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麻將競賽規則

中國麻將競賽規則

麻將起源於中國,到清朝中葉基本定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麻將競賽規則
  • 起源:中國
  • 時期:清朝中葉
  • 特點:益智性、趣味性、博弈性
前言,總則,宗旨,行為準則,器材場地,輔助用具,場地器材,比賽通則,基本術語,比賽程式,行牌規定,和牌規定,分值計分,比賽成績,

前言

在長期的歷史演變過程中,麻將逐步從宮廷流傳到民間,到清朝中葉基本定型。
麻將運動不僅具有獨特的遊戲特點,而且具有集益智性、趣味性、博弈性於一體的運動魅力及內涵豐富、底蘊悠長的東方文化特徵,因而成為中國傳統文化寶庫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這部《中國麻將競賽規則(試行)》,是在廣泛徵求專家和各界人士意見的基礎上,幾易其稿,反覆修改後形成的。雖然基本上能夠反映麻將運動的一些普遍規律,但還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尚需經過多方推敲和反覆檢驗,才能逐步趨於完善。因此,我們誠懇地希望全國的麻將運動愛好者,在實踐中不斷地對此加以修改和提煉,以幫助我們更好地開展這項工作。

總則

宗旨

為了規範中國麻將競賽活動,引導麻將運動步走向科學、規範、健康的軌道,提高麻將運動技術水平,豐富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堅決反對以麻將牌作為工具進行賭博的行為,提倡健康的麻將競賽,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特制定本《規則》。

行為準則

一、運動員
運動員應為年滿18周歲的非在校學生。要有良好的文化素養、意志品質及道德作風。自覺遵守《運動員守則》,遵守比賽規則,賽場紀律,服從裁判。
二、裁判員
裁判員及競賽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裁判員守則》,根據競賽規則、規程及裁判法的規定,嚴肅、認真、公正、準確執行競賽任務。
三、禮儀
(一)運動員、裁判員、工作售貨員必須著裝整潔,言談舉止文明。
(二)比賽開始前,運動員、裁判員應安靜有序地入場。
(三)裁判長宣布比賽開始時,運動員按裁判長的示意時,運動員、裁判員相互握手致謝。
(四)比賽進行期間,嚴禁場內吸菸,保持肅靜。

器材場地

輔助用具

全國性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麻將競賽及各種正規比賽,必須使用由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審定或確認的牌具。
一、麻將牌
全副牌共有6類42種圖案,144張。
(一)序數牌合計108張
1.萬子牌:從一萬至九萬,各4張,共36張。
2.餅子牌:從一餅至九餅,各4張,共36張。
3.條子牌:從一條至九條,各4張,共36張。
(二)字牌合計28張
1.風牌:東、南、西、北,各4張,共16張。
2.箭牌:中、發、白,各4張,共12張。
(三)花牌:春、夏、秋、冬,梅、蘭、竹、菊,各一張,共8張。
競賽用麻將牌應質地平整、堅實、光滑,牌面圖案花紋及字跡清晰工整。全副麻將大小厚薄、色彩及質地要統一,每張牌背面顏色、質地要相同。
二、記分卡
記分工具,分別為1、8、10、50、100等分值。
三、骰子
立方體,手擲骰子的規格為1-1.5厘米,質地堅實、平整、光滑,六個面分別刻有1-6個點,1的背面為6,2的背面為5,3的背面為4,骰體為實心,重心在中心點。其中1點和4點為紅色,其餘為藍色或黑色,各點著色明顯。

場地器材

一、場地
場地面積必須能夠容納競賽規程規定的運動員同時出場比賽。場地環境安靜、清潔、通風良好、室內明亮,運動員背後不得有鏡子或任何反光物體,桌面到垂直2米上空,至少有100(Lx)以上的照度,並安排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的安全疏散通道。
二、牌桌
桌面為正方形,邊長為80-95厘米,高度適中,平穩牢固(亦可使用通過審定的自動麻將機)。如使用木質或石質的牌桌面時,上面應鋪桌布及與桌面面積相同的桌墊,厚度不高於0.5厘米。
三、座椅
每張牌桌配5把座椅(包括裁判員座椅),大小高低與牌桌相適應。
四、記分表
用於記錄比賽成績。
五、方向標誌
比賽場地應在自然方向的東方設直徑為60-90厘米的“東”字牌,以便確定運動員就座的方位。
六、時鐘
比賽現場應在明顯位置懸掛一座標準競賽計時鐘。
七、秒表
計算時限。

比賽通則

基本術語

一、輪
行牌一周為一輪。
二、盤
每次起牌到和牌子或荒牌為一盤。
三、圈
四人各坐一次莊為一圈。
四、局
每打完四圈或達到規定時間為一局。
五、圈風
每局比賽圈數的標誌。第一圈為東風圈,第二圈為南風圈,第三圈為西風圈,第四圈為北風圈。
六、門風
運動員每盤座位的標誌。莊家為東風,下家為南風,對家為西風,上家為北風。
七、定位
運動員按抽籤號碼確定的桌號及方位。
八、莊家、旁家
門風東者為莊家,其餘均為旁家。無論是否和牌,莊家不連莊。
九、輪轉
運動員在比賽過程中按競賽規程的規定進行位置調換。
十、手牌
擺在自己門前的牌為手牌,標準數為13張。行牌過程中包括擺亮在門前的順子、刻子、槓;開槓多出的牌補花不計算在13張標準牌數內。
十一、將牌
按基本牌型和牌時必須具備的單獨組合的對子。
十二、順子
3張同花色序數相連的牌。
十三、刻子
3張相同的牌。碰出的為明刻,抓在手中的暗刻。
十四、對子
兩張相同的牌。
十五、字牌
指風牌和箭牌,風牌為東、南、西、北。箭牌為中、發、白。
十六、么九牌
序牌中的一、九及字牌。
十七、吃牌
指上家打出牌後,報“吃”者把自己的兩張牌取出加在一起組成順子,並且按規定將此副牌擺亮在立牌前。
十八、碰牌
指任一家打出牌後,報“碰”者把自己的對子取出,加在一起組成一副刻子,並且按規定將此副牌擺亮在立牌前。
十九、槓
報開槓的4張相同的牌。
二十、補花
抓到花牌後,明放在立牌前,並從牌牆最後補一張牌。
二十一、聽牌
只差所需要的一張牌即能和牌的狀態。
二十二、和牌
符合規定的牌型條件,達到或超過起和分標準並報和牌的行為。
二十三、自摸和
自己抓進成和的牌,並報和牌。
二十四、點和
和他人打出的牌。
二十五、報牌
行牌者宣布吃牌、碰牌、開槓、補花或和牌。
二十六、番種
是具有一定分值的各種牌張組合的形式或和牌方式的稱謂。
二十七、罰張
被判定受處罰的牌。
二十八、單放
自摸成和牌的那一張牌,不可隨意插入手牌之中,就單獨擺放,以便核查。
二十九、多張、少張
和牌前,手牌數多於或少於規定的數量。
三十、荒牌
每盤抓完第144張牌,打出後仍無人和牌。
三十一、詐和
不符合《規則》規定條件而宣布和牌。
三十二、牌牆、牌城
四人各自在門前碼成18墩牌,即稱牌牆。四道牌牆左右相接稱牌城。
三十三、牌池
即四道牆圍起的區域。
三十四、比賽分
用於體現競賽成績的衡量單位。比賽過程中,以下術語均以比賽分計算。
(一)基礎比賽分:每局開始前運動員所具有的基礎分數並體現為所配備記分卡的分值的總和。標準為500分。記分卡的數量為:100分1枚、50分數4枚、10分10枚、8分10枚、1分20枚。
(二)起和分:和牌必須達到的最低分數(8分)。花牌分不計在起和分內。
(三)基本分:和牌後,各個番各分數的總和。
(四)罰分:因運動員違反《規則》而被判罰減去的分數。
(五)底分:未和牌方必須向和牌方所付的分數,分值為8分。
(六)盤分:運動員在每盤比賽中所得失的比賽分。
(七)局分:一局比賽結束時,各盤比賽分及基礎比賽分的總和。
三十五、標準分
比賽中用於計算成績的記分單位。根據運動員在小組獲得的比賽分排定的名次換算出來的分數。

比賽程式

一、參賽隊
每隊應有領隊一人,運動員四人,或可增加替補隊員一人。
二、賽制
比賽採用桌四人制。
三、比賽方法
按競賽規程規定執行。
四、比賽時間
每局比賽時間為3小時,中場休息15分鐘。比賽在規定時間內完畢,即本局結束;每局最後一盤比賽結束前15分鐘,由裁判長報時,以提醒各隊。比賽已到規定時間,一盤比賽尚在進行,應裁判長宣布到時,即為一局(盤)比賽結束,按已取得的分數計算成績。
五、比賽進行
(一)檢錄運動員按比賽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檢錄。
(二)運動員入場就座運動員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入場,依抽籤結果就座。由裁判員檢查定位、定莊,並分發、檢查記分卡的數量與分值。
(三)洗牌步驟
1.運動員一起把牌全反扣過來,使牌面朝下。
2.運動員雙手搓動牌,使牌均勻而無序地運動。注意避免相同或相連的牌集攏在一起。洗牌時,主要是搓動自己面前的牌,把自己面前的牌推向中央,在牌桌中央搓動。
3.裁判員認為搓牌不夠均勻,可以要求運動員繼續搓動或停止洗牌,裁判員本人繼續洗牌(使用自動麻將機除外)。
(四)碼牌
裁判員宣布碼牌,每人碼36張牌,兩張牌上下摞在一起為一墩,各自為18墩,並碼成牌牆擺在自己門前,四人牌牆左右相接成正方形。
(五)擲骰與開牌
1.採用兩次擲骰辦法。擲骰者必須手持兩個骰,從牌池中央上空20-30厘米高度擲出。禁止用一個骰打另一個骰,或放到牌牆上吹出去的做法。
2.莊家首先擲骰,其所得的點數,既是開牌的基數,也是決定第二位擲骰者數。莊家擲點,以莊家為第一位,按逆時針方向順序,莊為東,點數為5、9點;莊下家為南,點數為2、6、10點;莊以門為西,點數為3、7、11點;莊上家為北,點數為4、8、12點。根據莊家擲骰的點數,再由點數者第二擲骰。
3.第二擲骰者擲點,兩次擲骰的點數相加之和作為開牌依據。
4.開牌。在第二次擲骰者所碼的牌牆,從右向左依次數到與點數相同的那一墩,由莊家開始抓下兩墩牌,再按順時針方向順序抓牌,直到每個人抓3次共12張牌,再由莊家跳牌(隔一墩)抓上層兩牌,其他人依次各抓一張。莊家共有14張牌,其他人各有13張牌。
(六)理牌、審牌、補花分類整理手中的牌,整齊排列,審視牌勢。如手中有花牌,首先由莊家補花。再由南家、西、北家逐補完,全部時間不得超過30秒,然后庄家打出第一張牌。
(七)行牌打牌進行過程。此過程包括抓牌、出牌、吃牌、碰牌、開槓(明槓、暗槓)、補直至和牌或荒牌。

行牌規定

一、語言規範
行牌過程只能使用“吃牌”“碰牌”(不能代替開槓)“槓牌”(不能用碰牌代替)“和牌”“補花”等詞語,凡吃、碰、槓和都有必須以上述規範語言報牌;不能使用“等等”、“稍等”“看看”之類的詞語。出牌不報牌名。
二、行牌順序
依座次的逆時針方向進行抓牌、出牌、吃牌、碰牌、槓牌、補牌、和牌。
三、抓牌
按逆時針方向進行。順序是莊家、南家、西家、北家。抓牌時,上家打出牌後,自己才能抓牌,上家未打出牌,自己不能動手摸牌。
四、出牌
凡是抓進或吃、碰、開槓、補花後,不和牌便要打出一張牌。莊家第一次從抓牌完畢(包括補花)到出牌的限定時間為30秒。此後,包括各家,每次從上家打出牌後,到自己出牌的時限為15秒(包括吃牌、碰牌、補花);允許同時打出吃進的牌;打出的牌必須先放在自己門前明示一下,然後歸入牌池內;放入牌池內的牌子要有序地從左向右擺放,放置到第6張後,再依次另放一行,排列要整齊,以便於觀察。
五、吃牌
上家打出牌,與自己手中的牌可以組成一副順子,便可以報吃,把組成的順子擺亮在立牌前。允許同時吃進(或碰)打出的牌;允許吃碰(槓)、和跟張打出的牌;報吃應稍慢些。
六、碰牌
有人打出的牌與自己手中的對子相同,便可報碰,組成一副刻子並擺亮在立牌前。“碰”比“吃”優先。碰牌要快,要在3秒之內報出。
七、開槓
報開槓後應即在牌牆最後補進一張牌。吃牌時,手中有槓牌,不能開槓。只能在下一次自己抓進牌後才能開槓“槓”比“吃”優先。槓分以下兩種。
(一)明槓:別人打出一張與手中的暗刻相同的牌,即報槓(不再計暗刻)。或者抓進一張與已經碰的刻子牌相同也可報開槓,明槓須明放在自己立牌前。有明槓不再計“門前清”。
(二)暗槓:自己抓到4張相同的牌,即可報開槓。暗槓應扣放在自己立牌子前。在一家和牌或荒牌時,必須亮明,以便其他三家查實,戒有詐槓。暗槓不影響“門前清”。
八、擺放牌
凡吃、碰、槓上家牌,要橫放在亮出牌的左邊;碰、槓對家牌要橫放在亮出牌的兩張之間;碰、槓下家牌,要橫入在亮出牌的右邊。

和牌規定

一、和牌的程式
和牌者首先必須報和牌,並將手牌整理後亮明,報出自己和牌的番種、分數,再經其他三家的公認和裁判審定。其他三家在和牌確認之前,不得將自己的手牌放倒。
二、和牌的要求
(一)和牌者的牌型必須具備下列牌型之一
1.和牌的基本牌型
(1)11、123、123、123、123
(2)11、123、123、123、111(1111,下同)
(3)11、123、123、111、111
(4)11、123、111、111、111.
(5)11、111、111、111、111.
2.和牌的特殊牌型
(1)11、11、11、11、11、11、11(七對)。
(2)1、1、1、1、1、1、1、1、1、1、1、1、11(十三麼)。
(3)1、1、1、1、1、1、1、1、1、1、1、1、1、1(七星不靠、全不靠)。
(註:1=單張11=將、對子111=刻子1111=槓123=順子)
(二)和牌的方式
1.自摸和:自己抓牌成和牌(包括槓上開花、補花和)
2.點和:和他人打出的牌(包括搶槓和)。
(三)和牌者
一盤只能有一位和牌者。如有一人以上同時表示和牌時,從打牌者按逆時針方向,順序在前者被定為“和牌者”。

分值計分

本《規則》認定的番種共有81種,分為9個系列,即:字牌系列、序數牌系列、刻系列、七對系列、花色組合系列、全帶系列、不靠系列、和牌方式系列、特殊系列。分值是以比賽分為單位,對不同難度組成的番種的量化評價。分值分為12級,依次為88、64、48、32、24、16、12、8、6、4、2、1分。
在符合和牌條件時,不同系列的番種可以按照計分原則,根據下表的分值,相互組合計分。
分值序號番種定義
88番
1.大四喜 由4副風刻(槓)組成的和牌。
(不計圈風刻、門風刻、三風刻、碰碰和、么九刻、缺門。)
2.大三元 和牌中,有中發白3副刻子。
(不計箭刻、雙箭刻、缺門。)
3.綠一色 由23468條及發字中的任何牌組成的順子、刻子、將的和牌。
(不計混一色,如無“發”字組成的和牌,可計清一色。)
4.九蓮寶燈 由一種花色序數牌子按1112345678999組成的特定牌型,見同花色任何1張序數牌即成和牌。
(不計清一色、不求人、門前清、么九刻、缺一門、無字。)
5.四槓 4個槓。
(不計碰碰和、三槓、雙暗槓、雙明槓、暗槓、明槓、單釣將。)
6.連七對 由一種花色序數牌組成序數相連的7個對子的和牌。
(不計清一色、不求人、單釣、七對、門前清、缺一門、無字、一般高、平和、連六。
7.十三麼 由3種序數牌的一、九牌,7種字牌及其中一對作將組成的和牌。
(不計五門齊、不求人、單釣、全帶麼、門前清。)
64番
8.清么九 由序數牌一、九刻子組成的和牌。
(不計碰碰和、同刻、無字、混么九、全帶麼、么九刻。)
9.小四喜 和牌時有風牌的3副刻子及將牌。
(不計三風刻、么九刻、缺一門。)
10.小三元 和牌時有箭牌的兩副刻子及將牌。
(不計箭刻、雙箭刻、缺一門。)
11.字一色 由字牌的刻子(槓)、將組成的和牌。
(不計碰碰和、混么九、全帶麼、么九刻、缺一門。)
12.四暗刻 4個暗刻(暗槓)。
(不計門前清、碰碰和。)
13.一色雙龍會 一種花色的兩個老少副,5為將牌。
(不計平和、七對、清一色、一般高、老少副、缺一門、無字。)
48番
14.一色四同順 一種花色4副序數相同的順子。
(不計一色三同順、一色三節高、一般高、缺一門、四歸一、七對、平和。)
15.一色四節高 一種花色4副依次遞增一位數的刻子。
(不計一色三同順、一色三節高、一般高、缺一門、碰碰和。)
32番
16.一色四步高 一種花色4副依次遞增一位數或依次遞增二位數的順子。
(不計一色三步高、缺一門。)
17.三槓 3個槓。
(不計雙暗槓、雙明槓、暗槓、明槓。)
18.混么九 由字牌和序數牌一、九的刻子用將牌組成的和牌。
(不計碰碰和、全帶麼、么九刻。)
24番
19.七對 由7個對子組成和牌。
(不計不求人、單釣、門前清。)
20.七星不靠 必須有7個單張的東西南北中發白,加上3種花色,數位按147、258、369中的7張序數牌組 成沒有將牌的和牌。
(不計五門齊、不求人、全不靠、單釣、門前清。)
21.全雙刻 由2、4、6、8序數牌的刻子、將牌組成的和牌。
(不計碰碰和、斷麼、無字。)
22.清一色 由一種花色的序數牌組成和和牌。
(不計無字、缺一門。)
23.一色三同順 和牌時有一種花色3副序數相同的順子。
(不計一色三節高、一般高。)
24.一色三節高 和牌時有一種花色3副依次遞增一位數字的刻子。
(不計一色三同順、一般高。)
25.全大 由序數牌789組成的順子、刻子(槓)、將牌的和牌。
(不計無字、大於5。)
26.全中 由序數牌456組成的順子、刻子(槓)、將牌的和牌。
(不計無字、斷麼。)
27.全小 由序數牌123組成的順子、刻子(槓)將牌的的和牌。
(不計無字、小於5。)
16番
28.清龍 和牌時,有一種花色1-9相連線的序數牌。
(不計連六。)
29.三色雙龍會 2種花色2個老少副、另一種花色5作將的和牌。
(不計喜相逢、老少副、無字、平和。)
30.一色三步高 和牌時,有一種花色3副依次遞增一位或依次遞增二位數字的順子。
31.全帶五 每副牌及將牌必須有5的序數牌。
(不計斷麼、無字。)
32.三同刻 3個序數相同的刻子(槓)。
(不計雙同刻。)
33.三暗刻 3個暗刻。
(不計雙暗刻。)
12番
34.全不靠 由單張3種花色147、258、369不能錯位的序數牌及東南西北中發白中的任何14張牌組成的和 牌。
(不計五門齊、不求人、單釣、門前清。)
35.組合龍 3種花色的147、258、369不能錯位的序數牌。
36.大於五 由序數牌6-9的順子、刻子、將牌組成的和牌。
(不計無字。)
37.小於五 由序數牌1-4的順子、刻子、將牌組成的和牌。
(不計無字。)
38.三風刻 3個風刻。
(不計么九刻、缺一門,如有圈風刻、門風刻亦可加計。)
8番
39.花龍 3種花色的3副順子連線成1-9的序數牌。
40.推不倒 由牌面圖形沒有上下區別的牌組成的和牌,包括1234589餅、245689條、白板。
(不計缺一門。)
41.三色三同順 和牌時,有3種花色3副序數相同的順子。
(不計喜相逢。)
42.三色三節高 和牌時,有3種花色3副依次遞增一位數的刻子。
(不計喜相逢。)
43.無番和 和牌後,數不出任何番種分。
(花牌不計算在內)
44.妙手回春 自摸牌牆上最後一張牌和牌。
(不計自摸。)
45.海底撈月 和打出的最後一張牌。
46.槓上開花 開槓抓進的牌成和牌。
(不包括補花,不計自摸。)
47.搶槓和 和別人自抓開明槓的牌。
(不計和絕張。)
6番
48.碰碰和 由4副刻子(或槓)、將牌組成的和牌。
49.混一色 由一種花色序數牌及字牌組成的和牌。
50三色三步高 3種花色3副依次遞增一位序數的順子。
51.五門齊 和牌時3種序數牌、風、箭牌齊全。
52.全求人 全靠吃牌、碰牌、單釣別人批出的牌和牌。
(不計單釣。)
53.雙暗槓 2個暗槓。
(不計暗槓、雙暗刻。)
54.雙箭刻 2副箭刻(或槓)。
(不計箭刻。)
4番
55.全帶麼 和牌時,每副牌、將牌都有麼牌。
56.不求人 4副牌及將中沒有吃牌、碰牌,自摸和牌。
(包括明槓,不計門前清、自摸。)
57.雙明槓 2個明槓。
(不計明槓。)
58.和絕張 和牌池、桌面已亮明的3張牌所剩的第4張牌(搶槓和不計和絕張)。
2番
59.箭刻 由中、發、白3張相同的牌組成的刻子。
60.圈風刻 與圈風相同的風刻。
61.門風刻 與本門風相同的風刻。
62.門前清 沒有吃、碰、明槓,和別人打出的牌。
63.平和 由4副順子及序數牌作將組成的和牌(無字),邊、坎、釣不影響平和。
(不計無字。)
64.四歸一 和牌中,有4張相同的牌歸於一家的順、刻子、對、將牌中。
(不包括槓牌)
65.雙同刻 2副序數相同的刻子。
66.雙暗刻 2個暗刻。
67.暗槓 自抓4張相同的牌開槓。
68.斷麼 和牌中沒有一、九及字牌。
(不計無字。)
1番
69.一般高 由一種花色2副相同的順子組成的牌。
70.喜相逢 2種花色2副序數相同的順子。
71.連六 一種花色6張相連線的序數牌。
72.老少副 一種花色牌的123、789兩副順子。
73.么九刻 3張相同的一、九序數牌及字牌組成的刻子(或槓)。
74.明槓 自己有暗刻,碰別人打出的一張相同的牌開槓:或自己抓進一張與碰的明刻相同的牌開槓。
75.缺一門 和牌中缺少一種花色序數牌。
76.無字 和牌中沒有風、箭牌。
77.邊張 單和123的3及789的7或1233和3、7789和7都為邊張。手中有12345和3,56789和7不算邊張。
78.坎張 和2張牌之間的牌。4556和5也為坎張,手中有45567和6不算坎張。
79.單釣將 釣單張牌作將成和。
80.自摸 自己抓進牌成和牌。
81.花牌 即春夏秋冬,梅蘭竹菊,每花計一分。不計在起和分內,和牌後才能計分。花牌補花成和計自摸分,不計槓上開花。

比賽成績

一、盤的計分
每盤計分以和牌為前提條件,以比賽分為基本計算單位,根據計分原則,參照分值表進行計分。
(一)和牌的前提
1.必須符合規則規定的牌型。
2.番種分值之和至少為8分。
3.符合規定的和牌方式。
(二)和牌分數的組成結構
由底分:基本分及罰分組成。
1.底分:指和牌後,未和牌方必須向和牌方所付的比賽分,分值為8分。
2.基本分:指和牌後,各個番種分數和總和。
3.罰分:批裁判員對運動員在行牌過程中犯規所判罰的分,應在每盤結束時扣除。
(三)分數的計算
每盤和牌後按以下公式計算分數
1.自摸:(底分+基本分)×3方(未和牌方)
2.點和:底分×3方(未和牌方)+基本分×1方(點和方)
(四)計分程式
計分採用自報、公議、裁判員核定的程式。和牌者宣布所得分數後,經過同桌運動員公認,由裁判員核定,並在和牌子中翻扣一張牌,表示盤分計算程式結束。和牌者或他人不得再重新審核或追補漏報番種。裁判員按規定要求,在《比賽成績記錄表》中記錄比賽有關事項,並要運動員、裁判員簽字。
(五)基本分的計分原則
本《規則》規定的《番種分值表》是和牌計分的依據。和牌後,首先根據《番種分值表》確定主體番種,並對無必然聯繫的各個番種進行組合,累加計分。計分時,還須遵循以下原則。
1.不重複原則
當某個番種,由於組牌的條件所決定,在其成立的同時,必然並存著其他番種,則其他番種不重複計分。
2.不拆移原則
確定一個番種後,不能將其自身再拆開互相組成新的番種計分。
3.不得相同的原則
凡已組合過某一番種的牌,不能再同其他一副牌組成相同的番種計分
4.就高不就低原則
有兩副以上的牌,有可能組成兩個以上的番種,而只能選其中一種計分時,可選擇分高的番種計分。
5.套算一次原則
如有尚未組合過的一副牌,只可同已組合過的相應一副牌套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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