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

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

《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是國務院國資委2020年5月30日印發的檔案。該《指引》系統梳理股權激勵計畫制定的政策要點,明確提出股權激勵業績考核的導向要求,為央企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提供系統全面的政策輔導和實踐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
  • 發布單位:國務院國資委
  • 指引要點:明確提出股權激勵業績考核的導向要求,為央企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提供系統全面的政策輔導和實踐指南
  • 印發日期:2020年5月30日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0年5月30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

內容解讀

《指引》根據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政策規定,從股權激勵計畫的內容要點、考核體系、管理辦法和實施程式等方面,進行了政策梳理、系統集成,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踐規範逐一明確闡釋。
《指引》明確,股權激勵具體實施方案的審核責任交由中央企業集團公司。按照要求,股權激勵對象應當聚焦核心骨幹人才隊伍,一般為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影響的管理、技術和業務骨幹;股權激勵授予價值控制在薪酬總水平的40%以內,實現平穩規範起步,但對股權激勵行權收益不再進行控制。上市公司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畫授予的權益所涉及標的股票數量原則上應當控制在公司股本總額的1%以內。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可以適當上浮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畫授予的權益數量占股本總額的比例,原則上應當控制在3%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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