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經營化工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和深度的規定

《中外合資經營化工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和深度的規定》在1992.12.28由化工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外合資經營化工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和深度的規定
  • 頒布單位:化工部
  • 頒布時間:1992.12.28
  • 實施時間:1992.12.28
第一章 總論
第一節 概述
(一)合營項目名稱,法定地址。
(二)中外合營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合營各方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中方要說明主管部門)。
(三)可行性研究編制的依據和原則。
(四)項目提出的背景、投資的必要性和宗旨。
(五)合營方式、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合營各方出資比例。
(六)合營期限。
(七)可行性研究的工作範圍及主要過程。
(八)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人。
第二節 結論
(一)研究的簡要概況和結論。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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