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設計研究委員會

中國設計研究委員會

中國設計研究委員會(Chinese design research council,簡稱CNDRC),是國際性設計行業團體組織。中國設計研究委員會設有秘書處、專家顧問委員會、科研院等部門,以推動設計行業良性發展進步為宗旨,為行業、企業及國際社會提供信息交流、科學研究等相關的各種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設計研究委員會
  • 外文名:Chinese design research council
  • 簡稱:CNDRC
  • 性質:非盈利民間學術研究機構
協會學術研究部門,設計綜合研究組,工業設計研究小組,平面設計研究組,建築設計研究小組,設計綜合研究組成員——綜合研究員,協會職能部門——領導班子,委員長,常務副委員長,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委員,工作委員會秘書局,工作委員會人事局,常務理事單位,會員管理,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預備會員,第三章 會員,第四章 團體會員,入會資格,個人會員,團體會員,
協會自成立之初就本著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展現傑出的設計成就、鼓勵和促進專業創作和探索的學術精神,推動社會對設計的關注和設計行業的發展。促進協會和國際專業機構的學術交流。協會尊重每一位會員的同時讓會員分享協會的榮耀、並努力成為觀念開放和領先的學術研究者和專業實踐者。

協會學術研究部門

設計綜合研究組

由綜合研究員組成;涵蓋工業設計研究小組、平面設計研究組、建築設計研究小組。

工業設計研究小組

工業設計學術層面的研究;舉辦工業設計學術交流活動;教育鼓勵青年設計師進步;

平面設計研究組

涵蓋品牌設計研究小組、包裝設計研究小組、裝幀設計研究小組、字型設計研究小組、插畫設計研究小組、服裝設計研究小組、海報設計研究小組、互動設計研究小組

建築設計研究小組

建築設計學術層面的研究;舉辦建築設計學術交流活動;教育鼓勵青年設計師進步;

設計綜合研究組成員——綜合研究員

胡曉波、張金、王新村、付新新、陳昊、張詠、蘇志遠、胡標

協會職能部門——領導班子

委員長

劉曉婉(第四屆);
歷任委員長:王新村(第一屆)、陳昊(第二屆)、胡曉波(第三屆)

常務副委員長

馮策、王騫、吳海龍、陳曉輝

秘書長

蘇志遠(第四屆)
歷任秘書長:張金(第一屆)、吳海龍(第二屆)、張詠(第三屆)

常務副秘書長

周觀麒、蔡琪、胡標

委員

胡曉波、張金、王新村、付新新、陳昊、張詠、蘇志遠、胡標、劉冬冬、劉曉婉、馮策、王騫、吳海龍、陳曉輝、周觀麒、尚章銀、蔡琪、梁炎玲、潭娜

工作委員會秘書局

梁炎玲、潭娜

工作委員會人事局

劉冬冬、尚章銀

常務理事單位

石家莊東銳設計事務所、北京心諾創藝品牌設計有限公司、廈門研者包裝設計有限公司、天津豆采設計工作室、南寧傳元設計有限公司……

會員管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設計研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會辦公室及各專業委員會負責會員的日常服務和組織管理。
第三條 本會會員由常務委員會及設計綜合研究組兩大構成代表小組;
工作委員會及各專門委員會構成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常務委員組成。工作委員會由研究基金會、秘書局、人事局、聯絡局、調查委員會組成,各專門委員會由工業設計委員會、平面設計委員會及建築設計委員會構成;
設計綜合研究組有工業設計研究小組、平面設計研究組、建築設計研究小組構成,並有常務委員會任命綜合研究員。其中平面設計研究組設立品牌設計研究小組、包裝設計研究小組、裝幀設計研究小組、字型設計研究小組、插畫設計研究小組、服裝設計研究小組、網頁設計研究小組、海報設計研究小組。

第二章 預備會員

第四條 從事工業設計、平面設計和建築設計的人士,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申請成為本會預備會員:
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具備一定實踐經驗和專業特長。
第五條 預備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會員服務、國際交流和專業培訓;
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參與本會發展和建設問題的討論;
成為本會會員;
自由退會。
第六條 預備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會員條例,珍惜會員聲譽;
支持本會發展,維護本會利益;
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委派的任務;
按期交納會費。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設計產業專業人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一)專科以上學歷,從事設計三年以上的專業人士;
(二)從事設計教育並取得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人士;
(三)從事品牌經營五年以上,具備豐富管理經驗的職業經理人;
(六)履行預備會員義務三年的預備會員。
第八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預備會員的全部權利;
本會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九條 會員應履行預備會員的全部義務。

第四章 團體會員

第十條 本會會員推薦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可申請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一條 經本會辦公室推薦報主席批准。
第十二條 團體會員享有會員的全部權利。
第十三條 團體會員應履行會員的全部義務。
第五章 榮譽會員
第十四條 本會授予社會知名人士、國際友人以及從事工業設計、平面設計、建築設計的外籍專業人士“榮譽會員”稱號。
第十五條 經本會辦公室推薦報委員長批准,榮譽會員可擔任本會名譽職務。
第六章 會員審批
第十六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相關專業人士,需向各專業委員會遞交入會申請書,填寫《入會登記表》並
提交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 預備會員由各專業委員會總幹事審核批准。
第十八條 會員由本會理事會授權各專業委員會分管領導(或副主席)審核批准。
第十九條 團體會員由本會理事會授權相應專業委員會推薦,辦公室呈報委員長審批。
第二十條 榮譽會員由本理事會授權辦公室推薦報主席批准。
第二十一條 預備會員、會員、團體會員和榮譽會員由本會理事會授權辦公室核發證書。
第七章 會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專業委員會每年對各自會員進行一次年度審查,審查內容包括會員義務的履行情況及年
度業績。
第二十三條 預備會員、會員、團體會員拒不參加本會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國家法令、損害本會利益的預備會員、會員、團體會員,本會將視情節給予相應紀
律處分。本會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勸退、除名。
第二十五條 預備會員的紀律處分由各專業委員會報請總幹事批准。
第二十六條 會員、團體會員的紀律處分由辦公室報請常務理事會批准。
第二十七條 理事、常務理事的紀律處分由理事會討論決定。

入會資格

中國設計研究委員會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個人會員

所涉及的專業範圍包括:
平面設計、商業攝影、廣告創作、網際網路設計、工業產品設計、時裝設計、環境及空間設計、建築設計
專業職務包括(不論職稱):
設計師、高級設計師、設計主管、美術指導、創作總監

團體會員

凡中國地區依法成立的專業設計公司、設計專業範疇的社團及相關待業的企業機構,承認本會章程,均可提出申請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無選舉權),並由本會常務理事會討論審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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