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財政部以財庫〔2016〕208號印發《中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代理服務費計付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2條,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2016年的服務費(手續費)仍按《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手續費計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06〕6號)和《財政部關於中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手續費計付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財庫〔2012〕178號)規定執行。2016年服務費(手續費)計付工作完成後,上述兩個檔案相應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代理服務費計付管理辦法
- 印發機關:財政部
- 文號:財庫〔2016〕208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6年11月25日
- 施行時間:2017年1月1日
印發通知
管理辦法
附屬檔案
附: | |||||
中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服務費計付標準 | |||||
業務類型 | 付費服務項目 | 計付標準 | 備註 | ||
1.賬戶服務 | 開戶 | 127元/戶 | 按當年新開設的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數計算。 | ||
賬戶維護 | 444元/戶/年 | 按零餘額賬戶個數計算。 | |||
2.結算服務 | 票據手續費 |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68號)等規定執行。 | 按實際發生業務量計算。 | ||
匯劃手續費 | |||||
3.現金管理服務 | 對公賬戶收支控制 | 2087元/戶/年 | 按零餘額賬戶個數計算。 | ||
對公自助服務 | 319元/戶/年 | 按零餘額賬戶個數計算。 | |||
資金信息綜合服務 | 1174元/戶/年 | 按零餘額賬戶個數計算。 | |||
4.電子銀行 | Ukey成本費用 | 29元/個 | 按實際發放數量計算。 | ||
年服務費 | 1135元/戶/年 | 按零餘額賬戶個數計算。 | |||
零餘額賬戶簡訊通知 | 266元/戶/年 | 按零餘額賬戶個數計算。 | |||
5.公務卡 | 年服務費 | 80元/張/年 | 按發卡量計算。 | ||
6. 業務培訓 | 培訓補助 | 按照代理銀行服務的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中央預算單位數量,服務100家以下預算單位的代理銀行每年補助3萬元;服務101至300家預算單位的代理銀行每年補助5萬元;服務301至1000家預算單位的代理銀行每年補助10萬元;服務1001至3000家預算單位的代理銀行每年補助30萬元;服務3001家以上預算單位的代理銀行每年補助50萬元。 | 按照代理銀行服務預算單位的數量計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