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設機構
中國青少年藝術水平考核委員會下設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組成;本會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通過組織會員學習和交流,為會員提供學習和比賽活動的機會,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健康持續發展。
業務範圍
(一)組織青少年藝術水平等級考試、藝術專業教師培訓考核;
(二)本會協助各地區組織好比賽;
(三)向會員和有關方面提供有關藝術專業技術諮詢;
(四)根據有關主管機關和會員的委託,協助各類藝術水平調查相關事宜;
(五)組織大型的教學及演出等活動;
(六)開展符合本會章程公益事業和投資事項;
(七)承辦國內外相應協會委託的有關業務,開展與本會業務有關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
(八)承辦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職能
會員代表大會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理事會的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 2/3 以上的會員代表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的名額根據會員數量的一定比例確定和分配。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 5 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監事會表決通 過,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 1 年。
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
(三)籌備召開常務理事(理事)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或業務機構並開展工作;
(九)制定本會內部管理規定和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須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 2/3 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常務理事(理事)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三)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四)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五) 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或業務機構並開展工作;
(七)制定本會內部管理規定和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
監事會
監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檢查本會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會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選舉和罷免監事會主席;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審查情況;
(四)監督檢查本會的財務,查閱財務會計相關資料,驗證其財務報告、資金運營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
(五)監督檢查理事會領導成員的業務管理行為,必要時對其業務管理業績進行評價,向會員代表大會提出獎懲任免建議;
(六)收集會員對本會保障其權益的意見和建議,供理事會決策參考;
(七)指導本會內部監督制度工作。
監事會是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本會自身的監督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