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中央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中央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簡稱中儲糧總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在原國家糧食儲備局部分職能機構和所屬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的大型國有企業。中儲糧總公司由中央管理,屬於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是國家授權投資機構的試點單位,享受國務院確定的國有大中型重點聯繫企業的有關政策,在國家計畫、財政中實行單列。中儲糧總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中儲糧總公司的註冊資本為166.8億元。

產品與服務,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發展規劃,

產品與服務

中儲糧總公司受國務院委託,具體負責中央儲備糧(含中央儲備油,下同)的經營管理。總公司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總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中央儲備糧的收購、存儲、運輸、加工、銷售及相關業務。總公司的經營宗旨是:強化管理,搞活經營,不斷提高中央儲備糧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確保中央儲備糧存儲安全,質量良好,調用暢通,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國家巨觀調控服務。

主要職責

中儲糧總公司的主要職責是:負責中央儲備糧的收購、存儲、調運、銷售及進出口業務;負責中央糧食儲備庫(以下簡稱直屬庫)建設和設施維修、技術改造,提高倉儲能力;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先進科學技術,提高糧食保管、運輸的科技水平;負責管理、撥付、統籌使用中央儲備糧費用補貼並進行監督檢查,加強財務核算,降低管理成本;對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對其國有資產進行管理和監督,並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機構設定

中儲糧總公司對中央儲備糧實行垂直管理。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總公司在糧食主產區和主銷區設立若干個分公司。目前,已在北京等地設立22個分公司。分公司根據總公司的授權委託,負責管理轄區內的中央儲備糧和直屬庫。經國務院同意,中儲糧總公司劃轉上收一定規模的直屬庫,統一管理其領導班子、財務和國有資產。直屬庫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到目前為止,總公司中央儲備糧直屬庫已達200多個。中儲糧總公司除充分利用直屬庫存儲中央儲備糧外,還委託一部分地方糧庫和社會倉庫代儲中央儲備糧。

發展規劃

中央儲備糧是國家調控糧食市場的重要物質手段,是關係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戰略物資。中儲糧總公司要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樹立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會議精神,不斷推進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國家糧食政策,與中央各有關部門及各地糧食部門加強協作,不斷提高中央儲備糧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為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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