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意外險改革的意見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意外險改革的意見》是銀保監會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01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意外險改革的意見
  • 發布單位:銀保監會
  •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17日
  • 公文種類:意見
檔案全文
改革開放以來,意外險作為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經濟補償機制的一個重要方面,為提升全社會利用商業保險等市場化手段應對風險的意識、增強全社會風險抵禦能力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也要看到,意外險市場基礎薄弱,定價機制科學性不強,銷售行為不夠規範,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夠充分,與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要求不相適應。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服務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意外險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更好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意外險市場高質量發展,現就加快推進意外險改革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突出問題導向,把意外險改革放在保險業全面深化改革中同謀劃、同部署,緊緊圍繞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加強監管、補齊短板、防範風險、促進發展為方向,以改革意外險費率形成機制為目標,建設體系科學合理、規則公開透明、格局規範有序、服務領域廣泛、社會普遍認可的意外險市場,切實增強廣大民眾的獲得感。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市場化改革。圍繞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線,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市場內生髮展機制,支持市場主體通過改革創新拓展服務領域,增強服務能力。
二是堅持法治化方向。完善意外險監管規定,建立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範的監管制度體系。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增強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的自覺性。
三是堅持保護消費者權益。強化保險監管,營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為保險消費者提供更多優質優價的意外險產品和服務。
四是堅持積極穩妥推進。在保持市場穩定基礎上推進改革。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以改革解決意外險市場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在市場平穩發展前提下推進具體改革措施,防止市場出現劇烈波動。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底,意外險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基本建立,發展環境持續最佳化,產品供給更加豐富。到2021年底,意外險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基本健全,標準化水平明顯提升,市場格局更加規範有序,服務領域更加廣泛,廣大民眾更加認可。
二、推進市場化定價改革
(四)健全意外險精算體系。進一步完善意外險定價假設規定,強化法定責任準備金監管,切實防範風險。健全價格形成機制,鼓勵市場主體根據自身歷史數據、行業經驗、市場情況等因素科學厘定符合市場實際的費率,增強保險消費者獲得感。
(五)建立產品價格回溯調整機制。施行意外險價格定期回顧分析制度,採取市場主體自查、監管部門抽查、引導公眾監督等方式,使產品定價“回頭看”成為新常態。探索建立與內控水平、銷售渠道、銷售方式、賠付情況等因素掛鈎的費率調整機制,逐步淘汰賠付率過低、渠道費用過高、定價明顯不合理的產品。
(六)編制意外險發生率表。充分借鑑國際經驗,全面收集整理歷史數據,建立保險行業意外險資料庫,編制意外傷殘、死亡等發生率表,提高定價精細化水平。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處理、人工智慧等先進技術,探索建立意外傷害發生率表動態修訂機制。
(七)大力推動產品自主創新。健全以市場主體為主、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引進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產品創新機制,支持研發滿足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不同場景人群需求的意外險產品,積極探索“意外險+服務”創新模式,不斷最佳化產品結構。
三、強化市場行為監管
(八)集中整治市場突出問題。針對搭售和捆綁銷售、手續費畸高、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等問題,按照市場主體全面自查自糾、監管部門進行重點檢查的方式,組織開展意外險市場清理整頓。嚴格依法執行對機構和責任人的雙罰制度,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人員依法清理一批、處罰一批、規範一批,並向社會公開通報處理情況。
(九)健全市場行為監管制度。系統梳理意外險市場行為監管的政策規定,全面查找制度漏洞,結合市場發展情況,制定統一的意外險專項監管制度,明確監管原則和尺度,維護市場競爭公平性。研究完善重點領域團體意外險與責任險監管制度,防止不正當競爭,促進團體意外險與責任險規範、協調發展。加強信息系統建設,研究豐富意外險統計分析指標,提高監管的信息化水平。
(十)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機制。完善市場主體意外險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試點先行、逐步鋪開、由簡到詳的原則,逐步公開定價依據、經營數據、理賠機構、典型案例、合作機構等信息,提高意外險市場透明度。對信息披露不及時,內容不完整、不準確等問題,依法嚴肅處理。
(十一)著力防範騙保、騙賠等保險欺詐行為。依託保單信息登記平台,在保障客戶信息安全基礎上,建立健全意外險保單信息共享機制。針對惡意重複投保、高額投保等高風險客戶,及時進行風險提示。研究制定“黑名單”“灰名單”標準。
四、夯實發展根基
(十二)堅持不懈加強和改進監管。加強意外險市場情況分析,深入開展政策研究,把握意外險市場發展規律,完善監管制度。加強意外險監管的橫向協同和縱向聯動,最佳化監管體制機制,增強監管有效性。
(十三)提升合規經營水平。從組織架構、激勵機制、日常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鼓勵市場主體建立健全意外險運營有關的內部管理和監督體系,及時對規章制度進行廢改立,提升管理效率,降低運營成本和經營風險。
(十四)加快推進標準化建設。根據保險業特點和意外險市場情況,研究制定意外險風險等級和職業分類標準,提高意外險市場規範化水平。完善保險業意外傷殘評定標準,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努力爭取納入國家標準體系。探索制定意外險基本條目示範寫法,推動產品條款標準化、簡單化、通俗化。
(十五)建立反保險欺詐長效協作機制。發揮行業自律組織和基礎平台作用,組織建立行業意外險反欺詐工作聯盟,提升行業整體防控欺詐風險的水平。聯合公安、檢察院、法院、醫療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強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打擊保險欺詐、防範道德風險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十六)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意外險改革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快推進意外險改革的重要意義,把意外險改革作為全面深化保險業改革、規範市場秩序、提高治理能力和內控水平、防範化解風險的重要抓手,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各地改革實施工作的指導,協同推進意外險改革。
(十七)明確具體任務,強化責任落實。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增強推進意外險改革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把抓落實作為推進意外險改革的重點,按照本意見要求,抓緊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確責任主體和時間進度,真抓實幹,蹄疾步穩,確保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十八)加強宣傳引導,注重輿論監督。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加強檔案宣傳和解讀,做好解釋說明,為意外險改革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暢通意見溝通渠道,積極回應各方合理訴求。充分發揮輿論媒體監督作用,有效保障保險消費者對意外險經營情況的知情權。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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