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泰安監管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泰安監管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泰安監管分局2015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泰安監管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地點:泰安
  • 時間:2014年
  • 類型:政府工作年度報告
一、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基本情況概述
(一)確認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結合分局自身監管職責,將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限定為:對外公開銀行監管的有關政策法規、監管統計披露信息、監管工作職責及分工、信訪投訴渠道、辦事制度和程式等,對內主要是公開重大監管事項、財務開支、幹部人事聘任等。
(二)明確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分局依託政府政務信息公開網站,及時編制更新政務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目錄及指南,適時公開各類政務信息;同時,分局在一樓大廳設立宣傳欄,向社會公開分局日常重要工作。
(三)理順政府信息公開方式
1、主動向社會公開
一是藉助政務機制公開。按照有關規定編制了泰安銀監分局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並及時發布在中國泰安政府信息公開網上。二是依託上級平台公開。分局有效利用上級有關部門的外網公開職能,及時發布政務信息。如在區域網路及時更新各銀行機構金融許可證的有關信息,並同步更新在銀監會外網網站上,保障社會大眾的知情權;配合做好山東銀監局2014年年報的編寫工作,梳理上報了分局人員架構、日常工作、監管大事記等信息,依託上級力量,形成了多形式、多層次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三是通過權威媒體公開。注重加強與各類新聞媒體的溝通和交流,尤其是注意與齊魯晚報“今日泰山”、泰安日報、泰安晚報等主流媒體的溝通,運用媒體聲音積極宣傳反映銀行監管的政策方針和督促銀行業機構在支持“三農”、支持中小企業、助力地方實體經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突破,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維護了轄區金融秩序穩定。
2、向被監管機構公開
主動公開行政許可事項,建立並完善行政許可工作制度和管理機制,以表格的形式詳細列明了行政許可項目(範圍)、許可權(職責)、法律依據條目、期限等材料,並將與實施行政許可有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等整理製作成電子文檔,供相關人員查閱;梳理完善了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流程,從收文、辦理到辦結實行一站式服務,統一了標準,提高了效率,並將行政許可的結果及時告知申請人;對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和市場準入等的工作流程和制度進行了梳理總結,以《檔案彙編》形式向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傳送;行政處罰等重大監管事項及時告知當事人。2014年全年分局共受理各類行政許可170項,進行行政處罰5件次,轉發各類檔案和通報百餘份,監管要求得到及時傳達,
3、通過區域網路內部公開
分局高度重視區域網路政務公開工作,要求所有非涉密檔案、會議紀要、政策法規、領導活動、各部門的工作安排、監管報告等均在區域網路公開。對內部區域網路的有關板塊進行了修改完善,通過整合部分欄目提高了信息資源的利用率,通過收集發布圖片信息方便幹部職工更為直觀的了解分局動態;及時更新山東銀監局區域網路網站中泰安銀監分局子頁面的相關信息公開內容,累計上傳各類信息千餘條,儘可能拓寬公開內容和範圍,初步建立了完整的區域網路信息公開體系。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分局黨委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始終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促進依法監管,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重要舉措,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黨委統一領導、任務逐一分解、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紀檢監察部門督促檢查”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此外,成立了現場檢查項目審查委員會、行政問責委員會,制定了相關工作操作規程,明確了執法程式和執法規範,並配備了專門的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組織和制度保障。
(二)編訂完善規範制度。為提高監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銀行業監管方面的政府信息,分局組織人員充分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等規章制度,結合銀行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泰安銀監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體系建設,使日常信息公開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務公開工作更加精細高效。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6月5日,分局主要領導帶隊參加全市機關作風和政風行風網路熱線直播節目,現場解答問題8個,事後書面答覆辦理問題68個,答覆的質量和效率獲得社會公眾的普遍認可。同時,及時匯整辦理結果,向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進行反饋,在政風行風年度評比考核中,分局相關工作得到有關領導、部門的充分肯定,在社情民意調查中心組織的全市機關作風和政風行風測評評議電話調查中,分局獲得97.6的高分。
四、推進和完成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我分局未承擔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任務。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平台、載體建設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簡要情況
2014年,分局共公開14條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全市銀行業運營基本態勢,資產、負債、盈利變動情況。分局簡介、銀監會和山東銀監局制定出台的各類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多數已經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公開。
(二)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情況
一是與廉政建設相結合。分局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的有關要求,堅決反對“四風”,將政務公開與黨風廉政建設密切結合。每次現場檢查均向被檢查機構明示現場檢查紀律和舉報投訴電話,進場事項備查機構提交檢查監督卡,檢查結束後由被查單位填寫反饋意見。按照“監管行業必須監管行風”的要求,定期開展監管走訪和行風評議活動,及時對被監管對象進行走訪,認真聽取被監管對象的意見建議,促進分局黨風廉政建設的不斷深入和工作作風的持續轉變。
二是與民主管理相結合。分局內部堅持陽光政務、民主管理,凡涉及人才培養交流、幹部選拔任用、財務開支、工資福利政策、評先評優等事關每位員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均通過全體人員會議、傳送檔案、辦公場所公示、區域網路公示等形式公開、公布。堅持“局長接待日”活動,要求分局所有班子成員要不定期與所分管幹部職工開展談心交流,了解員工真實想法和實際困難;專門設立了“意見箱”、“局長信箱”等,及時收集、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員工對各項工作的關心和參與程度明顯提高,凝聚力、向心力進一步增強。
三是與加強監管工作相結合。加強監管政策傳導力度,分局領導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匯報銀行監管政策精神和分局工作情況,及時回復政協委員關於全市銀行業發展的提案,聽取各方面意見;及時將各類監管檔案轉發給轄區銀行機構,申明監管要求。對開展的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重要監管工作,年度重要工作計畫及完成情況等,按規定定期進行公開說明。
四是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相結合。分局牽頭在全市建立“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繫會議機制”,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內控制度、公開投訴處理方式、最佳化服務理念,切實盡到消費者投訴“第一責任主體”的義務。全年,分局共接到銀行業消費者投訴243件次,反映的問題基本上得到及時回饋、解決。9月份,分局組織全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金融知識進萬家”宣傳服務月活動,向社會公眾宣傳銀行業監管部門職責及基礎金融知識,獲得了廣大市民普遍好評。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度,我分局無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情況,信息公開未進行收費。
七、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的情況
2014年度,我分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的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八、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不發生泄密、漏密的事項,分局成立保密工作委員會、保密辦公室,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分局政務信息保密工作。此外,分局通過全體員工簽署《保密承諾書》,不定期開展保密教育培訓,加強網路信息安全防控,實現全員、重點環節排查等方式,在堅持“先審查、後公開”、“一事一審”原則的基礎上,完善的保密責任機制,將保密審查工作抓牢做透。
九、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措施和落實情況
根據政策職能分工,我分局為中國銀監會駐泰派出機構,無下屬事業單位。
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分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尚有改進空間。一是隨著精細化工作的深入,政務公開工作職責、內容日益增多,標準、要求更加嚴格,資源約束日益突出;二是社會公眾問政意識不斷增強,對分局信息公開質量要求顯著提高,工作壓力顯著增大,專業水平尚需進一步增強;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還有一些欠缺,對社會的信息公開有時相對滯後,與新聞媒體的定期溝通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2015年度,分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山東銀監局的有關部署和要求,將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增強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時效性,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進一步促進監管部門、被監管機構與社會公眾的相互溝通、交流,不斷提高監管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社會公眾和分局全體員工的知情權,促進銀行業依法、合規和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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