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2014年7月22日,廣東汕頭市市長鄭人豪在接受2014“主流媒體看廣東”採訪團採訪時稱,汕頭正在憑藉擴容提質的思路興建海灣新區,提出打造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2014年9月,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在汕頭經濟特區設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 外文名稱:Overseas Chinese economic and cultural cooperation Experimental Zone
  • 別名:華僑試驗區
  • 行政區類別: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 所屬地區:廣東省汕頭市
  • 下轄地區海灣新區
  • 政府駐地: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
  • 電話區號:0754
  • 郵政區碼:515000
  • 地理位置:中國華南
  • 方言:潮汕話
  • 氣候條件:夏季高溫多雨,冬季溫和少雨
  • 機場:潮汕國際機場
  • 火車站:汕頭站、濱海站(籌建)
  • 車牌代碼:粵D
概況,構想提出,國務院批覆,評論,

概況

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處於汕頭經濟特區核心地帶,區位條件優越,比較優勢突出,具備加快發展的條件和潛力。汕頭經濟特區因僑而立,潮汕大地因僑而興,遍在中國約5000萬海外華僑華人中,潮汕籍僑胞有1000多萬,遍布世界40多個國家和地區,這些遍布全球的潮汕籍海外僑胞在當地的各個領域都具有廣泛和重要的影響力。在2013年1月26日廣東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廣東省人大代表、中共汕頭市委書記陳茂輝表示,汕頭市將規劃建設面積為36平方公里的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以凝聚僑心,匯聚僑力,將試驗區建成華僑華人文化深度融合先行區。

構想提出

2012年11月,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汕頭海灣新區建設工作方案》,提出由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汕頭市政府及廣東省有關部門抓緊編制汕頭海灣新區發展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汕頭市政協經濟委建議汕頭市要切實負擔起主體責任,主動推進該項工作,儘快明確海灣新區以及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的區域範圍、戰略定位、發展目標、主要任務、管理體制和政策導向。
2013年11月,廣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廣東汕頭海灣新區發展總體規劃(2013-2030年)》。該規劃顯示,汕頭海灣新區位於汕頭市東部,規劃面積約480萬平方公里,包括核心區和拓展區,其中核心區36平方公里,包括東海岸新城、珠港新城、濠江濱海新城南濱片區構成的“一灣兩岸”城市核心圈,是構建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的核心載體。東海岸新城是汕頭正在全力打造的海灣新區、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的核心區和起步區,功能定位為華僑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新平台、現代產業發展集聚地、生態型濱海新區。
汕頭市市長鄭人豪說,“我們將依託海灣新區填海的20平方公里,打造一個類似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廈門海西的新的發展平台。”
鄭人豪表示,該構想得到中央政府和海內外華人的大力支持與幫助,汕頭將圍繞國家發展戰略和如何建設國際化、法制化的營商環境,把海內外潮汕的華人華僑資源能量調動起來,共同建立21世紀的海上絲綢之路,同時藉此平台吸引一大批現代服務業、金融、自貿等方面的產業落戶到汕頭,推動汕頭經濟的大發展。
“總的來講更加開放,提供一些華僑企業投資的便利化。”鄭人豪說,“在東南亞和亞太地區,有1500多萬來自潮汕的華人華僑,我們會請他們回來共商共建華僑文化合作試驗區。10月份,廣東省政府還會邀請海外的華人華僑、僑商共同商量如何共建、共享華人華僑文化合作試驗區。”

國務院批覆

2014年9月,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在汕頭經濟特區設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國務院在批覆中指出,華僑試驗區處於汕頭經濟特區核心地帶,區位條件優越,比較優勢突出,具備加快發展的條件和潛力。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充分發揮華僑華人資源優勢,把華僑試驗區建設作為汕頭經濟特區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和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門戶的重大舉措,積極開展先行先試,為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探索新路。
國務院在批覆中明確提出對華僑試驗區建設予以四方面的支持:
一是支持華僑試驗區著力轉型升級,推動海外華僑華人與祖國經濟深度融合發展。研究建立符合廣大海外華僑華人意願和國際通行規則的跨境投資、貿易機制,打造更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公平、統一、高效的營商環境,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大力發展跨境金融、商務會展、資源能源交易、文化創意、旅遊休閒、教育培訓、醫療服務、信息、海洋等產業,培育富有活力的都市產業體系。依法保障海外華僑華人投資權益,創新僑務工作模式,推動引資、引技、引智有機結合,依法給予海外華人更多出入境便利。創新人才引進機制,對符合來華工作條件的外籍華人,優先辦理有關手續。積極推動華僑試驗區教育醫療事業發展,為海外華僑華人在教育醫療方面提供便利,確保海外華僑華人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二是支持華僑試驗區搭建海外華僑華人文化交流平台,深化與有關國家(地區)的人文合作。拓展文化傳播渠道,不斷擴大中華文化的影響力。要以合作、創新和服務為主題,構建面向海外華僑華人的聚集發展創新平台,建設跨境金融服務、國際採購商貿物流、旅遊休閒中心和華僑文化交流、對外傳播基地。
三是支持華僑試驗區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要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在華僑經濟文化合作、營商環境、通關制度、社會管理、土地管理、海域使用和投融資等方面創新體制機制,推進國際貿易與投資便利化。進一步研究放寬外商投資市場準入,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積極創新利用外資管理體制。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統籌推進華僑試驗區建設發展。要進一步明確發展思路,突出發展重點,創新發展方式,在有關規劃編制、政策支持、項目安排、機制創新、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僑務管理、人文交流等方面研究給予政策支持。華僑試驗區規劃建設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要著力最佳化空間布局,切實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和海域資源。
國務院在批覆中還就加強組織協調、有力有序推動華僑試驗區發展提出要求,要求廣東省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加大支持力度,紮實推進華僑試驗區建設發展。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服務,積極研究制定具體可行的支持政策措施,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僑辦等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幫助解決華僑試驗區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推動華僑試驗區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各有關方面要密切配合、開拓創新,共同推動試驗區持續健康發展,努力開創汕頭經濟特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新局面。

評論

國務院提出進一步研究放寬外商投資市場準入,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積極創新利用外資管理體制,對汕頭本地企業來說是發展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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