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安排
比賽分為初賽和復、決賽兩個階段。
1. 初賽
初賽由比賽組委會組織專家對選手的音像資料進行評選、打分,以最終成績排名確定複賽名單。組委會向參加複賽選手發出通知並公示名單(未進入複賽者不另行通知)。
2. 複賽、決賽
復、決賽由比賽評審會評審對參賽選手現場表演進行評選、打分。復、決賽以本階段成績排名確定決賽名單及名次。
複賽選手報到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
香港、澳門、台灣及海外選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直接進入複賽
比賽曲目
1. 樂器獨奏
初賽:自選曲目1首;
複賽:自選曲目1首(必須與初賽曲目相同),規定曲目1首;
決賽:從3首規定曲目中現場抽2首;
以上自選曲目時限為每首8分鐘之內,自選曲目限定為中國作品,規定曲目詳見附屬檔案。
2. 小型民樂室內樂演奏
初賽:自選曲目2首;
複賽:自選曲目2首,可與初賽曲目相同;
決賽:自選曲目2首(1首傳統曲目,1首創作曲目,其中1首可與初賽曲目相同)。
以上自選曲目時限為每首8分鐘之內,自選曲目限定為中國作品。
首屆(2002年):
第一屆從2002年6月6日開始,經初賽、複賽、決賽三個階段的比賽,歷時73天,於8月19日下午2點在北京舉辦了頒獎典禮。文化部有關領導、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會長朴東生、副會長劉文金,中國音樂學院院長金鐵霖、中央民族樂團團長顧夏陽、中央廣播民族樂團團長張大森,中央音樂學院附中副校長黃河、中國音樂學院附中校長沈城等參加了頒獎典禮。
本次比賽選取了二胡、古箏、琵琶、揚琴、竹笛、中阮(含大阮)、古琴、民族打擊樂等八種民族樂器作為比賽項目,其中民族打擊樂和亟待挽救保護的文化遺產古琴四第一次被納入全國性民族樂器比賽項目。每種樂器又分為青年業餘組、專業組,少年業餘組、專業組進行比賽,共有1928名選手報名參加,其中包括35名港澳台和台灣選手。
時間:2002年8月
地點:北京
主辦:文化部
承辦: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
獲獎名單(揚琴)
青年專業組
金獎:王瑟(中央音樂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