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機構的結構組成及相互間職責許可權的劃分的管理體系。中國從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以來,先後採用了三種不同的金融制度。從1948年12月1日至1979年1月底,採用的是大一統的銀行制度。中國人民銀行既是國家的中央銀行,又全面的辦理工商信貸等金融業務。這種金融制度是與高度集中的計畫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從1979年2月至1983年12月底,採用的是混合式的中央銀行制度。中國人民銀行除行使中央銀行的全部職能外,還辦理全國的工商信貨和儲蓄業務,中國農業銀行辦理農村金融業務,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辦理固定資產投資撥放、貸款業務,中國銀行辦理與外匯、外貿有關的金融業務,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辦理國內外各種保險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金融制度
- 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機構的結構組成及相互間職責許可權的劃分的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