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研究

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研究

《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研究》是崔超創作的經濟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22年4月。

農村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黨和國家提出了“構建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的明確要求。該書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與實踐,以馬克思主義理論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學術原則和規範,對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進行了研究。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研究
  • 作者:崔超
  • 類別:經濟學著作
  • 字數:236千字
  • 首版時間:2022年4月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在深入分析農村集體經濟的內涵、作用及形式的基礎上,對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的內涵、目標、構成及發展程度、現存問題和問題產生因由等進行了系統闡釋,進而從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屬性、健全相關制度、改善和最佳化結構與機制幾個方面提出了完善體系的思路。

作品目錄

第一章 研究的理論基礎
第二章 農村集體經濟的內涵、作用及形式
第三章 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的內涵、目標及構成
第四章 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的現狀
第五章 完善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的主要思路
附錄一 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與治理的調查
附錄二 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現狀調查表
參考文獻

創作背景

農村集體經濟的產生和發展是歷史選擇的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中國共產黨人選擇走農業集體化的發展道路,是將其作為孫中山開始倡導的有組織的“耕者有其田”的實現形式,是適應農業社會土地作為最主要的財富和生產要素特徵的需要,試圖打破農業社會歷史周期率的具體手段和方法,更是對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理論以及蘇聯集體化實驗成果的繼承與發揚。不僅如此,農業集體化道路在客觀上還成為了集中農業剩餘實現,中國工業化和現代化所需的原始積累的重要工具。但不得不指出的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由於對中國經濟基本情況認識不清、對經濟發展規律認識不足,對集體化條件下如何保障農民包括土地在內的權益和保護農民的利益等缺乏工具和手段,在如何發展農村集體經濟這一問題上曾經走過一段彎路。對集體化發展道路的反思,重新探索集體化的實現形式,大力推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農村改革,還成為了20世紀70年代末開啟的中國整體改革開放的起點。21世紀以來,隨著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深化,特別是伴隨脫貧攻堅時期對農村集體經濟扶持措施的落實,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無論是從形式還是內容上都在不斷地調整、發展和完善。農村集體經濟創新發展的格局正在不斷呈現。正是在這樣的實踐背景下,學界關於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研究層出不窮。《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研究》就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提出了一些關於完善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的政策建議:一是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屬性,即不僅要與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保持內在一致性,圍繞確保和發揮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和作用,以及推動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的共同發展而展開,也要與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自我提升相聯繫。
二是通過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提升政策的執行效果和科學化水平、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章程及村規民約,深度明確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在農村集體經濟治理中的地位、職能和權利等。
三是通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細化政府職責,強化市場在農村集體經濟治理中的調節功能,發揮政府與市場的協同作用;通過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法人地位、貫徹“政經分開”的政策主張,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獨立地位;通過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財產權利與民主權利,以及確保成員身份的繼承性、保障性和職業性等,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主體地位。
四是通過簡化執行程式,推動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大型企業間的合作和格線化信息服務平台,開展典型案例的宣傳工作等方式,最佳化政府長效幫扶機制;通過完善人才隊伍,提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者綜合能力及素質,加強對集體資產及管理者的監督力度等,最佳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運營機制;通過建立“因時因事”的靈活分配與激勵方式,完善參與流程以及對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機構職能履行情況監督途徑,最佳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分配與參與機制。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治理體系研究》
2022年4月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978-7-5227-0818-8

作者簡介

崔超,山東濟南人,法學博士,管理學博士後,講師,現任職于山東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研究方向為馬克思主義理論與中國“三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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