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林業工作會議於2009年6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2008年中央10號檔案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系統研究新形勢下林業改革發展問題,全面部署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推動我國林業又好又快發展。這是新中國成立60年來中央召開的首次林業工作會議。溫家寶會見了出席會議的全體代表並發表重要講話。回良玉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認為,林業是一項重要的基礎產業,是一項具有特殊功能的公益事業。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林業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會議強調,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經營制度的又一重大變革。截至2008年底,全國已確權到戶的林地面積12.7億畝,占集體林地的50%。會議強調,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必須確保實現資源增長和農民增收兩大基本目標,建立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現代林業產權制度和支持林業發展的公共財政制度兩項根本制度,堅持尊重農民意願和依法辦事兩大重要原則,抓住勘界發證和落實責任兩個關鍵環節,處理好改革與穩定、放活與管理兩個重要關係,切實保證改革沿著正確的方向推進。國家林業局和福建、江西、遼寧、雲南、湖南、浙江等省的有關負責人在大會上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