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軍委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十項規定
- 發布時間:2012年12月
- 發布單位:中央軍委
- 目的:加強作風建設
規定全文
2012年12月,中央軍委下發通知,印發《中央軍委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十項規定》。
通知指出,《中央軍委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十項規定》貫徹了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主席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依據《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按照從嚴、從緊、高標準的要求,結合軍隊實際制定改進作風的具體措施,充分體現中央軍委帶頭髮揚我黨我軍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的鮮明態度,體現嚴於律己、狠抓作風建設的堅定決心。軍委同志要嚴格執行《十項規定》,率先垂範,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說到做到,自覺接受全軍官兵監督。
規定要求:
1.軍委同志調研要科學確定主題,深入了解真實情況,認真聽取部隊意見,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統籌安排,減少批次;每次調研要向軍委寫出報告,主要反映問題和意見建議;要輕車簡從,簡化迎來送往。
2.要大力改進會風,少開會、開短會、開解決問題的會,少講話、講短話、講管用的話;嚴格控制以軍委名義召開全軍性會議,從嚴審批總部組織的全軍性會議、集訓等活動,軍委不召開現場會、觀摩會,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討論發言少講表態和一般議論性、客套性的話;會場布置要簡樸,不組織與會議內容無關的活動。
3.軍委同志要減少事務性活動,集中精力抓大事,除中央和軍委統一安排外,不出席各類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研討會和首映式、首發式等,不參加接見照相、頒獎、剪彩、奠基、揭幕等活動,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4.要精簡檔案、電報、刊物、簡報,政策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不再發文;一般性經驗材料、情況報告不以電報或檔案形式轉發;大幅壓縮內部刊物、簡報種類和篇幅。
5.要規範出訪活動,根據軍事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訪,嚴格控制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外方所贈禮品嚴格按中央有關規定處理。
6.要改進警衛工作,減少擾民擾兵,保持部隊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嚴格控制使用警車,不隨意使用警燈、警報器。
7.要簡化新聞報導,軍委副主席、委員出席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導,出席重要會議和活動需要報導的要壓縮字數、時長,有的只刊播簡訊或標題新聞。
8.要嚴格文稿發表,軍委同志代表軍委發表講話和文章、個人發表涉及重大敏感問題的講話和文章,須報軍委批准;除中央和軍委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
9.要切實改進接待工作,安排軍委同志會議和調研等各項公務活動要嚴格執行接待工作規定,不得提高標準;相關單位不張貼懸掛標語口號,不插彩旗,不專門修建參觀台,不組織官兵列隊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專門擺放花草,不組織專場文藝演出,不安排宴請,不喝酒,不上高檔菜餚,
10.軍委同志要旗幟鮮明反對腐敗,帶頭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決不謀私利,決不搞特權,自覺接受監督;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嚴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接受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帶頭全面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公道正派選人用人,對下級黨委許可權內的幹部使用工作不插手、不打招呼,堅決抵制跑官要官,堅決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格執行有關經費開支、資產處置的規定,不插手干預工程建設、裝備採購、軍用土地處置等事項。
規定強調,軍委每年年底對執行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各總部、各大單位對軍委落實規定情況予以監督,並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