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
大賽組織委員會為大賽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制定比賽章程、獎項設定、聘請評審、仲裁糾紛等一切事宜。
大賽評審委員會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評審標準對參賽選手進行評定,並在大賽進行中,實時回應監審組提出的問題。
監審組對大賽比賽過程負有監督的權利,確保大賽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同時監審組有權對分數提出異議並提請相關評審做出相應解釋。
公證處負責對大賽章程、打分過程、打分結果進行監督,自大賽啟動至頒獎結束,公證處將全程參與監督本次大賽。
參賽選手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港澳台地區及海外的職業與非職業中國民族樂器演奏者均可報名參賽。
參賽種類
比賽分為獨奏和組合兩大類進行。
(一)獨奏類
1、拉弦類樂器
2、彈撥類樂器
3、吹管類樂器
4、打擊類樂器
(二)組合類(傳統組合和非傳統組合中的選手不可重複)
1、傳統組合
以中國傳統民族樂器為編制,可演奏任何音樂風格的器樂組合。
2、非傳統組合
在中國傳統民族樂器組合編制中加入了非傳統樂器(如:西洋樂器、電聲樂器等)的器樂組合。
以上兩種組合方式,每組參賽人數規定在2-15人(含)。凡參加組合類比賽的選手,不限年齡,不分職業和非職業。
選手分組
(一)獨奏類分為:成年職業組、少年職業組、非職業組。
1、成年職業組
凡年滿18周歲(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藝術院團及藝術院校從事音樂表演和音樂教育的從業人員;各大院校藝術類在校生及畢業生,應在成年職業組參賽。
2、少年職業組
年齡在12-17周歲(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的專業藝術院校在校學生。
3、非職業組
各個年齡段的非職業選手均可報名參加。
(二)組合類分為:傳統組合、非傳統組合,均不限年齡,不分職業與非職業。
比賽獎項
總計39名(獎項可空缺)
(一)職業組:24名
1、成年職業組:拉弦類、彈撥類、吹管類、打擊類,每類冠、亞、季軍各一名。
2、少年職業組:拉弦類、彈撥類、吹管類、打擊類,每類冠、亞、季軍各一名。
(二)非職業組:6名
冠軍一名、亞軍兩名、季軍三名。
(三)組合組:6名
1、傳統組合: 冠、亞、季軍各一名。
2、非傳統組合: 冠、亞、季軍各一名。
(四)最佳電視表現獎:1名
(五)最佳中國作品原創獎:1名
(六)最佳編配獎:1名
比賽項目
(一)獨奏類職業組(設成年組、少年組)
第一階段:初賽
比賽內容:
1分鐘自我推介視頻(方式不限),以及1首自選曲目(時長4-6分鐘)無伴奏視頻。
第二階段:複賽
比賽內容:
演奏自選曲目1首(4分鐘以內),可與初賽曲目相同。
第三階段:半決賽
比賽內容:
1、準備1首自選曲目(4分鐘以內),可與初賽、複賽曲目相同。選手可自帶現場伴奏,不限樂器種類,限制5人以內(含),不可用伴奏帶。
2、音樂知識考核。
3、個人才藝展示(3分鐘以內)。
第四階段:決賽
比賽內容:
1、準備1首自選曲目(4分鐘以內),不可與半決賽曲目相同。選手可自帶現場伴奏,不限樂器種類,限制5人以內(含),不可用伴奏帶。 2、一分鐘器樂技巧展示。
3、中國傳統文化考核。
第五階段:總決賽
比賽內容:
1、與現場交響樂團合作演奏指定曲目。
2、命題演奏。
3、中國傳統文化考核。
(二)獨奏類非職業組
第一階段:初賽
比賽內容:
1分鐘自我推介視頻(方式不限),以及1首自選曲目(時長4-6分鐘)無伴奏視頻。
第二階段:複賽
比賽內容:
自選曲目1首(4分鐘以內),可與初賽曲目相同。
第三階段:半決賽
比賽內容:
1、準備1首自選曲目(4分鐘以內),可與初賽、複賽曲目相同。選手可自帶現場伴奏,不限樂器種類,限制5人以內(含),不可用伴奏帶。
2、音樂知識考核。
第四階段:決賽
比賽內容:
1、準備1首自選曲目(4分鐘以內),不可與初賽、複賽、半決賽曲目相同。選手可自帶現場伴奏,不限樂器種類, 限制5人以內(含),不可用伴奏帶。
2、中國傳統文化考核。
3、一分鐘器樂技巧展示。
第五階段:總決賽
比賽內容:
1、準備1首自選曲目(4分鐘以內),不可與初賽、複賽、半決賽、決賽曲目相同。選手可自帶現場伴奏,不限樂器種類,限制5人以內(含),不可用伴奏帶。
2、中國傳統文化考核。
3、個人才藝展示(3分鐘以內)。
(三)組合類(含傳統組合和非傳統組合)
第一階段:初賽
比賽內容:
1分鐘自我推介視頻(方式不限),以及1首自選曲目(時長4-6分鐘)無伴奏視頻。
第二階段:複賽
比賽內容:
自選曲目1首(4分鐘以內),可與初賽曲目相同。不可用伴奏帶。 第三階段:半決賽
比賽內容:
1、準備1首自選曲目(4分鐘以內),可與初賽、複賽曲目相同。不可用伴奏帶。
2、音樂知識考核。
第四階段:決賽
比賽內容:
1、準備1首自選曲目(4分鐘以內),不可與半決賽曲目相同。不可用伴奏帶。
2、中國傳統文化考核。
3、一分鐘器樂技巧展示。
第五階段:總決賽
比賽內容:
1、準備1首自選曲目(4分鐘以內),不可與半決賽、決賽曲目相同。不可用伴奏帶。
2、中國傳統文化考核。
3、才藝展示(3分鐘以內)
比賽規則
(一)演奏逾時扣分
所有現場演奏曲目均不得超過規定時長,凡是超過規定時長的,一律扣分(職業組總決賽除外)。
(二)演奏新作品加分
在決賽、總決賽環節,演奏新創作曲目(2013年1月1日以後創作的未發表過的作品)給予加分。
(三)音樂知識、中國傳統文化考核方式
選手在規定時間內現場答題。
(四)伴奏要求
獨奏類自選曲目最多可自帶5名伴奏人員,伴奏人員及樂器由參賽選手自行解決。獨奏類和組合類均不可使用伴奏帶。(職業組從複賽到決賽,非職業組和組合組從複賽到總決賽,組委會均會在比賽現場提供鋼琴,鋼琴伴奏人員需選手自行解決)。
日程安排
1、報名起止日期:2019年3月28日——6月10日
2、初 賽:2019年6月14日公布初賽結果
3、復 賽:2019年7月1日——7月12日
4、半決賽:2019年7月19日——7月30日
5、決 賽:2019年8月12日——8月29日
6、總決賽:2019年9月4日——9月6日(9月2日,2019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器樂電視大賽》總決賽在央視音樂頻道、央視綜藝頻道盛大開播。)
7、頒獎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