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少年美育協會

中國青少年美育協會

中國青少年美育協會(英文名:China Youth Aesthetic Association 簡稱CYAA)成立於2010 年12 月26 日, 中國青少年美育協會是致力於增進中國青少年美育事業健康發展的志願團體,是屬於第三部門的教育學術類非營利組織。作為中國青少年美育的專業協會,承擔著驅動、整合、協調家庭、學校、政府以及社會各界和諧一致地實施青少年美育的神聖職責和歷史使命。

七年來共發展個人會員1136 名,建立市直分會28 個,200 所美育示範校,35 個青少年美育基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青少年美育協會
  • 外文名:China Youth Aesthetic Association
  • 縮寫:CYAA
  • 成立時間:2010年12月26日
  • 類型:公益性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
  • 名譽主席:宋雨桂、於文書、盧江寧、展德江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協會宗旨,基本職能,業務範圍,機構設定,理事成員,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溫泉主席為巨幅畫作《祥瑞春溪》題字溫泉主席為巨幅畫作《祥瑞春溪》題字
中國青少年美育協會(英文名:China Youth Aesthetic Association 簡稱CYAA)成立於2010 年12 月26 日, 中國青少年美育協會是致力於增進中國青少年美育事業健康發展的志願團體,屬於教育學術類非營利組織。作為中國青少年美育的專業協會,承擔著驅動、整合、協調家庭、學校、政府以及社會各界和諧一致地實施青少年美育的神聖職責和歷史使命。
七年來共發展個人會員1136 名,建立市直分會28 個,200 所美育示範校,35 個青少年美育基地。2011年-2017年4 月共舉辦美育講座123 場,客群達八萬餘人;教師美育培訓9 次,總計2900餘人;舉辦全國大型公益活動美育論壇、書畫展覽等29 次,出版作品集11 本。

主要職責

協會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以及整合各類美育資源,促進學校與社會互動互聯,齊抓共管、開放合作,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美育發展和學生全面成長的氛圍”的戰略決策為宗旨,以創新的美育方式開展青少年美育活動,為青少年美育事業提供新型的公共服務產品。
執行主席儀霞為美育園地授牌執行主席儀霞為美育園地授牌
通過研究美育的價值取向、預測美育的發展趨勢,尋找和開發間接服務和直接服務青少年美育的公共產品,開發 “美育教師培訓”、 “研學旅行指導教師培訓”、 “中國青少年美育基地”、 “全國中國小校長美育論壇”、“美育大講堂”等青少年美育公共服務產品,為政府組織實施的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提供了及時而有效的服務,充分體現了協會服務於政府、服務於社會的職能。

協會宗旨

充分利用社會相關資源,對青少年進行藝術美、社會美和自然美等的教育。培養青少年正確的審美觀、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感受美、鑑賞美、創造美的能力,培育青少年美的心靈和美的人格,使其個性得到全面發展。

基本職能

(一)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追求真善美、抵制假醜惡,弘揚崇高的理想、道德、情操、信念;
(二)運用多種藝術形式,寓教於樂,讓廣大青少年在活動中感受美、體驗美。
(三)著重進行愛國主義教育。以各地各個歷史時期的英雄人物、先進事跡為樣本,對廣大青少年進行理想教育、榜樣教育和愛家鄉教育;
(四)採用實地參觀、專家報告等多種方式,將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光輝成就,以青少年喜聞樂見的形式呈現出來 ,讓他們感受到祖國的強在,繼而增強愛祖國、愛家鄉的情感;
(五)通過各類藝術載體,舉辦書畫展覽、培訓講座和藝術報告,以及開展主題性、專業性等競賽活動;
(六)在中國小、大中院校,建立培訓基地、在中國的世界遺產景區建立青少年美育基地,針對不同的學習對象,開展美育培訓;
(七)協會通過校長大會及年會,進行現場經驗交流。總結經驗,推廣成果,以點帶面,推向社會;
(八)積極發展會員,組織項目,廣泛聯合相關協會和組織機構,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不斷增強協會的吸引力和影響力。

業務範圍

1.開展美育講座、培訓、展覽,為青少年提供美育的平台;
2.組織國內外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3.開展多種形式的美育活動,使活動常態化、多樣化;
4.提供美育諮詢。

機構設定

協會組織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名譽主席團、顧問團、主席團、監事會組成。下設美育研究院、分會、學校聯盟、美育基地、藝企聯盟機構。

理事成員

名譽主席團: 王勝利 溫 泉 王旭曉 黃 生 於文書 周逢俊
顧問委員會: 吳成槐 趙伶俐 金恆鑣 林朝欽 柳詠絮 吳頌今
監事委員會: 呂洪臣 於 濱 張廣茂 邢壽奎 王梅芳
常務委員會: 王勝利 儀 霞 孫軍珍 陳昌茂 趙 冰 宋 薇 薛 艷 王國憲 王瑞新 陸永剛 張 岩
谷翠國 萬天慧
常務理事(56)
王勝利 儀 霞 孫軍珍 陳昌茂 趙 冰 宋 薇 薛 艷王國憲 王瑞新 陸永剛 張 岩 谷翠國 萬天慧
呂洪臣 於 濱 張廣茂 邢壽奎 王梅芳 王英利 趙 越 隋艷楠 王汝蘭 蔣彩虹 王旭曉 於文書 姜 岸
張英才 田 昕 王世傑 張吉新 戚鳳琴 劉 奔 蔡萬田 吳世慶 徐洪波倪永善 戴華傑 劉成華 董修善
馬建國 於文德 何經倫 耿 軍 戴為眾 郭利光 黃艷春 張靜凡 吳中明 成 凱 陸雨聲 汲雪飛 叢君敬
王雪萍 殷茂臻 王 佳 李 賓
理 事(排名不分先後249)
王勝利 儀 霞 孫軍珍 陳昌茂 趙 冰 宋 薇 薛 艷 王國憲 王瑞新 陸永剛 張 岩 谷翠國 萬天慧
呂洪臣 於 濱 張廣茂 邢壽奎 王梅芳 王英利 趙 越 隋艷楠 周 圓 張冠成 王 琳 王汝蘭 蔣彩虹
王子維 王 剛 王旭曉 馬玉紅 姜 岸 張英才 田 昕 王世傑 張吉新 戚鳳琴 劉 奔 蔡萬田 吳世慶
韓 雪 徐洪波 李學軍 鄒 闖 倪永善 戴華傑 張 儀 張忠誠 高 歡 彭 亮 劉成華 董修善 馬建國
於文德 何經倫 耿 軍 汲雪飛 殷茂臻 吳中明 張靜凡 成 凱 陸雨聲 戴為眾 叢君敬王雪萍 王 欣
許淞俊 郭利光 肖久凌 王 佳 岑柱壯 那廣榮 谷翠國 賈庭彰 李洋帆 范衛超 高廣輝 陶亞賢叢紅日
宋玉鵬 王 丹 劉艷娜 劉 丹 於長流 沈學善杜國瑞 李 海程友松 王志剛 張顯東 劉素梅 齊慶祝
張廣彪 雷鵬飛 章利革 胡茂全 李傳龍 孫立平 高 嵩 張 濤馬小斌 孫成文 魏吉芳 孟祥忠周貴平
孫雲霖唐蓮鳳 馬永東 鄂藝博 王 丹 張興剛 顧海宏 陳雪峰 商友文 李成波李 紅 白廣麗 朱冬梅
趙新宇 曹善偉 楊福順 史曉貝 曹玉霖 佟衛東 張東昌 韓樹盛 郭淑華 欒景雲 李姝媛 荀照東 公海燕
陳岳峰 陳發榮 唐曉燕 閻 炯 朱 炯 李玉江 程 存 武振沿 陳英傑 安一丹 陳 婉 孫麗傑 吳太祥
銀興貴 高 強 陳莆凱羅建雲陳曉輝 劉 萍 趙曉霞 何艷梅 王志利 劉 軍 倪永善李建華 奚衍彬
王海言 翁暨偉 陳全震 李啟正 金首紅 王倍倍 王曉光 關志剛 劉亞春 張洪成 佟全輝 袁震宇 張文喜
李向東 陳煥生 韓光輝 楊 霞 曹春雷 趙尊華白葦浩 謝官城 關善鵬 王子明 陳玉東 付 國 楊東玉
谷 遙 孟德平 於鳳海 陳 鋒 徐金宏 盛亮明 張 羽 徐朝江 鄒 蕾 趙志廣 李兆林 宮 宇 李國權
李永斌畢雲學任子鵬 黃 洪 陳 遠 王 健 王 飛 周美雲李 琳 李語嫣 楊昌玉 胡若冰 羅錦華
李國欽 梁皆得丁振海 楊永弼 趙再新 賈昌晶 譚昌龍 王佰如 韓秀麗 陳危冰 王勝華 許標甲 倪久齡
楊珍玉 葛書清 李長璞 王 薦 路 民 黃洪濤 霍國強 王軍軒 王海軒 董文廣 景培清 葉永興 尹天鵬
梁 冰 蒯惠中 劉金國 張仁慶焦裕慶 沈 穎 孫景浩 湯志仙 劉立新 劉逸陽 朱 寶 黃雁村 蔡例明
林 偉 李 賓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中國青少年美育協會,英文名字China Youth Aesthetic Association 縮寫:CYAA。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由從事美育教學、研究、普及的離退休和兼職的學者、專家、教授,自願結成的專業性、全國性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充分利用社會相關資源,對青少年進行藝術美、社會美和自然美等的教育。培養青少年正確的審美觀、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感受美、鑑賞美、創造美的能力,培育青少年美的心靈和美的人格,使其個性得到全面發展。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協會上級主管部門是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教育中心。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登記機關和監事會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 本協會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25號A08-1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協會業務範圍如下:
(一)開展美育講座、培訓、文化交流、展覽,為青少年提供展示美的平台;
(二)秉承中華民族五千年的傳統美德,對青少年開展傳統教育;
(三)擴展多種形式的美育活動,使活動常態化、多樣化;
(四)提供美育諮詢服務;
(五)建立健全美育基金制度;
第三章 會員管理
第八條 本協會會員有團體會員、單位會員(含各分會、聯盟校、基地等)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自願申請加入本協會意願;
(三)有固定場所和工作人員;
(四)履行會員責任和義務;
(五)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為協會提供支持。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 提交自願入會申請表;
(二) 經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協會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享受參加本協會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各種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會費交納標準:
(一)團體會員和單位會員每年交納2000.00元(人民幣);
(二)個人會員每年交納會費200.00元(人民幣);
(三)接受社會各界的贊助和專項捐助等,最低標準1萬元,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任免
第十六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組織協會 選舉和任免事項;
(三)制定或修改會費標準;
(四)審議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終止事項;
(六)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責: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總結當年工作,安排和部署下年工作。
第二十三條 組織機構人員設定:
(一)協會設:主席和執行主席各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二)監事會設: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三)名譽主席和顧問若干名。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日常工作由常務理事會負責,由執行主席和秘書長具體執行。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的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4年。其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條 本協會主席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主席(理事長或會長)擔任。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提名副主席、秘書長人選名單,及名譽主席、副主
席和顧問人選名單。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和分會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各分會會長和秘書長,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金資產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贊助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建立美育基金(管理和使用辦法另行規定);
(五)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六)利息收入;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費。會費標準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30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核備案。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本會費70%以上套用於為會員提供服務以及按照本會宗旨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等支出。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金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可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二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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