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開發區投資促進會

中國開發區投資促進會

中國開發區投資促進會(China Development Zone Investment Promotion,縮寫為CDZIP)是由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保稅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出口加工區、省級經濟開發區及相關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區)為會員單位組成的全國性、非營利專業社會團體。

促進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等國家部委的業務指導,遵循“服務為本、與時俱進、誠信守法、精幹高效”的辦公方式,致力於服務全國開發區的發展建設,是開發區之間以及開發區與政府和社會各界聯繫的紐帶和溝通的橋樑。促進會現有會員158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開發區投資促進會
  • 外文名:China Development Zone Investment Promotion
  • 英文簡寫:CDZIP
  • 輔助機構:中國開發區投資促進網
建設宗旨,業務範圍,會員體系,組織機構,

建設宗旨

其宗旨是:根據我國的經貿戰略,充分發揮社團組織的作用,整合全國的投資促進資源和力量,建立全國性的經貿投資促進平台;促進我國參與區域經濟一體化戰略的實施,實施我國政府制定的投資促進戰略;協助各級政府改善投資環境、擴大對外宣傳,提高吸收外商投資的質量;推廣多元化投資促進產品,為促進外商來我國投資和我國企業到海外投資、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提供有效服務;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為繁榮經濟、促進社會進步服務。

業務範圍

規劃諮詢、信息咨訊、政策研究、人才培訓、國際交流、科技合作、招商引資、產品促銷和為推動開發區經濟技術及其它各項事業發展提供相關服務。
(一)積極宣傳我國的經貿政策和投資環境;
(二)廣泛聯繫境內外相關商會、協會和投資促進機構、經濟團體,建立經貿投資促進業務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
(三)積極參與中國政府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舉辦的活動,並通過開展包括投資貿易研討會、洽談會、展覽會等在內的各類投資促進活動,促進我國與我擬建立或已建立的區域經濟合作組織或地區的投資貿易合作;
(四)在商務部的組織下參與投資促進國際組織的活動,加強與各國投資促進機構的溝通與合作;
(五)整合國內外投資貿易促進資源,為外商來華投資和加強我國東中西部地區合作提供諮詢、服務;
(六)參與國家“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在國家確定的重點地區建立與國外投資促進機構的合作機制,為到海外開展投資貿易合作的中國企業提供服務;
(七)組織國內外研究機構、專家和學者對國內外經貿投資問題進行調研和研討,出版相關刊物和報告,積極推動投資環境和投資促進方式、方法的改進;
(八)為政府和企業提供市場調研、專業培訓、投資項目評估與包裝、項目開發與管理、大型投資經貿促進活動策劃等服務;
(九)組織國內外企業和投資者在境內外進行商務考察、經貿交流等活動;
(十)促進中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平等互利的民間經濟、貿易等領域的合作;
(十一)承辦政府部門交辦的各項任務;
(十二)辦理其他與本會宗旨有關的事項。

會員體系

(一)省、市、自治區、計畫單列市、中心城市的經主管部門認可的投資促進機構;
(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的投資促進機構;基礎條件較好,有一定實力的省級開發區、地市級政府的投資促進機構;
(三)國內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相關社會團體和研究機構;
(四)在華投資的有影響力的、國際著名中介機構、專業機構、跨國公司和機構投資人;
(五)有關專家、學者和在投資促進工作領域有影響力的實際工作者。

組織機構

促進會下設辦公室、秘書處、人事處、商務會展部、宣傳調研部、信息培訓部。
輔助機構:中國開發區投資促進網。該網站主要突出在投資促進方面的網上運作平台功能,建立規範、標準的項目庫和評估體系。
權力機構和工作架構:中國開發區投資促進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執行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的部分職權,並對理事會負責。中國開發區投資促進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在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的領導下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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